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2023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编制1800人公告(2月24日截止)

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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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招聘公告汇总

2023广东茂名高州市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招聘教师200人公告(至2月22日17:00)

2023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赴高校设点招聘教师1200人公告(至2月24日17:30)
2023上半年广东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400余人公告
01

2023广东茂名高州市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招聘教师200人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经研究决定,2023年度广东省高州市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教师20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研究生学历及硕士或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师范类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其中,城区中学招聘对象为“985” “211”“双一流”大学全日制2023年应届师范类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毕业生。

(三)中职学校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不限师范类专业。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高州市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享受高州市事业单位人员待遇。符合高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有关政策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考条件

(一)应聘者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从事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8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8日以后出生)。

6.须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不按时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7.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试用期结束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8.除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生外,其他应聘的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平均学分绩点3.0(含)以上;2.属于“985”“211”“双一流”大学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优秀毕业生及中职学校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平均学分绩点放宽到2.5(含)以上。

9.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高州市在编在职教师;2022年以来在高州市各批次教师招聘考试中已通过面试入围体检、已签约或放弃签约的考生不得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及要求

1.网上预报名

网上预报时间:2023年2月17日9:00至2月22日17:00。应聘者请登录报名系统“http://61.146.233.115:801”,选取招聘岗位,按提示报名。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待定。应聘者须携带的报名材料: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双面打印);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就业推荐表原件(需加盖学校公章或电子印章)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4.学业成绩表原件(需加盖学校公章或电子印章)及复印件;5.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7.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应聘者在指定时间到资格审核地点现场提交材料核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照1至7的顺序排列。审核后退回原件,留下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

3. 报名注意事项

(1)同一场招聘,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将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不按要求提供报考申请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未按指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要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考生报名时必须核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代码(如:思想政治教育(B030503))与自己所学专业是否完全一致,凡不一致的,视为不具备报考及聘用条件。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应聘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即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因疫情等特殊原因面试时间和地点等需要调整的,以调整后的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

(三)确定面试人选

招聘工作组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对符合条件的,根据考生的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成绩绩点、学习表现、担任学生干部情况、主要获奖及荣誉、是否中共党员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招聘岗位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初审符合条件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

(四)面试

1.面试形式

采取“试教”的形式。

2.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的学科知识。主要考核面试对象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教态等。每名面试考生备课15分钟,试教10分钟。

3.面试成绩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含)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录取办法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成绩相同情况下则先后按学历层次高优先、面试主评委评分高分优先、校级以上荣誉较多优先、学生干部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上述办法仍不能区分的,采用抽签办法确定。

2.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拟聘用人员按组内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应聘学校。

3.报考中心学校教师岗位的,须服从所在中心学校的安排,由中心学校统筹分配至本中心学校所管辖的小学任教。

4.现场招聘工作组在面试结束后两天内组织被录取者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书设定有违约条款,被录用者若因个人原因违约放弃岗位,须承担违约经济责任。

5.本次现场招聘除现场确定拟聘用人选外,不作递补。

(六)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高州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到农村学校任教的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至少在聘用学校服务满5学年,其间不能调动或报考其他事业单位。

六、组织管理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州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成立现场招聘工作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现场招聘的具体事宜。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州市教育局所有。

联系方式: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6662847),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0668-6678007)。

附件1:2023年度广东省高州市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州市教育局

2023年2月7日

原标题:2023年度广东省高州市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gaozhou.gov.cn/mmgzrlzyj/gkmlpt/content/1/1140/post_1140697.html#3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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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3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赴高校设点招聘教师1200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结合顺德教育实际,现就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赴华东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毕业年限(即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学科)需求

具体见附表1、2(附件2岗位表中部分招聘岗位<学科>备注要求相关培养方向<如岗位要求为体育学科-田径方向>,报考此类岗位的应聘人员,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见附件5>,证明材料一并通过系统上传)。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二)教师资格: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承诺在试用期结束前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年龄:要求30岁以下(1992年2月22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岁以下(1982年2月22日后出生)。

(四)学历:须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除此之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

2.综合考评成绩(或学业成绩)排名在年级毕业生总数前50%比例内或各学科平均分80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8以上(需要提供院校的学籍成绩表和有关证明);

3.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或校内院、系的学生会(或团委)干部任职经历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书或任职文件);

4.专业院校毕业并有特殊专长的优秀毕业生(专业院校指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的专业院校)。

(五)专业: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需与岗位(学科)要求一致。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岗位要求范围,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及毕业院校出具的《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如在专业参考目录可查询到与本人专业一致的专业名称的,则不适用《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应聘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专业相近证明(见附件4),证明材料通过系统上传。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要求不一致,但已取得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也可报考。

(六)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2日上午8:30-2月24日下午17:30。采取网络报名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顺德区教师招聘系统(网址:http://xxzp.sdedu.net)点击公共服务栏中的“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报名,报名前注意仔细阅读《顺德区教师招聘系统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指南》。应聘人员登录后即可在系统中选取招聘岗位(学科)报名,报名时需通过系统上传报名材料,包括:报名基本材料的电子版(电子扫描件等)及初试说课视频。

1.报名基本材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3)个人大学期间学习和参加社会工作简历1份;

(4)获奖证书、资历资格等相关证明材料。

2.初试说课视频要求如下:

