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待遇高!这4家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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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海关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2、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3、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2023年度第一批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4、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海关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优化教师队伍,更好为海关教育、培训事业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纳贤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上海海关学院是海关总署唯一直属的全日制本科高等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53年的上海海关学校;198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上海海关专科学校;1996年4月,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上海海关学院,成为新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5月,学校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获批公共管理以及税务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办学层次实现跨越,同年海关管理专业成为世界海关组织PICARD标准认证专业。2019年,学校获批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1年,学校设立上海海关学院临港国际校区,同时获批国际商务、翻译硕士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顺利纳入上海市博士授予单位培育建设名单以及上海市博士后流动站建设筹备单位名单。

学校现设有海关与公共管理学院、海关与公共经济学院、工商管理与关务学院、海关法律系、海关外语系、公共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检验检疫技术交流部等八个院(系);设置了海关管理、海关检验检疫安全、海关稽查、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审计学、国际商务、税收学、经济统计学、法学、英语等11个本科专业和公共管理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翻译硕士4个专业学位点,分属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等学科门类。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立足海关、面向社会,培养符合海关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涉外型的高素质海关管理专业人才以及服务口岸物流和国际商务的外经贸专业人才,积极开展海关理论研究和国际交流。学校同时承担海关系统中、高级干部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等任务,并根据世界海关组织(WCO)的分工和亚太区域国家和地区的要求,逐步承担该区域海关人员培训任务,履行相应的国际义务。

学校设有海关与国家安全、海关风险管理、报关、海关税收、海关法等研究中心,紧密结合海关改革发展和双边、多边、区域海关国际合作中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科学研究。2009年,学校获准设立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上海发展战略研究所工作室。公开出版学术期刊《海关与经贸研究》。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招聘专业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具备所需的专业背景及工作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应聘程序

岗位需求可通过登录上海海关学院门户网站—师资建设—“人才引进”栏目查询。

招聘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招聘计划发布后,应聘人员可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招聘邮箱,也可通过推荐递交简历。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文档名称请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发送到以下相关邮箱。其中,高层次人才简历发送人事处邮箱的同时发送院系邮箱;其他专任教师和辅导员简历仅需发送院系、部门邮箱。

人员类别

部门

简历发放邮箱地址

联系电话

高层次人才

人事处

shcchr@shcc.edu.cn

021-28991276

其他专任教师

海关与公共管理学院

hgx@shcc.edu.cn

021-28991724

海关与公共经济学院

jjgx@shcc.edu.cn

021-28991131

工商管理与关务学院

pxb@shcc.edu.cn

021-28991622

海关法律系

hgflx@shcc.edu.cn

021-28991183

海关外语系

wyx@shcc.edu.cn

021-28991123

公共教学部

jcb@shcc.edu.cn

021-28991095

马克思主义学院

flx@shcc.edu.cn

021-28991040

检验检疫技术交流部

jyjy@shcc.edu.cn

021-28991032

海关史研究院

hgs@shcc.edu.cn

021-28991058

辅导员

学生处

xsc@shcc.edu.cn

021-2899106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考察范围。面试人员须按照1:3比例推荐,如未达到比例,则取消或按比例调减相应岗位数。

(三)面试

1. 部门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直接进入部门面试考察环节。部门面试由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部门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达到合格线后,方可有资格被推荐至校级面试,部门根据岗位数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校级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2. 学校面试

学校面试由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校级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达到合格线后,方可有资格被确定为校级面试合格人员。学校面试根据部门推荐情况原则上每两个月组织一次。

(四)体检和考察

学校按岗位数等额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拟考察人员要经原单位同意,学校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形式主要包括函调、查阅个人档案、与其原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等。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

面试、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心理测试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平台(http://www.mohrss.gov.cn/)及学校官网平台(https://www.shc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递补规定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或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条件由其他学校面试合格应聘人员递补。

四、待遇

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学校人才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本公告公开招聘简章中的“学科(专业)要求”参考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及名称代码,如所学专业类同但不在简章中的要求目录中,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本公告由上海海关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一)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邮箱:jianchashi@126.com

(二)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上海海关学院人事处,邮编:201204

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

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科专业和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等有关规定,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决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是海关总署直属的事业单位。学院的主要职责:一是面向全国海关系统开展思想政治培训、专业化能力培训和海关干部教育培训规律研究;二是开展海关监管理论和技术研究;三是开展学术交流、国际交流合作等。

二、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热爱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尚未结案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和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范围

海关监管技术研究处的教研C岗和教研D岗,仅限符合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报考。

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的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均可报考。

