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编制!湖北事业单位招聘464人!
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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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咸宁市崇阳县人才引进104人
2、黄石大冶市事业单位招聘人才90人
3、黄石市市直和城区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人才200人
4、当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70人
2023年咸宁市
崇阳县人才引进104人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崇阳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全县27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型人才104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2023年3月10日下午17:00截止。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崇阳县委人才办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崇阳县隽北大道218号崇阳县人民政府8楼人才工作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到2023年3月17日17:00截止。
二、管理及待遇
(一)经济待遇
1.工资。引进人才工资待遇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相应职级工资标准确定。
2.发放生活补贴。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和中级以上职称人才每人每月1500元、国家“双一流”建设重点高校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3年。
3.发放安家费。给予博士研究生5万元安家补助,硕士研究生和中级以上职称人才3万元安家补助,在岗服务3年后由县财政一次性拨付。
4.发放购房补贴。引进人才服务期内在崇阳县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时可以申请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可申请20万元购房补贴;硕士研究生和中级以上职称人才可申请6万元购房补贴。在岗服务3年后本人提出购房补贴申请,由县财政分三年拨付。
(二)政策待遇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经组织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享受七级职员、八级职员、管理九级工资待遇。在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取得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聘用到专技七级岗位。在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且取得初级职称的,可直接聘用到专技十一级岗位;工作满3年且取得中级职称的,可直接聘用到专技十级岗位。
对在崇阳工作3年以上,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表现优秀且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经上级部门批准后可调入党政机关工作。
(三)服务保障
引进人才在住房、办理落户、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予以优先照顾。
(四)试用期限
引进的人才实行一年试用,试用期内享受正式在职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
(五)服务期限
引进人才原则上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须与县委人才办、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年限协议,服务年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对服务期内自行终止合同的聘用人员,将不诚信行为记入个人人事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崇阳县各类招聘(录),取消相应待遇并追回已发人才引进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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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黄石大冶市事业单位
招聘高学历、高层次人才90人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改善人才队伍结构,大冶市2023年计划引进一批专业性强、综合素质好、符合大冶发展需要的高学历、高层次人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3
有关政策待遇
(一)岗位待遇。引进人才统一安排事业编制。首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硕士、博士研究生聘在专技岗位的,可分别按专技十级、七级聘任;聘用在管理岗位的,可分别按管理八级、七级岗位享受有关待遇,有关津补贴按实际所聘岗位对应标准执行。原有工作经历的人员根据学历、工龄及所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二)津贴补贴。引进人才在我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期间,自正式聘用(含试用期)起,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引进人才共发放安家费补贴和学位津贴19.2万元,其中:安家费补贴每人每年4万元,学位津贴每月2000元,连续发放3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引进人才共发放安家费补贴和学位津贴6.6万元,其中:安家费补贴每人每年1万元,学位津贴每月1000元,连续发放3年。
(三)住房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引进人才在大冶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大冶市人才公寓保障范畴,按大冶有关政策执行。全日制本科学历引进人才可按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享受有关待遇。
(四)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引进人才随迁配偶需从外市调入的,根据其身份性质和专业,采取调动、考核聘用、定向(专项)招聘、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工作问题。其子女在大冶市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五)服务年限。引进人才须签订服务协议,应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录聘考试(经组织同意除外)。
(六)其他政策。引进人才由大冶市委组织部参照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的可选派至党政机关挂职锻炼、重点培养;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办理调任手续,调入公务员单位或参公管理单位任职。表现特别优秀并符合任用条件的,可优先提拔。
04
招聘工作程序
(一)线上报名和资格审核
线上报名时间:2月24日9:00至3月7日17:00。
线上报名和资格审核同步进行,各应聘考生扫码报名(报名二维码见附件4),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8日17:00。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确保提供资格审查的资料真实可信。
(三)考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本次招聘,全日制大学本科生须先参加笔试再进入面试环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资格审查合格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博士研究生经用人单位面谈后直接进入考察环节,不占用此次招聘计划名额。
1.笔试
(1)笔试内容及形式
本次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3月1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时间:3月12日
面试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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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黄石市市直和城区
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高层次人才200人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改善人才队伍结构,黄石市市直和城区国有企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全国引进一批专业性强、综合素质好、符合黄石发展需要的高学历、高层次人才20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关政策待遇
1.岗位待遇。引进人才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统一安排事业编制。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硕士、博士研究生聘在专技岗位的,可分别按专技十级、七级聘任;聘在管理岗位的,可分别按管理八级、七级聘任,有关津补贴按实际所聘岗位对应标准执行。在国有企业工作的,按有关政策落实薪酬待遇。原有工作经历的人员根据学历、工龄及所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2.津贴补贴。引进人才在我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期间,自正式聘用(含试用期)起,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引进人才共发放安家费补贴和学位津贴19.2万元,其中安家费补贴每人每年4万元,学位津贴每月2000元,连续发放3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引进人才共发放安家费补贴和学位津贴6.6万元,其中安家费补贴每人每年1万元,学位津贴每月1000元,连续发放3年。国有企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可以参照执行。
3.住房补贴。引进人才在黄石城区无自住房的,可根据《黄石市管高层次人才公寓入住和管理办法》、“新黄石人”共有产权房和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相关政策享受有关待遇。
4.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引进人才随迁配偶需从外市调入的,根据其身份性质和专业,采取调动、考核聘用、定向(专项)招聘、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工作问题。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黄石市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5.服务年限。引进人才须签订服务协议,应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录聘考试(经组织同意除外)。
6.其他政策。引进人才由市、县两级党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市委组织部跟踪掌握引进人才的岗位安排、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履职尽责、选拔使用等情况,对于综合表现优秀、符合调任条件的,积极调任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9日17:30登陆黄石人事考试网,进入黄石市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
(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17:30。
1.笔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3月下旬,具体事宜另发公告通知。笔试内容为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共分为四类,其中A类为综合管理类,C类为自然科学类,D类为中学教师类,E类为医疗卫生类,每个类别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考生在笔试中缺考任一科目、或任一科目成绩为零分、或任一科目考试被记录违纪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时间初步定于4月上旬,具体事宜另发公告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等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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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当阳市部分
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70人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持续打造人才高地,当阳市部分事业单位拟公开引进70名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程序
(一)考生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上午8:30至3月5日下午6:00。
2. 报名形式: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二)资格审查
1. 资格初审: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择优比选,确定拟考试(考核)对象,报名人员可于3月11日起登陆当阳市人民政府网查询资格复审公告。
2. 资格复审: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所在教务部门出具证明,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向审核单位提交原件)、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证明材料),并准备1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登记照,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对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1.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方式:采取面试形式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二、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按国家规定落实事业单位相关待遇。拟引进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自行负责与原工作单位办理解除劳动(聘用)手续后再办理相应入职手续。
(二)符合我市《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才引领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条件人员,可按政策在我市享受三年内1.8-30万元生活补贴;三年内免费申请入住人才公寓,人才公寓不足时领取1.44-2.88万元租房补贴;或在当阳市购买人才房,一次性发放5-10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
(三)引进的人才纳入组织人社部门重点跟踪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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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事业单位公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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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湖北事业单位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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