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辽宁教师招聘(两地区)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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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3〕93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解决部分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教师不足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赴高等院校直接招聘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毕业生)2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组织领导
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等四部门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教师招聘工作的组织和服务,并对各学校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教师的单位有:阜新市实验中学、市海州高级中学、市第二高级中学、市蒙古中学、市第十六中学、市实验小学、市特殊教育学校、阜新市教育服务中心(实践基地)。拟招聘教师25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阜新市教育局赴高等院校直接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1.在全国范围内省属师范大学应届(含择业期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招聘,考试地点设在沈阳师范大学。
2.应届(含择业期内)毕业生是指全国范围内省属师范大学2023年7月31日前当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毕业生,以及2021年、2022年全国范围内省属师范大学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202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义务,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所学专业与所申报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参照中国教育部网站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和《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版)》);
(六)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名;
(七)考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与所申报岗位专业相符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如高中教师须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阜新市教育局赴高等院校直接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国家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六、报考程序
(一)信息查询
本次赴高校直接招聘教师相关信息的查询网址:阜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fuxin.gov.cn;沈阳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y.synu.edu.cn/。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考生按照招聘条件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按编号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报考指定邮箱(jyj6010055@126.com),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不设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8时至2023年7月10日17时,考生报名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超出报名时间收到电子邮件的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材料:
(1)《阜新市教育局赴高等院校直接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考生承诺处手写签字,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电子照片或纸质照片贴于报名表均可);
(2)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学校还未发证的,可先提供《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见附件3);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应届考生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扫描件);
(5)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证书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1份;
(6)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
(7)《本人未就业承诺书》(手写签字按手印)(附件3)。
考生根据《招聘公告》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所报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虚报瞒报,后果自负。考生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所致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涉及招聘信息中条件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调整后接受考生补充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七、笔试
(一)笔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八、面试(试讲)
(一)参加面试(试讲)人选确定: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参加笔试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确定参加面试(试讲)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试讲)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试讲)。如某个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数量未达1:2比例要求,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试讲)。
面试(试讲)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试讲)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在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试讲)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试讲)方式: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先抽取试讲顺序签,然后抽取大号签考生负责在招聘公告发布的《面试(试讲)指定教材》(详见附件4)中抽取课题签,确定为本岗位面试(试讲)内容。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需自行准备教材,备课40分钟后,讲授一节微型课。面试(试讲)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模拟上课不超过10分钟,现场答辩不超过5分钟。招聘专家评审组依据《阜新市教育局赴高等院校直接招聘应届毕业生面试(试讲)评分表》确定的评分标准,对讲课人员授课情况进行量化打分。面试(试讲)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九、签订协议
(一)签约人选的确定。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试讲)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各岗位签约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试讲)成绩高者确定签约人选;笔试、面试(试讲)成绩均相同者,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签约人选。人选确定后,发布签约人选公告。如考生自愿放弃签约,出现岗位空缺,则依次按照岗位总成绩、面试(试讲)成绩、加试成绩进行递补。
对于参加面试成绩合格的未聘人员,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经用人单位与考生双向选择,调剂到符合条件但因开考比例不足而取消的招聘岗位上,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试讲)成绩高者进行确定;笔试、面试(试讲)成绩均相同者,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进行确定。
(二)签约。考生携带《就业协议书》(学校统一提供)及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复核后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约实行双向选择制,按面试成绩排序进行签约,如双方无意签约,核准后及时通知下一名拟签约人选签约。双方达成一致后完成签约,报市教育局备案,市委编办现场开具《编制预审单》。签约时间另行通知。签约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考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免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十、考核录用
考生毕业后,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核、公示,合格后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考核
用人单位对拟签约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市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
(三)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3.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招聘考试期间,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相关举报。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418-6010077
市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0418-2680035
远程报名咨询电话:李老师 0418-6010055
附件1- 阜新市教育局赴高等院校直接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沈师专场).xls
附件2-阜新市教育局赴高等院校直接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本人未就业承诺书.doc
附件4-面试(试讲)指定教材.xls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文件规定,为了全面提高全区教育教学质量,改善教师队伍结构,确保新进教师素质,结合我区实际,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朝阳市双塔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和急需紧缺教育人才140名。其中毕业生129人,在编在岗教师10人,退役军人1人。详见《朝阳市双塔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和急需紧缺教育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满18周岁,具有良好品行和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毕业生不限户籍、在编在岗教师要求朝阳市户籍、退役军人要求双塔区户籍;
