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韶关教育局招聘123名学科教师

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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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工作4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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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公办教师4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具体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8年2月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要求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人数
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共46名,详见《韶关市浈江区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本科学历的试用期12个月,研究生学历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享受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5.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3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
考生通过查询浈江区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发布的公开招聘教师公告(https://www.qgsydw.com),根据公告上的链接及提示,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上传资料、打印准考证等流程,并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上传的报名材料按“浈江区公招+职位代码+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编辑好邮件主题(如编辑邮件主题:浈江区公招+20232001+小学语文+张三+中山大学),将报名表的可编辑电子版及报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网络上传报名。
对报名过程中有工作上的疑问请致电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8917293;对报名系统操作有疑问的请致电:4008389296。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的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三)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简历扫描件(含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能证明学历、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5.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6.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承诺书)扫描件;
7.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实践证明材料。
将以上材料按顺序将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按规定命名通过网络上传附件。
七、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院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报考人员(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以及已通过教师资格面试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以参加教师招聘,并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4.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于面试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的(截至2023年3月3日),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 ,视为放弃加分。
7.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8.我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对象。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笔试时间。2023年3月下旬(具体另行公告)。
3.笔试地点。地点初定在韶关市浈江区风采实验学校(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峰前路23号,原韶州师范校址)。
4.报考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取消考试资格)。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笔试期间报考人员除配合工作人员身份验证时需取下口罩,其余时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浈江区籍生源公费师范生的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参加报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列入面试比例。此类人员所修学的专业须与应聘的职位相一致。
(二)面试及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提交审核资料时间另行通知)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在“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中上传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资格审核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二楼人事股(浈江区前进路2号,原市第七中学校址)。
3.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3比例,确定为面试对象。符合资格审核条件及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于笔试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统一公布。
4.面试时间。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http://www.sgzj.gov.cn/)的相关面试公告。
5.面试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风采实验学校(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峰前路23号,原韶州师范校址)。
7.面试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期间面试人员除配合工作人员身份验证时和面试时需取下口罩,候场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8.面试100分为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9.面试采取说课方式。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招聘的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和幼儿教师在面试时,除说课外,还需进行技能考核。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录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是考生的总成绩。
2.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面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统一公布。
九、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需提交放弃体检声明,声明中含本人签名和手印),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在体检当天提交推迟体检申请书,务必本人签名和手印,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医学证明,否则按放弃体检处理。怀孕考生生产完毕后,由考生再次提出体检书面申请(含本人签名和手印)。
2.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体检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需提交放弃考察声明,声明中含本人签名和手印),依次递补人选。
十一、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复核,不接受匿名投诉。
(二)聘用。
1.办理相关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30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需提交放弃聘用声明(声明中含本人签名和手印);所空缺名额按该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对象必须从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好所有手续。
2.签订聘用合同。由就职学校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同一岗位有多个不同单位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名次先后顺序由考生优先选择就职学校。
3.聘用人员需在浈江区应聘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且5年内不得交流、借用或调动。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被聘用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招聘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有关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录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需在考试网报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保存,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因疫情防控及招聘工作需要等原因需临时调整招聘时间和地点的,届时将另行补充公告。请及时留意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的官方平台和“浈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五)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时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将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的要求组织招聘工作。
报考者如对本公告信息或招聘的有关事项有疑问的,请致电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电话:0751--8917293。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2023年韶关市浈江区公开招聘公办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2: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教师资格承诺书.doc
附件4: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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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韶关市浈江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5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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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5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57名。详见《2023年韶关市浈江区公开招聘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一定实践经验,较好的学业背景和专业基础,取得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函。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2月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2月1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韶关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5.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对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规定的相应条件的“青年人才”,经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3.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3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

考生通过查询浈江区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发布的公开招聘教师公告(https://www.qgsydw.com),根据公告上的链接及提示,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上传资料、打印准考证等流程,并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上传的报名材料按“浈江区青年人才+职位代码+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编辑好邮件主题(如编辑邮件主题:浈江区青年人才+20231001+初中语文+张三+中山大学),将报名表的可编辑电子版及报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网络上传报名。

对报名过程中有工作上的疑问致电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8917293,对报名系统操作有疑问的请致电:4008389296。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的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三)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浈江区2023年青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4);

2.本人简历扫描件(含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能证明学历、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5.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6.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承诺书)扫描件;

7.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实践证明材料。

将以上材料按顺序将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按规定命名通过网络上传附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院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报考人员(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以及已通过教师资格面试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以参加教师招聘,并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4.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于面试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六、考试

“青年人才”岗位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场次、形式和成绩以正式通知为准。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并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将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二)考察

根据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将依次递补。

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相关手续影响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如违约不按期报到的,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办教师。

八、聘用

1.办理相关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30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需提交放弃聘用声明(声明中含本人签名和手印);所空缺名额按该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对象必须从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好所有手续。

2.签订聘用合同。由就职学校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同一岗位有多个不同单位的,根据面试成绩,按名次先后顺序由考生优先选择就职学校。

