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有编制!黑龙江教师招聘,哈尔滨教师招聘(两所学校)

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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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区第七学校

哈尔滨新区第七学校坐落在利民开发区雪花路100号,前身为原利民第二中学校,始建于1992年,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校园占地面积37268平方米,建筑面积7525平方米。

建校初期,学校凭借“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的执着精神;坚持“关注关爱,尊重赏识”的教育教学主导思想,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先后获得了:省标准化建设先进学校、哈尔滨市特色学校等四十余项光荣称号。特别是从2006年开始实施了课堂教学改革后,中考成绩一直位列全区前三甲,学校办学规模也因此越来越大:学校现有两个校区,80个教学班(小学48个教学班,中学32个教学班),学生3429人,在编教师205人。
近年来,学校本着“继承、细化、创新、发展”的理念,继续加大课堂教学改革力度,全面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经验,进一步巩固课堂教学改革成果,可谓业绩昭彰,蜚声遐迩:《黑龙江教育》、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多家报刊、媒体相继报道了学校课改经验;学校也因此承担了全市农村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现场会;先后有哈尔滨市区、绥化地区、牡丹江地区、齐齐哈尔地区等省内多所学校慕名前来考察学习2020年9月1日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实施了:校长职级制、区管校聘、教师绩效考核三项重大教育改革。学校以此为契机,顺势而为乘势而上,确立了“精致教育,自主发展”的办学理念。力争通过三年的时间实现软硬实力并重,规范特色共生;努力把学校打造成全区标杆,全市领先,全省一流的特色化品牌学校。

哈尔滨新区第七学校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哈尔滨市中小学校校园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哈教联发〔2020〕7号)文件精神,经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哈尔滨新区管委会教育局开展2023年校园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东北师范大学站)我校计划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8人,有关岗位要求详见《2023年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校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东北师范大学站)》(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2021、2022、2023年毕业);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5.具有岗位需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笔试全部合格且在聘用试用期(12个月)内取得相应类别教师资格证书。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现役军人。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录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官网(http://career.nenu.edu.cn/home)查看招聘公告,按要求进行邮箱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将材料上传指定邮箱。同时扫描用人单位报名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邮箱:4483633@qq.com
联系人:白明亮
咨询电话13936057802
报名二维码 


2.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9日24:00截止(以邮箱报名材料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3.提交材料
考生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供资料,在报名时扫描上传(PDF格式)。
(1)报名表。考生在报名表贴照片处粘贴电子版1寸证件照(附件2)。
(2)身份证。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上。
(3)学历、学位材料。未毕业的提供学生在校生证明(附件3)。
(4)成绩单(体现本专业排名,加盖院系公章)。
(5)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笔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免考证明(加盖院系公章或研究生院〈处〉公章),同时提交《诚信承诺书》(附件4)。
(6)报名学历就读期间所获荣誉、奖学金等材料(加盖院系公章)。
所有原件的扫描件按所需材料顺序及序号打包压缩上传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名称标注为:所报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及考生姓名、毕业院校名称。

附件2下载地址:

https://qiniu-career-public.huanxizizai.com/%E9%99%84%E4%BB%B62.%E6%A0%A1%E5%9B%AD%E6%8B%9B%E8%81%98%E6%8A%A5%E5%90%8D%E8%A1%A8_1677562116463.doc?e=1677579631&token=hTAQPIME6vNmGMRBZFzIUfaakqTx2anVrfqv5ZRr:cHtZ2wAyA0RtInkFeJ2KiLztD1E=

附件3下载地址:

https://qiniu-career-public.huanxizizai.com/%E9%99%84%E4%BB%B63.%E8%AF%9A%E4%BF%A1%E6%89%BF%E8%AF%BA%E4%B9%A6_1677562119931.doc?e=1677579631&token=hTAQPIME6vNmGMRBZFzIUfaakqTx2anVrfqv5ZRr:7Gxdf3UF0bE_0FrmZlA9_ZNw5qE=

附件4下载地址:

https://qiniu-career-public.huanxizizai.com/%E9%99%84%E4%BB%B64.%E5%AD%A6%E7%94%9F%E5%9C%A8%E6%A0%A1%E7%94%9F%E8%AF%81%E6%98%8E_1677562123026.docx?e=1677579631&token=hTAQPIME6vNmGMRBZFzIUfaakqTx2anVrfqv5ZRr:xWwt90fBc7XGv1TG6Sx9Ik-jXUY=


4.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邮箱报名。
(2)考生须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不予录用。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所提供的材料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哈尔滨新区管委会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择优比选
哈尔滨新区管委会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材料、个人素质、学习成绩、表彰奖励情况进行择优比选,确定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电话短信通知,并在“哈尔滨新区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四)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时请考生根据“邮箱报名提交材料”的要求,准备好各项材料(现场验原件、收复印件)。资格确认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现场资格确认后,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录取。
考生凭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现场参加面试,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签约、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若成绩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考核、签约和体检环节,加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在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官网、“哈尔滨新区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六)签约
面试合格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拟聘用协议(用人单位盖章)。不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进行依次递补签约。
(七)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新区管委会教育局指导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考生的资格条件与《岗位计划表》相关要求不一致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八)体检
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人员方可参加体检。2023年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后再进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新区管委会教育局及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新区管委会教育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考核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用人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造成的空缺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进行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由哈尔滨新区管委会教育局按照规定和程序组织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未能于应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予聘用。聘用后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要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现场资格确认及面试时须佩戴N95医用口罩。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要提供2部手机号码,并时刻保持手机畅通。如因联系不上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与录用资格。
(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官网、“哈尔滨新区教育”微信公众平台信息。
(四)此前已被哈尔滨新区所属中小学校录(聘)用的,不得再参加报名考试。
(五)本公告由哈尔滨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要求,根据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 学校简介

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官方网站主页“学校简介”(http://www.hsdfz.com.cn)。

二、 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不含专升本)毕业并获学士学位,硕士为统招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原则上应聘人员年龄不能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号以后出生)。

(五)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取消录用资格。

(六)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24:00。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3、报名提交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院公章);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全职工作经历的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例如:物理教师-物理学-张三)。

4、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所有信息均在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hsdfz.com.cn)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请各位考生实时关注。

(二)初选与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初选与资格审查后确定报名资格人选,具备报名资格人员名单于2023年3月15日在哈师大附中官网上(http://www.hsdfz.com.cn)公布。具备报名资格人员须参加应聘资格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3月17日8:30至11:00

2、现场确认地点:哈师大附中实验楼一楼

3、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我校留存用于存档备查。

5、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将发放本次招聘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为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我校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如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60分,则该招聘岗位取消,不递补。如面试当天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不根据笔试成绩进行递补,且对缺考考生不补考。

面试以试讲为主,重点考查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录用面试成绩高的应聘人员。总成绩出来后,如果第一名放弃应聘,不递补。

(五)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心理测评、政审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心理测评及政审。心理测评结果不适合所聘工作岗位或政审未通过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公示

学校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心理测评、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http://www.hsdfz.com.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享受待遇。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解除聘用合同。

(三)录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人事档案,不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负责。学校对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录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632663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451)86675547

附件1: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3: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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