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192万!劳务派遣个税缴纳谁的锅?
2023-07-06
某学霸上岸笔记经验分享[火] 包括上岸学霸笔记、128个高频考点、手写三色笔记、速记口诀、材料作文30例、公基思维导图,扫码左侧二维码回复学霸笔记即可免费下载,仅限本周! |
z丹麦有心理医师在5年跟踪调查4133名职业人士后,得出结论:职业焦虑症,男女大不同。
(15px,#757272,行间距1.8倍,两端对齐,页边距15px)
内容列表样式
内容列表样式
内容列表样式
最近公众号的推送算法发生了改变,不再按推送时间显示在大家的订阅号里。企信服务的朋友请您这样做:
1、每篇文章点右下角的“在看”,让系统知道你喜欢这个公众号,以后会准时呈现。
2、进入公众号首页点击右上角“ …“, 设为”星标“。
纳税人识别号: 913701******3198
纳税人名称: 济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苟开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济南税稽 罚 〔2022〕 31 号
案件名称: 济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处罚类别: 其他违法
处罚事由:你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外包合同》,约定劳务派遣公司为你单位提供渠道销售专员、外包岗劳务派遣服务。
经核实,“劳务派遣人员”实为你单位自行招聘的员工,并按业绩确定员工工资、奖金等发放金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偷税案件查处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6]602号)第三条规定,你单位对所得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有决定权且劳务派遣公司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你单位为扣缴义务人,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第九条之规定,你单位应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848,685.38元,其中:2018年2,039,422.33元、2019年1,805,139.98元、2020年4,123.07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
处罚结果: 对你单位处以应扣未扣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1,924,342.70元。
处罚生效期: 2022-11-02
处罚截止期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稽查局
来源 | 亿企赢江西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客服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或依法处理。
2、以培训或任何理由收取费用、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
3、客服邮箱:lhealth@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