3.聘用人员需在浈江区应聘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且5年内不得交流、借用或调动。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试用期满转正后,按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

九、其他事项

(一)所有考生参加面试(专业试)、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逾期未到场或未带齐证件原件的(不得以电子版代替)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且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仔细核对电话号码、所学专业、考生类别等基本信息,确保真实有效。考生须对自己填报的资料负责,因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二)考生须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并按报考职位的要求递交所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得用电子版代替)。条件不符合要求、证件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核不予通过。

(三)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近三年在我区组织的教师招聘中放弃拟聘用资格的,不再接受其报名考试。

(五)因疫情防控及招聘工作需要等原因需临时调整招聘时间和地点的,届时将另行补充公告。请及时留意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的官方平台和“浈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七)浈江区“青年人才”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引进,原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须在韶关行政区划外(含韶关生源高校毕业生)。在韶关市内,各县(市、区)之间、各县(市、区)与韶关市直用人单位(包括中省驻韶单位)已就业人员之间的流动不属于引进范畴。

(八)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由浈江区委组织部、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浈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考者如对本公告信息或招聘的有关事项有疑问的,请致电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电话:0751--8917293。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2023年韶关市浈江区公开招聘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职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教师资格承诺书.doc

附件4:浈江区2023年青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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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韶关市浈江区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2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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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为切实解决我区教师不足、学科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经浈江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在职在编教师20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范围为向社会公开选聘(不含浈江区、不含韶关市直学校) 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聘名额及岗位

选聘名额为20名,具体选聘岗位详见《韶关市浈江区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年龄、职称及学历要求:

公办中小学在职在编教师,年龄需在35岁以下(198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并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市级及以上名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8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选聘对象除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外,还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

4.2019-2020、2020-2021、2021-2022学年度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说明:女性因正常休产假当年不定等次的除外)。

(三)岗位优选条件

满足选聘年龄、职称及学历要求和资格条件并获得以下资格之一者将优先考虑:

1.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或评定的名校长、优秀校长、骨干校长、优秀教师、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班主任、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

2.市级及以上“百千万工程”培养对象;

3.近五年获得论文(发表)、课例、公开课、说课、基本功竞赛等教学教研活动市级及以上等级奖励的;辅导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各类竞赛项目获奖的优秀辅导老师奖;

4.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司法机关侦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得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维度评价、专业技能考试(说课)、体检、政审等选聘程序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有意应聘者于2023年3月3日17:30前,将以下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邮箱:zjqjyjrsg@126.com进行报名,邮件名标注为“浈江区2023年公开选聘专任教师+本人姓名+岗位(学科)”。

(1)《韶关市浈江区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用A4纸打印,需亲笔签名后扫描成电子文档);

(2)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扫描件;

(3)2019-2020、2020-2021、2021-2022学年度《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需盖有与原件相符及单位公章);

(4)考生承诺书(附件4);

(5)满足岗位优选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将以上材料按顺序将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按规定命名通过网络发送至指定邮箱。所有填报和提交的材料均要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聘资格。

在报名时间结束后,如出现岗位没有人报名或报名人数少于选聘人数的情况,将视网上报名情况对岗位选聘人数进行调剂。例如:初中地理岗位没有人报名,将岗位数调剂到报名人数相对较多的岗位。

2.面试资格审查和发放准考证。

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的岗位条件、学历层次等内容进行审核,依据选聘条件进行维度评价,按岗位选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对象,选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对象由浈江区教育局进行通知,被通知人员收到通知后按规定的时间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蓝底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提交给浈江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和体检的凭证。

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上有当地教育局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盖公章”;提供现场资格审查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发放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考试环节

采取人才维度评价+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根据维度评价的得分从高到低,按照选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人才评价维度评价

按照《2023年浈江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师评价维度表》(见附件3)对报考人员情况进行评分,从学历、职称、年龄、工作表现等方面对基本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入综合成绩)。评价维度表得分另行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gzj.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

2.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评价维度表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需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少于1:3比例的则按实际报名人数面试。如有面试人员放弃面试机会,按人才评价维度表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分数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得分按40%的比例纳入综合成绩。

(3)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名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sgzj.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

3.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人才评价维度得分(满分100分*6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4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人才评价维度表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人才评价维度表得分仍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考试相关要求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内到达考试地点抽签、候考,未按时到达考试地点或擅自离场的取消考试资格。

5.考生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gzj.gov.cn/)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浈江区教育局组织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sgz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投诉。

七、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办完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所选聘教师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薪酬待遇。

因受学校岗位结构的限制,本次新选聘的教师暂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或十二级岗位,经考核合格,待学校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可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岗位竞聘进行岗位调整。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工作。在考试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录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本公告由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8917293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韶关市浈江区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韶关市浈江区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韶关市浈江区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评价维度表.xls

附件4:考生承诺书.doc


点击公众号名片回复333获取附件及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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