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幼儿园有岗!2023广东事业单位编制招聘285人公告(5月12日截止)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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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中公告【点击蓝字可查看】

■【事业编制  ■【机关单位

■【辅警消防】  ■【国企银行】

■【非编教师  ■【非编医疗

【时政、各备考课件及历年笔面试题等】

附件在每个公告底部的【文章来源】

1

2023年上半年广州市白云区公开招聘第一批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172人公告(报名时间截止:5月4日)

2

2023广东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第一次招聘32人公告(报名时间:5月9-11日)

3

2023广东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招聘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6人公告(第二批)(报名时间:5月10-12日)

4

2023广东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招聘苏元学校事业编制教师45人公告(广州设点)(报名时间:5月10-12日)

2023年上半年广州市白云区公开招聘第一批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172人公告(报名时间截止:5月4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72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72名,具体岗位的招聘对象、岗位条件和人数详见《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第一批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说明:“2022年、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含延迟毕业人员);“非2022年、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长期在白云区从事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详见附件2)。

6.报考人员应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入职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报考其他岗位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8.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含初中、高中)岗位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其中非2022年、2023年毕业生具备2年及以上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学工作经验的,不受此限制;报考其他教师岗位(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除外)的考生必须提供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组织的国家英语四级(含)以上合格证书或者425分(含)以上的成绩报告单。

9.报考竞赛指导教师岗位的考生,属于2022年或2023年毕业生的,应在高中阶段参加过报考岗位对应学科的全国联赛并获奖;其他报考人员应曾独立指导学生参加过报考岗位对应学科的全国联赛并获奖。

10.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学历要求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为准。

2.年龄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含应届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年龄要求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为准。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相对应或符合岗位需求表的要求,其中非2022年、2023年毕业生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2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验的,所学专业不受限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资格审核时需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不得报名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

2.现工作岗位有服务期要求且未满服务期、不宜调整工作岗位的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4.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截止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为更加安全有序组织本次招聘考试,请考生提前通过扫下方二维码的方式进行网上预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4日(星期四)24:00。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时间和地点:2023年5月8日(星期一)-5月10日(星期三),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设在广州市白云区少年宫(白云区白兰二街18号)。

2.2023年5月9日将同步在华南师范大学举行专场招聘会,接受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见华南师范大学官网信息。

3.材料:考生提供《资格审核目录表》(附件4)中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作为报名和资格审查依据,所有材料复印件要按照资格审核目录顺序装订,资格审核目录填写好装订在第一页。

4.报名和资格审核须知:

(1)报名和资格审核必须由考生本人在预约时间段内持相应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每个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专业、年龄、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名和资格审核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后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4)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进行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到现场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核,报名成功以通过资格审核为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综合素质评估。

(三)考试

考试流程:综合素质评估-面试—笔试。

1.综合素质评估初定2023年5月1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广东才汇网另行公告。考生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综合素质评估通知书》参加测试。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问答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成绩零分不参与排序),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下一环节。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东才汇网公布。

2.面试初定2023年5月14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广东才汇网另行公告。考生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面试以试讲、说课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当通过面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名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东才汇网公布。

3.笔试初定2023年5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广东才汇网另行公告。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博士研究生、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级职称的免笔试。

(四)综合成绩、体检及组织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免笔试人员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考岗位数和报考者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笔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东才汇网公布。

体检由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信用情况、是否存在回避情形、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按白云区教育局规定的要求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综合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录用名单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选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的2023年毕业生,实行1年的试用期;拟录用的非2023年的毕业生,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拟录用人员应按照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提交入职相关材料并办理入职手续,逾期不能提交材料或者办理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视情况进行递补。

(七)岗位聘用

录用人员使用我区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岗位需求表中注明的级别聘用或暂聘。录用人员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岗位,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有关通知将在广州市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gz.gov.cn//)业务专题-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三)本公告及附件涉及职称的,均指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涉及年龄、时间限制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前一日;涉及工作经验的,均以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和学校(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四)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胡乱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无法及时联系导致的后果完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公告规定证件材料。证件材料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七)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笔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入失信人员名单。