四、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涉及4个部门的7个岗位,计划招聘8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学院《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2年8月)。岗位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直接拨打报名咨询电话确认报名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7日(周五)24:00。

2.报名所需材料

(1)电子版公开招聘报名表(附本人电子版证件照片: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302/P020230215608773064049.docx);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2)本人二代身份证电子版照片(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专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电子版照片;

(4)英语成绩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等级证书电子版照片;

(5)本人2寸近期彩色白底证件照电子版;

(6)本人业绩成果材料的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参与的科研项目及取得的学术成果和科研奖励,学位论文,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等。

特别强调:①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电子版照片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信电子版照片;②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而报名人员就读院校专业设置只到一级学科但研究方向为符合要求的二级学科的,报名人员需提供由就读院校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书面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的电子版照片;③每张电子版照片的大小不得超过200KB;④国(境)外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供留学人员身份、经历和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将根据招聘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具体事宜可向学院电话咨询。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须将报名材料制成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名格式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学历层次-应聘岗位-专业”(例如“张三-男-19880301-硕士-教研B岗-法学”),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至学院公开招聘专用电子邮箱:ggygkzp@163.com(仅在公开招聘期间使用)。逾期报名者(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学院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凡发现应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考资格。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拟于2023年4月11日(周二)在学院门户网站(www.cacaqhd.cn)的“公开招聘”栏内进行公布。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对教育培训处的教研A岗,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学院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照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开考。

对其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开考前应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开考前在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栏公布。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开考前的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2.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拟定于2023年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通知为准。初审合格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院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现场确认。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时要求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各一份复印件,其中:身份证须复印正反面;纸质报名表须附照片并本人签字(不需提供复印件)。通过现场资格确认者,具备参加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招聘岗位考试形式、内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详见学院《岗位信息表》。

1.笔试

笔试初定于2023年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正式通知为准。笔试为统一的综合能力测试(基础知识能力测试+文字表达能力测试),满分为200分,合格线为12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各笔试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照该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均进入面试环节;如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面试。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内公布。

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考试成绩。

2.面试

面试将在笔试结束后接续进行,初定2023年4月底前,各岗位具体面试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正式通知为准。各招聘岗位根据工作性质不同采取不同面试方式(每种方式均含互动答辩环节),详见学院《岗位信息表》。各岗位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后续环节;若某岗位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均低于60分,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各岗位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考生进入后续体检环节。成绩并列第一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后续体检环节。各岗位面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内公布。

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最终考试成绩。

(四)体检

体检在各岗位面试成绩公布后集中进行,初定4月底至5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正式通知为准。体检由学院组织,在秦皇岛市内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学院承担。体检合格者,由学院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考察

考察由学院组织,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采取到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与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实绩分析、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

(六)公示聘用

学院确定拟聘人选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对拟聘人选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人员入职后在学院工作最低不得少于5年。

学院为招聘的博士提供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并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招聘人才提供临时性租房补助,具体办法按照学院相关制度执行。

六、人选递补原则

出现以下3种情况造成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履行后续工作程序:

1.考生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的。

七、纪律要求

学院对应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工作人员回避制度。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项将在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一)咨询联络方式

咨询电话:0335—8013041 白老师,0335—8013008 杨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学院传真:0335-8051780转人事政工处。

电子邮箱:ggygkzp@163.com

(二)监督举报电话

0335—8013730 牛老师;0335—8013075裴老师。

(三)学院地址、网址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89号;邮政编码:066004。

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www.cacaqhd.cn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2023年度

第一批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作为国家最高的文学研究机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规模最大的研究所之一,成立于1953年2月22日,由郑振铎任所长﹐何其芳任副所长。1955年归属中国科学院。1964年外国文学各研究组分出,另建外国文学研究所,从此文学所的研究范围主要是中国文学。1977年原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改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随之改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

(三)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其中,国内应届毕业生能如期毕业且顺利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留学人员能提供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出站博士后需在2023年6月前通过出站考核。

(四)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能力,具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功底,具备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有较成熟的学术研究规划,在国内外发表或出版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五)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六)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学术交流水平。

(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最多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国内应届毕业生年龄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要求执行。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等,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八)招聘所需的其他必要条件及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人员范围

国内应届毕业生(京内生源)、国内应届毕业生(京外生源)、京内户籍社会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留学人员。

四、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

上述专业代码参照目录为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五、岗位职责

1.参与文学所重点课题或院青年启动基金项目,按期完成课题;

2.基本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和掌握必要的专业资料,每年发表1篇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论文或研究报告;

