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rganization introduction -
泸县希望公益服务中心成立于2018年3月,是由团县委主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执行四川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有关希望工程各类资助服务项目;研究本地青少年发展及教育、卫生、扶贫等领域的需求,为公益组织和相关机构开展工作提供咨询服务;搭建公益平台,引进其他资助机构,促进外部资源在当地开展公益项目。
根据中心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Recruitment introduction -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招聘职位具体要求及条件详见附件2《泸县希望公益服务中心人才招聘职位表》;
3.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有从事办公室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5.有团干部或教师经历者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月16日。
2.报名地点:共青团泸县委员会办公室 (泸县玉蟾街道护园街27号,联系电话:0830-8192847)。
3.报名形式:
①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报《泸县希望公益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②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报名表。
③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④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报名时间结束后,中心将根据报名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将根据资格审核和个人情况确定入围人员进行面试,未入围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聘用
采取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只享受基本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安排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正式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一)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中心有权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咨询电话:0830-8192847。
(三)本公告由泸县希望公益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中国农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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