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事业单位招聘3千余人附职位表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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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事业单位招聘658人 (榆林)|附职位表
陕西事业单位招聘206人 (渭南)|附职位表
陕西事业单位招聘70人 (杨凌)|附职位表
陕西事业单位招聘2229人(西安)|附职位表
陕西事业单位招聘633 人(宝鸡)|附职位表
陕西榆林
根据榆林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现就我市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全市教育系统计划招聘高校毕业生658名,其中中小学教师509名,幼儿园教师149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1.“985”和“211”院校教育类相关专业202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第一批次本科师范类院校2023届教育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第二批次本科及以上院校2023届教育类相关专业全日制研究生(本科毕业院校须为第二批次录取及以上),专业以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准。
4.第二批次师范类院校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专业202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5.外语、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类专业院校(公办)2023届相应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1日后出生)。
4.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8月20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
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为做好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榆林市2023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各项工作,各县市区不再专门组织招聘。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榆林教育云”网站(网址:http://www.yulinedu.net/)“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具体报名及后续填报意向岗位详见系统操作指南。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8:00至12日18:00。
(二)资格审核。以应聘人员的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招聘考试。
(三)招聘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和面试在西安组织。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考试。
1.笔试。笔试只考一科,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打印准考证时间为3月15日18时起。3月22日14时起,应聘人员登录“榆林市教师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相关规定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及时通知本人。
2.面试。面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26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讲简约课的形式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学术能力。面试范围和内容为西安市普通高中一年级下册相关专业和幼儿园大班教材。应聘人员抽取课题签后,备课时间6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应聘音乐、幼儿教师岗位的,讲课10分钟,增加5分钟才艺展示(自带乐器、服装和相关道具);应聘体育教师岗位的,讲课10分钟,专业特长展示5分钟;应聘美术教师岗位的,增加60分钟素描一幅(画纸、铅笔、画板等自带),素描和讲课分别占总分的30%和70%(讲课按百分制打分,素描按30分制打分)。评委现场量化打分,工作人员汇总统计评委赋分,确定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考核分数,并现场通报应聘人员。
3.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填报意向岗位。2023年3月29日8时起,考生登录“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系统查看本人总成绩和排名情况,根据招聘计划数填报意向岗位,全市分县市区设置中学教师岗、小学教师岗、幼儿教师岗共37个招聘岗位,每名考生最多填报9个岗位。
(五)确定拟聘人员。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高考平行志愿录取形式,结合招聘计划和考生填报岗位,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录取,招聘计划录满为止。拟聘人员确定后,及时在榆林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签约。签约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由县市区相关部门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签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出现放弃签约等情况,及时组织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其它工作。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由各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考试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笔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2023届公费师范生免试直签,不参与此次招聘。
(五)2023年3月11日陕西师范大学春季大型招聘会期间,我市将派人参加,现场接受毕业生报名及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0912-3529395(榆林市教育局)
榆林市2023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3日
陕西渭南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决定进校园为我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20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21年、2022年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23年应届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应有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3日到2005年3月2日期间),博士研究生为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3日到2005年3月2日期间),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其它资格证件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2021年、2022年往届毕业生须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其它资格证件。
招聘岗位所须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渭南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进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等在服务期内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方法及流程
本次进校园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订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人限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诚信报名,提前下载并如实填写《2023年渭南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进校园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
2.招聘时间、地点
校园招聘初定行程安排如下,具体时间、地点、岗位计划等事宜详见校园网站简讯。
序号 | 时间 | 学校 | 地点 |
1 | 3月10日10:00-12:00 14:00-16:00 | 陕西师范大学 |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活动中心 |
3月11日9:00-12:00 |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田径场 | ||
2 | 3月16日9:00-12:00 | 华中师范大学 | 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 |
3月17日9:00-12:00 | |||
3 | 3月19日 | 东北师范大学 | 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就业大楼 |
3.报名所须提交资料
应届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留存一份)、身份证、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其它相关证件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往届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留存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试、签订协议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也可增加笔试环节。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线70分,成绩低于70分的面试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教育部门现场与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签订协议。
如开展笔试,总成绩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招聘计划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不开展笔试,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招聘计划的,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仍相同时,比较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疑义可在告知体检结果后两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指定的医院重新检查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个人档案、社会信用记录等方面,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再次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考察期间通过公安部门查询考察对象相关表现。
(四)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持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应届毕业生若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或复核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期间,不能以任何名义借调、调动到其它部门或参加其它单位的招聘(考)。
四、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须及时留意相关网站公告或信息并认真阅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二)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审核,也包括考试、考察、公示及聘用等各个环节,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进校园招聘结束后,会适时开展本年度渭南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公开招聘,请有意向的应聘人员关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告。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诚挚欢迎广大优秀毕业生来渭工作、生活,应聘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解答)0913-2126497
市人社局(招聘整体工作安排)0913-2338060
市教育局(进校园招聘相关问题咨询)0913-2930835
渭南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进校园
