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2023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编制32人公告(3月5日截止)
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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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在每个公告底部的【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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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深圳市社会科学院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人公告(报名时间截止: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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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招聘9人公告(报名时间截止: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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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春季广东深圳实验学校高中园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赴外招聘教师若干人公告(报名时间:2月15-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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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深圳市盐田区教育系统赴外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21人公告(报名时间截止:3月5日12点)
2023深圳市社会科学院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人公告(报名时间截止:2月28日)
深圳市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学历、学位方面
本次招聘要求报考者于2023年1月31日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2.所学专业方面
(1)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具体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法学理论”,若报考人员研究生的专业为“法律史”,则不符合要求。
3.报考年龄
报考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31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及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将下列材料原件以PDF格式扫描,按顺序整理并发送到电子邮箱xiayingying1@shenzhen.gov.cn进行报名,邮件标题命名方式为“报名岗位名称+本人姓名”:
(1)深圳市社会科学院公开选聘事业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2)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认证报告/认证书;其中,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4)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参加选聘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参加选聘证明;
(5)应聘者发表论文、工作业绩、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至少提供1篇代表作)。
3.注意事项
(1)学历、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目录外专业,根据专业课程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参考《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选聘职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报考及选聘资格;
(4)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深圳市社会科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其中代表作需复印3份);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按照专业学历背景及相关性、学术业绩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1:3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形式、时间、地点由我院另行通知。
(三)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及面试相关事项,我院将于面试前一周通过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考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www.szass.com/)上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
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均由我院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核内容为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相关情况,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我院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将在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www.szass.com/)上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后不影响聘用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三、聘用
我院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规定办理备案及聘用手续。备案后,我院在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1个月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宜
1.年龄和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月31日。
2.咨询电话:0755-88133536。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4.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5.本公告由深圳市社会科学院负责解释。
深圳市社会科学院
2023年2月13日
附件1:深圳市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深圳市社会科学院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原文标题:深圳市社会科学院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www.szass.com/xxgk/tzgg/content/post_9458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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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招聘9人公告(报名时间截止:2月28日)
为补充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2023年2月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9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2月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3年2月13日以前毕业(以学历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2月13日以前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2.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要求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
(2)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的方向不是专业名称,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岗位专业条件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果岗位要求二级专业科目(学科代码),则相应的三级专业(专业代码)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专业代码),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用于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属国(境)外学历的须同时提交相关材料的中文译本。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3)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考生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考生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考生不可报考。除《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学位为“博士”,专业为“免疫学”,若报考者硕士研究生的专业为“免疫学”,但博士研究生的专业为“法医学”,则不符合要求。
3.年龄要求
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即1987年2月28日后出生,以此类推。
4.工作经历要求
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离职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或工资单在资格审查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工作经历证明时间均截至2023年2月13日。招聘岗位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8年2月13日以前参加工作;招聘岗位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20年2月13日以前参加工作。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5.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相关证书要求
岗位要求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级的,须提供国家统一颁发或认可的相应等级证书,同系列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必须于2023年2月13日前取得,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7.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送至相应招聘单位邮箱,邮件名以“姓名+报考岗位+岗位编码”命名,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3. 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4.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2月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
(2)个人有效身份证及户籍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或院系推荐意见,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
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报名时暂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5)反映个人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如:竞赛和荣誉证书、奖学金证书、发表的论文、学生会(团委)干部证明材料等。
(6)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复印件或扫描件,其中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如报名时来不及提供的,最迟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有关材料的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公开选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成立专家组,结合岗位特点对报考人员进行评议,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考试人选。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后续招聘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考试
(1)考试方式为技能考核(笔试或技能操作)及面试,技能考核及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2)技能考核(笔试或技能操作)内容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设置;
(3)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总成绩60分以上人员,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如技能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体检人选。
考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宝安政府在线”(http://www.baoan.gov.cn/)上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须在30日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招聘单位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在“宝安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在规定时间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区人力资源局批准1年内(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报区人力资源局备案。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招聘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八、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九、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2.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3.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2月13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3年2月13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4.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均包含本数;
5.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解释。
附件:1.宝安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2月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宝安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2月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4.工作经历证明
5.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13日
原文标题: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2月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招考招聘-宝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文章来源:
www.baoan.gov.cn/wjj/zwgk/rsrm/content/post_10424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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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春季广东深圳实验学校高中园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赴外招聘教师若干人公告(报名时间:2月15-19日)
深圳实验学校高中园是深圳市教育局直属的全寄宿制公办高中园区,由深圳实验学校(集团)倾力打造,内设深圳实验学校明理高中、崇文高中、卓越高中3所公办高中学校。园区位于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振碧路,用地面积约20.2万平方米,总投资近30亿元,园区已于2022年9月录取首届54个班高一新生。