(八)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7号)的规定执行。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九)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试用期满前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十)参加了本次招聘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未被聘用人员自动进入广州市白云区教育系统政府雇员人才库,经相关程序后,可被录用为广州市白云区教育系统政府雇员。

(十一)考生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联系咨询电话:020-86371707;监督电话:020-36135591。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3日

附件:

1.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第一批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2.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3年版).xls

4.资格审核目录表.docx

5.关于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证明.docx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文章来源:

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89194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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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第一次招聘32人公告(报名时间:5月9-11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广州市惠爱医院/广州市脑科医院/广州市精神卫生中心)是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始建于1898年,是华南地区最大的三级甲等脑科医院,目前已成为华南地区集医、教、研、防、康复于一体的神经、精神疾病疑难重症诊疗研究中心、科学研究中心和专科人才培养基地,位列中国医院专科综合排行榜(复旦榜)第6位和中国医院科技量值(协和榜)第7位,是广东省精神疾病诊疗质量控制中心和委省共建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中南)推荐单位。

医院现有芳村总院、白云分院及荔湾门诊部三个院区,编制总床位数1920张。作为以“大专科、小综合”为特色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除了亚专科齐全的精神科外,医院还设有专业实力雄厚的神经内科、神经外科、临床心理科、综合康复科及综合ICU等16个临床科室和6个医技科室。其中精神科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广东省及广州市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和广州市医学重点学科;神经内科是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中医神志病科是国家“十二五”临床重点专科、广州市中医重点专科和广州市“治未病”指导中心;物质依赖科是广州市医学重点学科。

医院拥有高水平的研究平台,包括广东省神经科学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精神疾病转化医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州市精神疾病临床转化实验室、广州医科大学精神心理研究所、广州医科大学神志病研究中心等,并成功入选广州市研究型医院。此外,医院多年来致力于高素质医学专业人才的培养,拥有完善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作为广州医科大学精神卫生学院所在地,设有博士后工作站,开设从本科、硕士到博士研究生的全系列学位教育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博士后培养的毕业后系统教育。医院现有硕士研究生导师62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6人,另有博士后导师12人。

目前,广州市政府已投资16亿元在总院所处白鹅潭商务区进行提升改造,预计四年内改造完毕,附近有四条地铁线路,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届时将成为中国最美丽的脑科医院。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公告所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招聘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招聘岗位的专业代码参照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其中:

1.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2.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以及技能要求等条件(见附件1);

(5)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6)招聘人员类型如下:

“2023年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考生应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本公告不面向2024年毕业生。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

(8)招聘医生岗位的,根据相关文件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的“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其中,报考人员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完成的住培专业方向一致。招聘岗位为研究人员、技师等非医生岗位不适用“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栏--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进行报名,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23年5月9日上午8时至2023年5月11日下午5时。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及相应学科门类、学科名称,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23版)》。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特殊情况说明: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须提交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同意后可申请报考。所学专业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按专业参考目录所属来认定,不能认定为相近专业;

(2)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岗位需求表的研究生专业仅指博士研究生专业,同时接受具有硕士学位的考生报名的除外;

(3)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以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要求: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对应的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特殊情况说明:

(1)上述资格以评审方式取得,尚处于公示期内的不视为具有资格;

(2)上述资格以考试方式取得,已考试通过而尚未发证的(如卫生系列执医资格、治疗师等),可以上传成绩单或发证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代替。

5.报名需上传附件(以下材料均要求彩色原件上传):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合并在同页,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合并在同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上传课程成绩单或学生证代替);

(4)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

(5)岗位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上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对2023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但尚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以上传培训单位开具的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材料报名参加招聘,但需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通过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通过或要求及时补充材料,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审核动态。

(五)打印准考证

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进行补充公告,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后续公告。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报考人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各环节,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应全程密切留意报名网站(网址:https://www.qgsydw.com)的通知。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

