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琉璃河镇度下半年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岗位公告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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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琉璃河镇
2023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岗位公告
根据《北京市城市协管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房山区协管员下沉整合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满足我镇日常执法工作需要,健全我镇城管协管员队伍,经镇党委同意,并与区人力社保局临聘办协调,现决定补充招聘城管协管员2名,由我镇资产经营公司公司负责招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说明及人数
招聘城管协管员2名,主要辅助琉璃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开展辖区内日常执法工作。
二、招聘方式
由琉璃河镇资产经营公司在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发布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并组织报名。报名截止后,由琉璃河镇资产经营公司进行资格审核,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将参加统一招聘面试考试,最终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安排被录用人员进行体检、政审等必要的考察。
三、用工方式及工作性质
用工方式:招聘录用的城管协管员为劳动合同聘用制,不占用琉璃河镇正式编制(指行政、事业编制),采用直聘方式,与琉璃河镇资产经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工作性质:聘用后分配到琉璃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辅助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开展辖区内日常执法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政治历史问题,无违法犯罪记录;
2、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观念强,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行政执法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工作中服从岗位调剂;
5、不提供食宿。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参加工作满5年及以上;
4、有一定语言表达、数据处理、文字材料综合撰写及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掌握Word文档Excel表格使用)应用操作能力;
5、需要经常夜间辅助执法,能接受夜间加班者优先。
6、琉璃河镇长期居住者优先。
五、工资待遇
(一)城管协管员应发工资人均每月3400元,五险一金。
(二)城管协管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经费由区财政统一拨付。
六、报名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9日17时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发送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若有)电子版至报名邮箱llhzzb@163.com,(注:个人报名简历应体现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注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1393937
(三)线上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7月10日 09:00-17:00
根据报名者所提供的电子报名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审核,并通知审核通过者参加面试。请各位报名人员务必确保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
(四)面试安排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未按时参加者视同放弃资格。
(五)政审和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政审或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招录资格。如存在上述问题,按照成绩排序进行补录。
(六)人员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琉璃河镇通过政府楼一楼公示区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组织管理
(一)城管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考勤、考核等)由琉璃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并按琉璃河镇协管员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城管协管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琉璃河镇人民政府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三)琉璃河镇人民政府根据辅助城管协管员的工作性质和日常表现,对城管协管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和结果,考核结果作为工作津贴发放的依据。
(四)城管协管员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琉璃河镇相关规章制度,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五)对年终考核不合格或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城管协管员将解除劳动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新聘用的城管协管员与琉璃河镇资产经营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低2年(试用期为2个月,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中共房山区琉璃河镇镇委员会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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