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德州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20人)
(一)个人报名。报名时,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2023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9:00-8月18日16:00查询时间:2023年8月14日11:00-8月19日16:00考生登录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考生必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严格以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为准,填写时有增减变化的,造成后果自负)。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8月19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二)初审时间。2023年8月14日11:00-8月19日16:00(三)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8月14日11:00-8月20日16:00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8月24日9:00—8月26日9:30登陆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打印笔试准考证,同时下载打印《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上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网上缴费系统关闭服务后将无法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按1:2确定开考比例。应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经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招聘单位相同、招聘岗位性质相近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计划分别调整至其他岗位。核减、调整岗位公告将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及时发布。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未改报的,予以退费。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3年8月19日16:00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至邮箱llsrsjrcsc@dz.shandong.cn,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减免考务费”命名,并于8月19日16:00前拨打电话0534-6990122进行确认。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乐陵市招聘主管部门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向乐陵市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仅限乐陵户籍岗位考生提供)、退役士兵证(仅限大学生士兵岗位考生提供)等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名并加按手印);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须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3、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毕业生出具《招募通知书》和人社部门认定的考核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4、报考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人员,还须提供《2023年乐陵市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报名推荐表》(附件4);5、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7、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099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笔试考试根据岗位类别的不同,分综合、卫生二大类,各类均考一科。(1)综合类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2)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检验和影像学等医学知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会及时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公布。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由乐陵市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及时公布。1、面试形式。综合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卫生类岗位面试采取通用能力与专业素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公告。(一)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二)面试结束后,考生考试总成绩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及时公布;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公布;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有重分者,按笔试成绩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四)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重要档案材料缺失,对档案经历无法解释说明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五)体检。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未经乐陵市招聘主管部门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以后,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公示结束后,合格人员由乐陵市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事业单位时政备考,23山东上半年时政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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