喀什地区伽师县水利局招聘9人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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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伽师县水利局招聘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充实伽师县水利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合伽师县水利局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伽师县水利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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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
(8)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招聘报名第一日。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
1.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详见《2023年伽师县水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附件2);
2.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5)“特岗教师”、“定向免费师范生”、“定向免费医学生”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7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3.报名地点:伽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事大厅。
4.报名要求: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1)《2023年伽师县水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完整准确,如报考资格证明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如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6.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11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中提示的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笔试采取国家通用文字命题、答题,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成绩公布:2023年7月15日,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官方网站统一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入闱;招聘3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入闱;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入闱;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规定比例最后一名者,一并入闱。
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将不再公布。
2.面试时间:2023年7月18日,具体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在伽师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2.体检要求
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官方网站通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考察
考察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网站通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
对拟考察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对涉罪信息进行查询。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县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报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七)聘用
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到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行办法》进行管理,与招聘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信息均通过伽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伽师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发布。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凡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造成取消招聘资格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通知为准。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998-6737159、0998-6688525
县纪委监督电话:0998-6722230
政策咨询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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