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名!汉滨区这8所中学招聘高层次人才
2023-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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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汉滨区汉滨高级中学、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汉滨区张滩高级中学、汉滨区五里高级中学、汉滨区瀛湖中学、汉滨区大河中学、汉滨区流水中学、汉滨区汉滨初级中学等8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须是国家承认,并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认证。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承诺书,且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汉滨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在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anbin.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26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汉滨区汉滨初级中学(汉滨区育才路1号)。
3.所需资料:需提供《2023年汉滨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2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研究生学历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历验证证明(在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证明,国外取得的毕业证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报名人员为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由本人档案保管单位提供未就业证明(见附件3);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数达不到1:1的岗位核减或核销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补报。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
1.准考证领取: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于2023年7月 28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在汉滨区汉滨初级中学领取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以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形式:面试实行统一时间、统一形式、统一评分标准,由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面试采用讲微型课的形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讲课内容由参加面试人员抽取报考学科课题签确定。面试人员不带教材、教具、教学参考书等资料。
4.成绩计算:面试计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面试人员所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并由参加面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面试成绩。
(四)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若同一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对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体检公告;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9〕6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缴纳。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在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经区人社局、教体局审核后,报请市人社局核准审定,并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的方法、程序、时限和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因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报名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重要提示。
应聘考生应及时关注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和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组织招聘工作,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15--3212705
监督电话:0915--325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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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承喜 张敏 | 审核:汪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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