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3日
陕西宝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医院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宝市人社发[2014]70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市直公立医院发展现状,计划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宝鸡市中心医院、宝鸡市中医医院、宝鸡市人民医院、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宝鸡市口腔医院、宝鸡市康复医院、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宝鸡第三医院招聘医药卫生类人员共计6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25日
2.招聘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线上通过相关招聘网站、电子邮箱等平台接受应聘人员投递简历,线下采取现场招聘、校园招聘等形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计划
招聘计划633名,详见附件《2023年宝鸡市市直公立医院医药卫生类人员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8日至2005年3月7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应聘者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应聘者不超过45周岁。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宝鸡市市直公立医院医药卫生类人员招聘计划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县及县以下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失信被执行人;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aoji.gov.cn/)、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baoji.gov.cn/)发布公告,并在相关高校网站和网络招聘会进行推送。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可通过校园招聘会(含网络招聘会)、线上线下投递简历等形式进行报名。线下投递简历人员需持有关证件资料报名。
1.线上报名渠道(报名邮箱):
市中心医院:bjzxyyrsk@163.com( 联系电话:0917-3397484)
市中医医院:bjszyyyrsk@163.com(联系电话:0917-3662905)
市人民医院:bjsrmyyrsk@163.com(联系电话:0917-3272903)
市妇幼保健院:bjfyrsk@163.com(联系电话:0917-3250291)
市口腔医院:bjkqyywlb@126.com(联系电话:0917-3522867)
市康复医院:bjskfyybgs@163.com(联系电话:0917-3554688)
市第二人民医院:bjsdermyyrsk@163.com(联系电话:0917-3832127)
宝鸡第三医院:523678268@qq.com(联系电话:0917-3120380)
2.线下报名渠道:
①适时参加各类校园招聘会,接受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相关公立医院在本院官网发布。
②符合应聘条件人员也可在市直各公立医院进行现场报名。
市中心医院:市中心医院行政楼四楼人力资源科(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8号)
市中医医院:市中医医院行政楼人力资源科(宝鸡市金台区宝福路43号)
市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人力资源科(宝鸡市经二路新华巷24号)
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科(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15号)
市口腔医院:市口腔医院人资外联部(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17号)
市康复医院:市康复医院门诊楼四楼行政办公室(宝鸡市千河镇北坡村底县公路西侧千河特大桥南150米)
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6楼608室人事科(宝鸡市金台区上马营红卫路1号)
宝鸡第三医院:第三医院行政楼2楼222号人力资源部(宝鸡市金台区宏文路44号)
报名资料:《报名表》(报考者如实填写,并选取职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签名处手写签名)、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简历、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等原件扫描件(PDF文档格式或图片格式)。
应聘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或扫描件。
市直各医院对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简历、各类证件等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市卫健部门会同市人社部门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面试
面试分初试和复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初试由各医院组织实施,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复试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该比例的,初试成绩高于60分人员全部进入复试;复试由市人社、卫健部门组织实施,复试通过人员可与医院达成初步就业意向。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由市卫健部门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卫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 0917-3260185
市卫健委 0917-3260246
市中心医院 0917-3397484
市中医医院 0917-3662905
市人民医院 0917-3272903
市妇幼保健院 0917-3250291
市口腔医院 0917-3522867
市康复医院 0917-3554688
市第二人民医院 0917-3832127
宝鸡第三医院 0917-3120380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
陕西西安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西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吸引聚集更多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推动我市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从2023届毕业生中招聘优秀大学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2023届公费师范生;
(三)2023届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详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
(二)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方法及流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序号 | 类 别 | 所在高校 | 时 间 | 地 点 |
1 | 综合类 | 西安交通大学 | 3月1日14:00-17:00 | 交通大学兴庆校区青年之家 |
2 | 卫生类 | 西安交通大学 | 3月2日09:00-12:00 | 交通大学兴庆校区青年之家 |
3 | 综合类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3月2日14:00-17:00 | 太白校区食堂三楼 |
4 | 教育类 | 陕西师范大学 | 3月3日09:00-12:00 | 长安校区上林体育馆外 |
5 | 综合类 教育类 | 西北大学 | 具体时间见所在高校校园网 | 长安校区 |
6 | 综合类 | 长安大学 | 渭水校区 | |
7 | 卫生类 | 西安医学院 | 未央校区篮球场 | |
8 | 综合类 | 西北工业大学 | 长安校区启真楼一楼大厅 | |
9 | 综合类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南校区南绣山 |
3.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4)就业协议书。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同场地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2. 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专业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考试考核
招聘单位主要采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也可增加笔试环节。
(四)确定拟聘人选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考试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拟聘人员毕业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集中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内(5年)不得以任何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考)。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资格。
(三)应聘人员如未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各区县、开发区和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需要,在核定的招聘计划内,可择机赴省外开展进校园招聘。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西安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公布的各招聘单位电话进行咨询。
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7日
陕西杨凌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8日至2005年3月7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https://www.yangling.gov.cn/)、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rsj.yangling.gov.cn/)、杨凌人事人才网(https://www.ylrsrc.net)、“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杨凌人事人才网(https://www.ylrsrc.net)。
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08:00至2023年3月12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11日18时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11日18时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8日08:00至2023年3月13日18:00。
资格审查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报名结束(3月12日18时)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3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杨凌人事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报名费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14日至3月15日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029-87035350,工作日接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待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6日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3月28日8时至3月31日24时从杨凌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杨凌示范区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和疫情防控工作由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杨凌示范区人事人才网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4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杨凌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杨凌人事人才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29-87035350、87037589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89538291、89530805。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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