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招聘45名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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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标准》《内蒙古自治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4〕21号)、《内蒙古自治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宁城县消防救援工作实际,受宁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专职消防员,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本次共招聘专职消防员45名,其中战斗员岗位35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10名(详见附件6:宁城县惠宁人力资源公司招聘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宁城县户籍的男性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德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消防员年龄为年满18周岁至30周岁以下,即2005年8月22日(含)至1993年8月22日(含)期间出生,退役军人、有消防队伍服役经历或参加过历年国家消防员招录考试进入最后综合成绩排名环节但未被录用考生优先录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内;消防车辆驾驶员须持有准驾车型B2及以上车辆驾驶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两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驾龄两年以上者优先,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消防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面颈部纹身,着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纹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纹身,男性纹眉、纹眼线、纹唇;
二、招聘人员管理
(一)使用方向
主要在赤峰市宁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所属消防站工作,工作地点为汐子镇,招录人员将从事消防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采取准军事化管理。
(二)聘用模式
由宁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委托宁城县惠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方式遣制,由宁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培训六个月,试用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培训期),培训和试用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期间违纪及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专职消防员聘用期限为2年,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如续签劳动合同必须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
(三)工作时间
从签订合同起,专职消防员队伍将执行准军事化管理和24小时全天候执勤战备制度,在保证执勤总人数70%在位率基础上,队员每月安排8天休息,如遇等级战备、大型安保等特殊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由所在单位具体安排工作与休息时间。
(四)相关待遇
1.试用期1个月,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专职消防员基础工资3000元/月(其中包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2.职务工资:任队长职务每月500元;副队长职务每月300元;班长职务每月200元;驾驶员职务每月200元;
3.缴纳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工作期间提供统一的食宿、被装和管理教育等;
5.每年定期安排1次免费体检。
三、招聘流程
具体流程:制定实施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招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公示--体检--政审--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
四、招聘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宁城县消防救援大队二楼站务部(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105号);
3.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考者须携带:《战斗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或《驾驶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2寸照片、空白处粘3张备用)、《宁城县招聘专职消防员知情书》(见附件三)一式两份,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以上证件必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开具无犯罪证明,驾驶员需到有关部门开具2年内无重大事故证明,户籍及其他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填写,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5.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招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6.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高中之后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名称、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如报考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要注明本人是否有机关事业单位编制。
(二)资格审查
在线下考录前进行,由消防救援大队和惠宁人力公司共同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体能测试最低成绩合格线。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1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满分为100分。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体能测试按照《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见附件4)。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体能测试平均成绩低于70分或有一个单项不合格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采取百分制合成成绩计算参考人员体能测试成绩;
3.体能测试的项目按照规定次数进行测试,考生不得在体能测试时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考生须现场签订《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见附件5),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或体能测试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参加体能测试时携带身份证,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主要考查应试者与职位相匹配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和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占30%的权重比例,采取百分制合成成绩计算考生面试成绩;
2.面试从体能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体能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如果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3.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均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在合格线上人员中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1.专职消防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2.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宁城县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实际情况沟通确定。
(六)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数量与招聘计划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2.由宁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结果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政审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消防员的情形;
5.考察对象需协助考察单位查找本人相关档案资料。如考察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6.新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拟聘人选名单将在宁城就业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1.公示结束后,由宁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惠宁人力公司共同组织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人员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纪律监督
1.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2.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4.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在宁城就业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次招聘事宜解释权归宁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宁城县惠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1:战斗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驾驶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宁城县招聘专职消防员知情书
附件4: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附件5: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
附件6:招聘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
咨询、举报电话:
宁城县惠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电话:
0476-5808866;
宁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电话:
0476-4264912
宁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宁城县惠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5日
附件1: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战斗员).doc
附件2: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驾驶员).doc
附件3:招聘专职消防员知情书.docx
附件4: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
附件5: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doc
附件6:招聘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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