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招聘:扬州市级机关门诊所招聘公告扬州消防救援支队法核中心招聘文员;国家统计局扬州调查队招聘简章;
2023-07-06
某学霸上岸笔记经验分享[火] 包括上岸学霸笔记、128个高频考点、手写三色笔记、速记口诀、材料作文30例、公基思维导图,扫码左侧二维码回复学霸笔记即可免费下载,仅限本周! |
本文汇总2023年扬州市市级机关门诊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法核中心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聘简章,国家统计局扬州调查队招聘辅助调查员简章:
2023年扬州市市级机关门诊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单位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扬州市市级机关门诊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3年2月扬州市市级机关门诊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4日至2005年3月8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简章)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8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2023年9月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yangzhou.gov.cn/),查询《2023年2月扬州市市级机关门诊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也可登录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yangzhou.gov.cn)查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3年3月4日09∶00-3月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3月4日09∶00-3月9日16∶00;
缴费时间:
2023年3月4日09∶00-3月11日16∶00。
报名网址:
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j.yangzhou.gov.cn/)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3月8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有关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3月14日09:00—16:00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23年3月27日—28日联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电话:87562967),凭有效材料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6)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2023年3月22日—24日自行登录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招聘单位负责。报名期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招聘单位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3月10日16:00;招聘单位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超过3月11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地点设在扬州市区。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上午
笔试科目,在招聘岗位简介表中予以公布。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负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招聘单位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514-80978061。邀请市纪委市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扬州市纪委市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7874266。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865487 87562967
附件
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2月28日
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法核中心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聘简章
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法核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职责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所有应聘人员均不受户籍限制;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熟练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及计算机使用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4、有较强的工作协调及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敏捷,吐字清楚,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能服从单位弹性工作制度;
5、中共党员、持有驾驶证C证、从事过法律相关工作者优先。
(二)职责
1、协助消防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协助起草消防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2、承担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研究和宣讲工作。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和体能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31日。报名方式: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需将以下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210856397@qq.com:
1、个人简历;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户口簿扫描件(本人页);
4、学历证书以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5、征信报告;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 15050720166。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将电话通知笔试、能力测试、体能测试、面试、心理行为测试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笔试
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意识、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消防自救知识。
笔试时长60分钟,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能力测试
根据要求利用PowerPoint等软件完成指定演示文稿设计制作。
能力测试时长45分钟,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体能测试
男性报名者:15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撑;
女性报名者:800米跑、仰卧起坐、跳绳。
体能测试采取测试每小项必须达标(参照入职人员最低标准要求(附件2)),一项不达标则体能测试成绩直接为0分;体能测试总分为100分,1500(800)米跑占总分50%、仰卧起坐占总分30%、俯卧撑(跳绳)占总分20%。
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仪容、反应与应变能力及求职动机等内容。
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心理行为测试
采用网络测试方式测试心理健康行为,主要测试应聘者心理健康程度,抗压能力等,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体检
在笔试、能力测试、体能测试、面试、心理行为测试成绩均合格的应聘者中,以笔试占30%、能力测试30%、体能测试20%、面试成绩20%比例核算个人总成绩,成绩排名前两名的应聘者参加体检;因应聘者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先行自理,待正式入职后凭票报销;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八)政治审查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政审考察人选,并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政治审查)。
三、工资待遇保障
1、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定级定档,逐年增长。目前每月收入5000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部分)。(如录用人员确有相关专业特长,按规定申请特殊岗位津贴)。试用期2个月,工资每月3080元,试用期工资在试用期结束后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开始发放正式工资。工资标准会随着政府相关保障的变更,及时调整;
2、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保险基数缴纳社会保险;
3、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录取后统一发放服装,实行8小时工作制,享受双休日、法定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工伤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不服从管理,不符合消防员职业要求的实行全程淘汰;
4、每年单位定期组织体检;
5、优秀政府专职文员可设立奖励、考虑入党团等待遇。
四、聘用
1、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签订《保密协议》、《无重大疾病承诺书》等规定,试用期2个月;
2、对确定聘用的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和考核。
五、招聘咨询
涉及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薪酬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拨打咨询电话:王女士, 1505072016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30。
附件:
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2月27日
国家统计局扬州调查队招聘辅助调查员简章
为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统计局扬州调查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调查员(协助从事统计调查工作人员)2名,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文字组织和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沟通协作能力;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健康条件;
4.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1)中共党员;(2)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会干部或优秀班干部;(4)有财务、经济、统计类专业学历或工作经历者;(5)扬州市就业困难人员。
二、薪资待遇
工作地点为国家统计局扬州调查队职能处室。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月薪3500元左右。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人员填写报名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等发送电子邮箱562706413@qq.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9日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82930906、18136229155(吴主任)
附件
国家统计局扬州调查队
2023年2月28日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客服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或依法处理。
2、以培训或任何理由收取费用、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
3、客服邮箱:lhealth@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