深实高中园是深圳实验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实验各部血脉相连,秉承深圳实验学校的办学理念,坚持实施“以爱国主义教育为基础的健全人格教育”;坚持推进“四大高地建设”和“五项示范”。实验高中园在继承实验优良办学传统的基础上,开拓创新,努力实现高中园的办学使命,实施科学的实验管理制度,开设高标准的实验课程,共享强大丰富的实验资源,真正实现实验学校“做大做强,强大并行”的战略目标,打造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深圳样本”。
因教育教学需要,深圳实验学校高中园自2023年2月起继续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深圳市在编教师岗位若干人。现就报名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同时,考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报考专业
(1)考生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考生所学专业以报考者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者可根据岗位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对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
3.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截止至公告报名首日)。
4. 职业资格
考生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
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延至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2月19日
方式:查看“深圳实验学校高中园”微信公众号2023年2月15日推送,扫描文内二维码填写,并下载、回传报名材料。
2.现场报考考点为:
(1)广州场
时间:2023年2月20日(周一)14:30-16:30。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华师大厦酒店3楼行知厅。
(2)第二批赴外考点
近期将陆续开展各考点赴外招聘,请密切留意“深圳实验学校高中园”微信公众号补充公告。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考须提交的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通过网上报名的,报名材料须打包成压缩文件或合成PDF,文件命名格式为:报名岗位+毕业院校+姓名(例:高中语文岗位-XX大学-李XX)。
(1)报名表(附件3,需贴电子照片,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后扫描)。
(3)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6)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7)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8)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
(9)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三、资格初审和初步筛选
(一)初审和筛选办法
所有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人员均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学校将组织专家组通过查看资料、询问等方式,根据学历、学位、专业、成绩、在校表现、获得荣誉等方面对考生综合评分。通过对评分进行高低排序,各岗位按照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下一轮考试的人选。报名人数不足拟聘人数5倍的,按实际符合岗位条件的人数确定进入下一轮考试的人选。
(二)相关要求
1.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将另行通知考试。
2.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四、考试
(一)笔试
报考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高中政治、高中历史、高中地理、高中日语、高中信息技术、高中通用技术岗位者需进行笔试,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将以短信通知的方式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照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按实际符合要求的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实验学校官网进行公布。
(二)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短信通知的方式通知入围考生。报考高中体育、高中舞蹈岗位者无需笔试,资格初审通过后,各岗位按照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下一轮考试的人选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以讲课、说课、答辩等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学校在面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不高于岗位拟聘人数确定入围体检人选。有笔试环节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无笔试环节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开展第二轮面试,根据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三)成绩公布及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资格。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学校组织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学校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由招聘学校及主管部门在官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5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学校按规定时间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请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备案同意聘用后,学校将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试用期
学校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事项
(一)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有关要求。本次考试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背景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应聘考生、考官、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防护,招聘场地加强卫生消毒管理,并按场地大小进行人员密度控制,场内人数的过多时考生分批次入场,应聘结束后考生迅速离开现场。出现发热等11类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在赴外招聘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面试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双方就业协议。不签者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再按成绩由高到低递补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本人亲笔签名及院校盖章的三方就业协议交到(或邮递至)我校办公室;逾期未交三方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我校按成绩由高到低递补拟聘用人员。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
深圳市教育局官网:http://szeb.sz.gov.cn/
深实官网:http://www.szsy.cn/
微信公众号:深圳实验学校高中园
咨询电话:0755-88355159
(八)未尽事宜按照《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公办中小学校赴外地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深教〔2021〕164号)执行。本公告由深圳实验学校高中园负责解释。
深圳实验学校高中园
(明理高中、崇文高中、卓越高中)
2023年02月15日
附件:深圳实验学校高中园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材料.zip
原标题:深圳实验学校高中园2023年春季 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szsy.cn/category/article1/e5587f0107254a08abe6b4cd4977d2d3.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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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深圳市盐田区教育系统赴外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21人公告(报名时间截止:3月5日12点)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将于今年春季面向2023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共2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5.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考虑:(1)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含学校认可的学生社团干部);(2)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或三好学生等荣誉;(3)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奖学金。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含)以上的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内地院校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必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归国人员就业报到及落户政策要求。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考生均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考生应届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岗位要求是六位代码的专业,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是二位或四位代码的,则其相应的下一层级的四位或六位代码的专业也符合。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
本科专业为“教育学类”(B0401)或研究生专业为“教育学”(A0401),如所在院系能出具专业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的证明,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考生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要求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注:考生在取得教师资格证前,不予办理入编手续。)
(2)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须获得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成绩合格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证书的,须提供近5年来的雅思考试7分或托福考试95分及以上的成绩单。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为35周岁(即1987年2月17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2月17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网络报名方法及时间
1.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暂设考点待定(届时以面试公告为准),报名时间为:
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5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报名考生登录:https://2023szytqjy.htirc.cn填写相关信息,并将以下相关材料扫描成图片或PDF格式上传: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及学位证书。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就读学校盖章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就业推荐表(如暂时无法提供可上传在读证明)和成绩单扫描件;
留学归国人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扫描件;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扫描件。
(3)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和一张生活正面照;
(4)符合报考条件第5项三个条件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因涉及资格预审,将影响是否入围面试,请上传全部证明材料。如省级三好学生优于院校级三好学生、获得多次奖学金优于获得一次奖学金),所有荣誉必须对应上传证书。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已报考我区此前批次招聘并被确定为拟聘(体检)人选的,不得再次报考其他考点招聘,如出现再次报考的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体检考察环节将对考生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因提供虚假材料、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预审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用人单位根据考生上传资料进行预审,预审要素主要为:毕业院校、学历层次、学习成绩、在校表现、获奖情况等。各岗位视报名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预面试人员名单,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将视情况进行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时间地点待定,面试考核分为预面试和正式面试两个环节进行,具体形式届时查看面试公告。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体检人员按结构化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考官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的,以及缺考的,均不能列为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进入后续环节。
拟聘人员需于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三方就业协议(请拟聘考生在体检时带上三方就业协议原件),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据考生全面综合表现决定)。
(二)考察
由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报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在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天。
(四)聘用
1.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毕业后按照盐田区教育局通知,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调配到各下属公办学校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2.试用期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招考相关资格时间计算,均截至2023年2月17日。
(四)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盐田区政府在线网站:www.yantian.gov.cn 。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755-83255154、0755-83256466
招聘条件问题咨询电话:0755-2522853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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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承诺书
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
2023年2月17日
原标题:深圳市盐田区教育系统2023年春季赴外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yantian.gov.cn/ytjyj/gkmlpt/content/10/10432/post_10432230.html#17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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