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报告情况核验和劳动保障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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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报告情况核验和劳动保障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23〕16号)、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我市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报告情况核验和劳动保障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徐人社发〔2023〕24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劳务派遣单位2022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以下简称“核验”)和劳动保障等级评价工作(以下简称“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和评价对象

(一)核验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单位和外省市在我市开展经营活动的劳务派遣分公司。

(二)评价对象

   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满一年的单位(截止到当年3月31日,含子公司、分公司)。未满一年的,开展自评并提交自评材料。

二、核验时间

劳务派遣单位今年从3月20日开始提交核验、评价材料,3月31日前提交完成。核验工作将于今年4月15日前结束。逾期的单位将视为检验不合格。

三、检验要求

检验所需材料遵照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我市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报告情况核验和劳动保障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执行。具体文件见附件1。

四、联系方式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 0516-86629185
附件1:(1)《关于开展2022年度我市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报告情况核验和劳动保障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徐人社发〔2023〕24号)
附件2:相关表格及一体化平台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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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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