3.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在科研工作中向资深研究人员请教,认真学习,开拓眼界,不断提高,每年以读书报告会的形式在研究室汇报工作。

六、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至2023年3月5日。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考试开始前经集体研究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考试采取面试方式,由所面试考核小组设置面试内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80分及以上的进入下一阶段程序。

(四)业务考察:由所聘用委员会成员和学术委员会成员共同进行业务考察,按照个人陈述、提问答辩、专家评议、投票表决程序进行。应聘人员原则上获得实际到会专家人数2/3以上赞成票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程序。按照1:1的原则,以得票数量多少进行排序,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选,若票数相同,按考试成绩确定排名。

(五)实习:实习时间不超过两周,通过实习确认是否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六)体检:实习期满合格的,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评。

(七)政治考察:体检合格的,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实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人选空缺,经研究,可视情况按该岗位业务考察获得2/3以上赞成票的人员中,按得票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并相应取消该岗位招聘人员数量。

因疫情影响,实习、体检、政治考察等程序可视情况调整先后顺序进行。

(八)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选:综合前期体检、实习、政治考察等情况,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选。

(九)公示:在招聘公告发布渠道对拟聘人选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备案:人事教育局审核聘用人选资格条件、聘用程序等,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确定为聘用人选。

(十一)办理入职手续:人事教育局备案后,办理入院报到手续。

七、待遇

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八、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3月5日前:

(一)登录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平台http://cass.gjzhaopin.cn/,注册个人账号并按系统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所需材料完成报名并提交纸质版材料。(招聘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7700082;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10-85195434 )

(二)纸质版材料须按以下目录顺序装订成整册(A4),通过快递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党办人事处,纸质材料概不退回。

1.《中国社会科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平台);

2.个人简历(重点对科研能力、科研经历、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及取得成绩进行介绍,招聘报名表中已有内容无需赘述);

3.身份证正反面及户口本(首页、户籍页)复印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5.学术成果类获奖证明(复印件);

6.成果目录、代表作(复印件)及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尚未完成提交初稿或提纲)。

九、报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乔老师  夏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 010-85195434

联系地址: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大楼文学研究所党办人事处710室

邮政编码:100732

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

2023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长江局监测科研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长江局监测科研中心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和科学研究等工作,为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提供支持保障。具体为:承担流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以及监测网络建设、监测质量控制等工作;承担流域生态环境规划、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生态环境补偿方案,以及水功能区划等编制工作;开展流域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测算;承担规划环评技术审查、项目环评评估、排污许可技术审查、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查管理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跨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规划后评估和环评后评估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流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纠纷调处、应急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持工作;开展流域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以及流域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业务培训、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

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专业要求为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但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的,可以与用人单位联系,确认报考资格。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对应学位(在校期间为非在职)。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则取消聘用;如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

(七)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凡受纪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五、主要待遇

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生态环境部人才招聘系统网站(http://hrr.mee.gov.cn/)、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cjjg.mee.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302/P020230215591313434451.doc)和汇总表(附件3: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302/P020230215591313591105.xls),将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科研项目、论著、获奖荣誉以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扫描合并成1个PDF文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中第1-3号岗位指定邮箱为jcky@cjjg.mee.gov.cn;第4-5号岗位指定邮箱为syzx@cjjg.mee.gov.cn)。PDF文件名和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收到报名邮件回复,视为报名成功。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请更换发件邮箱重新发送应聘材料。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人数进行考试。

(四)考试

第1-3号岗位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第4-5号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考试具体安排,将在开考前通过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

1.笔试。笔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不超过2小时,总分100分。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总分100分。

设置笔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人数不足5人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机会,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应聘人员在面试开始前24小时内放弃,可以不再递补。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仅设置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体检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者,可在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六)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招聘单位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单位进一步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者,可在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均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的聘用。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生态环境部招聘系统网站和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等基本情况。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回避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凡担任主考官、考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应当回避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

(十)其他事项

1.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名表和参加招聘过程中使用的信息必须一致。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未进入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应聘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3.未招到合适人选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重新发布公告进行招聘。

4.应聘者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七、联系方式

(一)第1-3号岗位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长江局监测科研中心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联系人:余达、余敏惠

联系电话:027-82901059

电子邮箱:jcky@cjjg.mee.gov.cn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永清小路13号

(二)第4-5号岗位

联系部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南水北调中线水源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中心综合室

联系人:汤婷

联系电话:0719-5371615

电子邮箱:syzx@cjjg.mee.gov.cn

单位地址:湖北省丹江口市右岸方山路

八、监督举报

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27-82927411

长江局监测科研中心监督电话:027-8290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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