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面试成绩区分先后;面试成绩仍不能区分先后的,则加试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笔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面试主要形式为面谈,包括测试应聘人员相应岗位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作精神、心理素质、仪表气质等。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2.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4.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5.招聘高层次人才(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岗位不安排笔试,此类岗位的应聘者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

6.非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或“硕士及以上”的,具有岗位所要求专业博士学位者可不参加笔试,但要遵守该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初级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具有岗位相关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非基层卫生系列)可不参加笔试,但要符合笔试开考比例要求。招聘岗位未对专业技术资格作出要求的,具有岗位相关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非基层卫生系列)可不参加笔试,但需符合开考比例要求。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7.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以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

(二)资格复审

1.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应聘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人选:

(1)招聘高层次人才(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2)非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符合免笔试条件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

(3)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合格成绩者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若进入资格复审时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含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可按该岗位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公告。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

3.面试形式:围绕岗位需求和所学专业以问答形式开展。

4.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7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于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30%+面试*70%;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需提前告知用人单位申请延期,延期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无故不参加体检且未申请延期的视为放弃。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应聘人员自接到体检合格通知之日起,20天内不能按要求配合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考生放弃考察。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总成绩高低递补其他人选。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三)拟聘人员接到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入职手续通知后,应按照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属单位在职人员的,应在当月内向现工作单位提出书面辞职或调动申请。收到办理报到入职手续通知起,超过30日无故不配合用人单位开展入职工作的,可视为放弃聘用。

九、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录工作始终。

(二)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原则上应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医院官方网站链接:https://www.gzbrain.cn/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1894502,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1268012,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

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原标题: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8947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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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招聘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6人公告(第二批)(报名时间:5月10-12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等规定,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36名。本次招聘考点设在广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6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其中,报考物理实验员的2023年毕业生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其中: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报考教师岗位还须具有一年及以上普通中小学对应学科的任教经历,且报名时须在普通中小学任教。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前一天。

有关工作经历的要求,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要求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报考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取得相应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年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2.考生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物理实验员岗位须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不限学科)。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但还需符合该岗位的年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以研究生专业报名的,其本科专业也需与研究生专业方向一致。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若考生已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证中所任教学科与岗位学科相一致的,可视为专业一致。教师职称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4.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暂未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或以上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5.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的考生除外)。暂未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公开招聘报名结束之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确认、综合素质评估、资格审核、心理品质测试、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9:00至2023年5月12日17: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近期的证件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有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践行诚信报考,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网上报名时应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人只限填报1个具体岗位。招聘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

(二)资格初审及考试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需进行现场考试确认。

2.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待定,具体安排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和“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综合素质评估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综合素质评估

1.综合素质评估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安排为准。

2.请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qgsydw.com)下载打印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有关安排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和微信公众号“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

3.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4.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音乐、美术、体育为A类岗位。其他为B类岗位。

5.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6.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的人数。入围资格审核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审核。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待定。有关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和微信公众号“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

2.资格审核须考生本人到现场参加。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参加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

2023年毕业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在资格审核环节后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待定,有关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和微信公众号“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人数。入围笔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笔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进入笔试的考生情况将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笔试

1.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qgsydw.com)下载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取得相应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考生免笔试。

(八)体检

考生总成绩由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免笔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面试成绩排序,仍同分,则再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九)考察

招聘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其中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事业单位按招聘岗位办理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均提供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享受十二级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广州市黄埔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人员录用后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定期参加区内交流轮岗。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须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七)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等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六、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1:30、14:30—17:00

咨询电话:020-8237912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本公告最终由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第二批).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原标题: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 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 (第二批)

文章来源:

http://www.hp.gov.cn/xwzx/tzgg/zpgg/content/post_8946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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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招聘苏元学校事业编制教师45人公告(广州设点)(报名时间:5月10-12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州市黄埔区苏元学校(下文简称苏元学校)事业编制教师45名。本次招聘考点设在广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介绍

