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辅导员47名 管理岗24名
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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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
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3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短期公告(一)
桂林理工大学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管理为主的高校,现有桂林屏风、桂林雁山、南宁安吉、南宁空港四个校区,校园总面积3300余亩。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000余人,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厚德笃学、惟实励新”校训,传承和弘扬“艰苦创业、敬业奉献、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桂工精神,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兴校”办学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围绕服务自然资源行业和工业高质量发展凸显办学特色,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6〕53号)及有关文件精神,2022年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22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1。(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有从教经历的无师德师风失范行为);(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桂林理工大学官网(https://www.glut.edu.cn/)发布。(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桂林理工大学官网(https://www.glut.edu.cn/)发布。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名)。应聘者按照《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岗位信息目录报名,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1.应聘报名需填写《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及《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见附件3)。2.提交求职简历材料,包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报告)、获奖证书等材料。2022届毕业生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3.应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须由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应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工作经历证明材料。4.以上材料严格按照 “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生个人简历(模板)”(附件5)具体要求准备。5.本次招考专业分类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4)执行。6.本次招聘所有资格、业绩条件及学历学位取得时间的时限,均以本次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2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地点在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行知楼B618室,逾期不再受理。现场报名人员应提交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给应聘人员)。并将应聘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桂林理工大学人事处电子邮箱rsc2@glut.edu.cn,邮件名和压缩文件名统一用“XXX(姓名)+应聘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XXX(岗位名称)”(例:张三应聘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教师01)命名,该电子版材料不作为报名依据。考生必须戴好口罩、接受测温,身体健康方可进入校门,在现场报名及参加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校园内疫情防控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学校人事处负责将应聘者的材料比照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审核,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在桂林理工大学官网(https://www.glut.edu.cn/)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可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报名比例需达到1:3的开考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岗位,需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开考。其余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增加招聘计划或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的,经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本次公开招聘岗位采取直接面试和考核的方式,如有报名比例小于等于1:4的岗位,则该岗位增加笔试,笔试成绩作为进入该岗位面试程序的依据。如有报名比例小于等于1:4的岗位,则增加笔试考试,笔试成绩作为进入该岗位面试程序的依据,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时间12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等。1.教师。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试讲主要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方面进行测试、考评,满分为100分。2. 实验教师、辅导员、学生工作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3. 如出现面试成绩分值相同的情况,则启用备选试题对分值相同人员进行加试。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者签名确认,并且当天在桂林理工大学官网(https://www.glut.edu.cn/)公布。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能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岗位匹配度、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笔试、面试和考核时间及地点及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关注我校官网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和考核的,按弃权处理。由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到医院进行体检(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按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16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以聘用。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根据考核情况,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对拟聘人员情况(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桂林理工大学官网(https://www.glut.edu.cn/)发布。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招聘咨询电话:0773-3678705 0773-5896142。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四)年龄要求为:除辅导员以外岗位的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社会人员: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①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②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含专职心理咨询教师或专职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③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社联)部长正职及以上职务,校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社联)部长副职及以上职务。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主要学生干部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7月31日。(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2月27日9∶00-2023年3月9日16∶00;2、资格初审:2023年2月27日9∶00-2023年3月10日16∶00;3、陈述申辩: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11日期间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2月27日9∶00-2023年3月11日18∶00;5、缴费确认:2023年2月27日9∶00-2023年3月12日12∶00。(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njts.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高中之后学习经历、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3.本公告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不可改报其他岗位。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3月中下旬,此时间为计划时间,具体时间将提前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njts.edu.cn/)提前公布,应聘人员请及时查看,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njts.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之前,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4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安排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njts.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由招聘部门(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排名等信息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njts.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③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体检和心理测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心理测试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因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以及公示结束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25-89668027、89668028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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