6.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7.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具有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师范类)。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详见《朝阳市双塔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和急需紧缺教育人才专业对照表》(附件2)。
3.具备招聘岗位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持有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聘者可先行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以聘用,否则取消聘用。
4.本科学历毕业生、服役不足10年本科学历的退役军人要求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4日(不含)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者、在编在岗教师、服役10年及以上的退役军人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4日(不含)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毕业生岗位: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以此类推)。
2.现役军人,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暂未纳入编制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编在岗教师岗位:
1.非公办学校教师;
2.公办学校的非在编在岗教师;
3.双塔区教育系统公办教师;
4.录用为辽宁省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未满5年;录用为外省特岗计划教师,不符合外省特岗计划相关文件要求的;
5.人事档案中存在违规违纪处分记录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退役军人岗位:
1.现役军人,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暂未纳入编制人员)。
2.人事档案中存在违规违纪处分记录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双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nst.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方式。
报名基本流程为: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持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生成报名信息表,考生签字确认。
考生登录(https://zpbm.dzbfsj.com),选择“朝阳市双塔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和急需紧缺教育人才网上报名平台”,填报基本信息。
2.网上填报信息时间:2023年7月6日8:00—13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6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逾期不再受理。
3.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双塔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友谊大街二段68号)
4.报名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聘者可提供《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
(4)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附件3);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在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朝阳市双塔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和急需紧缺教育人才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4);
(7)在编在岗教师提供《朝阳市双塔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和急需紧缺教育人才考试同意报考说明》(附件5)
(8)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①具有国外、境外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师范类专业,须提交下述四种材料之一予以证明:一是本科毕业证上注明“师范”字样的无须提交;二是本科《就业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其上印有“师范”字样;三是培养层次为本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四是毕业高校(院/系)出具该毕业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详见《关于考生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附件6)。
③附件2中“招聘专业”条件中“【备注:**方向】”的界定方法为:由研究生毕业的高校(院/系)出具该毕业生的专业方向证明。详见《关于考生所学专业(研究)方向的证明》(附件7)。
5.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
(2)请应聘者按《公告》要求和本人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因理解错误、填写错误或辨认不清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招聘岗位数与有效报名人数1:2设开考比例限制,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将削减岗位招聘计划。
(5)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的计算日期和报名材料的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16:0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考试和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笔试时间为1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
1.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请及时关注双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公布:双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若有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将由朝阳市双塔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和急需紧缺教育人才考试领导小组委派核查人员予以核查。
笔试阅卷结束后,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塔区教育局根据招聘计划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塔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双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学科的教学基本技能,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聘用资格。
3.成绩汇总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权重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排列方法为:总成绩高者列前;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再并列者,加试面试。
总成绩在双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双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要求及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照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六)考察
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塔区教育局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不合格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岗位选择
报考相同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在选择招聘单位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招聘单位。在确定招聘单位后出现个人弃权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空岗,不再补录。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双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所聘用的学校任教满五年后方可流动。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
1.应聘者在公开招聘期间,请及时关注双塔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发布的招聘信息,并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应聘者须自行解决原人事劳务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本人自负。
3.本公告由朝阳市双塔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优秀和急需紧缺教育人才考试领导小组商定解决。
咨询电话:双塔区教育局人事股0421-2850042
附件1:《朝阳市双塔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和急需紧缺教育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朝阳市双塔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和急需紧缺教育人才专业对照表》.xls
附件3:《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docx
附件4:《朝阳市双塔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和急需紧缺教育人才考试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朝阳市双塔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和急需紧缺教育人才考试同意报考说明》.doc
附件6:《关于考生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docx
附件7:《关于考生所学专业(研究)方向的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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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培训或任何理由收取费用、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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