苏元学校(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7号)是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为全住宿三年制初级中学。苏元学校由黄埔区人民政府委托广州二中教育集团管理(下文简称二中教育集团),为二中教育集团成员学校。

二、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苏元学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苏元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 “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国(境)内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具有国(境)外学历和学位人员,毕业1年内也视为2023年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前一天)。2023年毕业生须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及研究生所修学的专业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其中: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取得相应学科的中学副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放宽到本科学历,不要求学位。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考生还须有一年及以上普通中学对应学科的任教经历,且报名时须在普通中学任教(含九年制学校及十二年制学校在中学学段任教)。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前一天。

有关工作经历的要求,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要求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报考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取得相应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年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2.考生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科的中学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科普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与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专业对应均可;社会实践(劳动)教师岗位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即可,不限具体学科)。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研究生可以以其本科专业报名,还需符合该岗位的年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现代教育技术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4.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暂未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或以上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5.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的考生除外)。暂未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前)。

7.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公开招聘报名结束之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网上报名、考试确认、笔试、综合素质评估、资格审核、心理品质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在招聘各个环节,考生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9:00至2023年5月12日下午17: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考生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或通过微信搜索“事招雷达”报名。请考生保持报名系统中所登记的手机号码的通讯正常。

践行诚信报考,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温馨提示:报名系统弹出“尚未审核”的对话框属于正常状态,考生按时参加考试确认后、打印准考证前该对话框消失。

2.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招聘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

(二)考试确认

1.考试确认具体时间和方式请在2023年5月10日17:00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中“相关通知”栏和广州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gdgzez.com.cn )“招聘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免笔试考生须参加考试确认环节。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以准考证安排或通知为准。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中“相关通知”栏和广州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gdgzez.com.cn )“招聘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考生需完成考试确认程序才能打印准考证。免笔试考生也需要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3.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通识等。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成绩公布。请考生在笔试结束三到五个工作日后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市第二中学官网(http://www.gdgzez.com.cn/)查询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照1:15的比例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入围综合素质评估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综合素质评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6.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取得相应学科中学副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考生免笔试。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

(四)综合素质评估

1.综合素质评估具体时间、地点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中“相关通知”栏和广州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gdgzez.com.cn )“招聘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本次招聘中,信息技术、科普、音乐、美术、体育为A类岗位。其他为B类岗位。

3.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4.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的人数。入围资格审核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审核。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下一轮。

(五)资格审核

1.根据需要,资格审核采取线上或者线下的形式进行。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中“相关通知”栏和广州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gdgzez.com.cn )“招聘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如果线下审核,须考生本人到场。

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含免笔试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

3.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2023年毕业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并手写签名)、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并手写签名)、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在职证明等)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其中,工作经历证明请明确任教学段。

(六)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

具体安排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中“相关通知”栏和广州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gdgzez.com.cn )“招聘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不按要求参加心理品质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面试

1.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中“相关通知”栏和广州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gdgzez.com.cn )“招聘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取说课或者试教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八)体检

1.总成绩 = 笔试成绩×30% + 面试成绩×7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免笔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面试成绩排序,仍同分者,则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考生于面试结束三到五个工作日后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http://www.qgsydw.com)查询总成绩。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若应聘者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以上处罚,则取消录用资格,就业协议书自动解除,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录用的事业编制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其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事业单位按招聘岗位办理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均提供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享受十二级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须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六)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七)根据广州二中教育集团总体规划及集团内学校教育教学需要,集团内存在教师流动情况或者校内岗位调配情况,应聘者需服从广州二中教育集团和所在学校的工作安排。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七、咨询电话

时间:工作日9:00-11:30 14:30-17:00

电话:苏元学校 020-32099015、19129293786

广州二中教育集团 020-32079048

监督电话 020-83550134

网上报名技术电话 400-838-9296

本公告最终由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苏元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4日

原标题: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苏元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广州设点)

文章来源:

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insrecruit/20230424/103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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