(1)录制一段与所报岗位(学科)相关联的说课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中需呈现应聘人员本人的全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达等,内容为报考对应学段岗位(学科)的学科课程,教材自选、章节自选(美术、音乐、体育、特殊教育及职校专业课等岗位<学科>需包含相关技能展示)。

(2)视频须采用MP4格式封装,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视频文件以个人姓名命名。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学科),且须在报名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学科)要求的报名基本材料及初试说课视频。正式提交后不可变更报考的学校和岗位(学科)。

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报名时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违者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学科)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应聘人员自负责任。网上资格审核结果在系统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初试。

(三)初试。

本次招聘初试形式为线上综合评审。

由区教育局统筹成立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应聘人员的说课视频及其在校表现、所获奖项等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在初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1:3比例推荐人员进入复试环节。初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70分,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如果推荐进入复试人员达不到1:3的比例,则该岗位不开考或按比例递减指标。若某岗位进入初试人员达不到1:3的比例,则经初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可全部推荐进入复试。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布,如有应聘人员放弃复试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递补。

(四)复试。

复试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由区教育局组织,具体形式另行通知。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复试时间和地点以《复试通知书》为准。

复试完成后,对复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复试成绩同分现象,则比较初试成绩,初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的使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需及时将情况报备区教育局。

(七)公示。

经过考察同意聘用的拟聘人员,在顺德区委组织部网、顺德教育信息网教师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纳入顺德区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拟聘人员要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学科)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要于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实行聘用制,用人单位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

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顺德区教育局审查资料不合格的,自行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统筹安排学校岗位)的,所缺岗位人员,是否依次递补,由招聘学校研究提出意见后报顺德区教育局审批。

五、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本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有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为“英语”,若应聘人员本科学历的专业为“英语”,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则不符合要求。如岗位需求学历为“本科及以上”,专业为“英语”,若应聘人员本科学历的专业为“英语”,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视为符合要求。应聘人员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同时具备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教师资格就高不就低,如高中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

(二)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学校联系电话见相关附表,应聘人员如有相关问题咨询可以直接联系招聘学校。凡是经初试确定推荐参加复试的应聘人员,要求在设点公开招聘高校进行现场复试(如因实际情况有调整的,另行通知)。

(四)被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拟录用人员,不能再参加顺德区公办中小学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录用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顺德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

(五)有关初试、复试等相应环节情况请应聘人员留意顺德教育信息网以及设点公开招聘高校网站的信息发布。

(六)对于本次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招聘条件中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2。

各镇(街道)教育办咨询电话:

大良教育办29938337;容桂教育办28381223;

伦教教育办27720137;北滘教育办23271076;

陈村教育办23830092;乐从教育办28338898;

勒流教育办25534334;龙江教育办23888643;

杏坛教育办27388313;均安教育办25510663。

政策咨询电话:0757-22830285、22830226、22830216、22830209;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7-22830266、22830286;

监督电话:0757-22833680。

附件:

1.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面向2023届毕业生赴高校设点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岗位需求表(含上海、重庆、广州场)

2.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面向2023届毕业生赴高校设点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岗位表(含上海、重庆、广州场)

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

5.关于所学专业方向与岗位要求方向一致的证明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2023年2月8日

附件: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面向2023届毕业生赴高校设点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岗位需求表(含上海、重庆、广州场).xlsx

附件:附件2: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面向2023届毕业生赴高校设点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岗位表(含上海、重庆、广州场).xls

附件:附件3:2022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附件4: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docx

附件:附件5:关于所学专业方向与岗位要求方向一致的证明.docx

原标题: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面向2023届毕业生赴高校设点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公告

文章来源:

http://zzb.shunde.gov.cn/data/main.php?id=542340-110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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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3上半年广东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400余人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将于2023年2月至6月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教师400余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总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总表)》,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

(一)招聘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及学士/硕士(含)以上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2.报考专业

(1)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岗位要求是六位代码的专业,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是二位或四位代码的,则其相应的下一层级的四位或六位代码的专业也符合。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考生需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进行判定;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考生需提供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进行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本科专业为“教育学类”(B0401)或研究生专业为“教育学”(A0401)的,如所在院系能出具专业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的证明,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考生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3.报考年龄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30岁(即1992年2月9日以后出生),硕士可放宽到35岁以下(即1987年2月9日以后出生),双硕士、博士可放宽到40岁以下(即1982年2月9日以后出生)。

4.职业资格

(1)所有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高中岗位须具备高中(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中职岗位须具备中职(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本人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见附件3),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考生均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后方可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若不能提供的,须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毕业前取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网上报名时须提供近年来的雅思考试7分或托福考试95分及以上成绩单。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拟在广州、北京等城市(不限于以上两个城市)设置考点招聘(各考点的时间、地点、岗位安排将结合当地疫情防控情况,在相应考点开放报考前三至五天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公布,考点城市结合招聘需要和疫情防控情况或有所调整)。

报考分为网上预报名、考点选择报名两个环节,通过网上预报名筛选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选择报名环节。考生均需网上预报名,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在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现场报名。进入考点选择报名环节的考生,若在上一考点报考未能进入签约环节,可结合下一考点的岗位情况继续在网上选择考点报考。

(一)网上预报名

请考生关注宝安教育教师招聘微信公众号,点击招聘系统进行注册,招聘系统平台开放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每天8:00-20:00。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预报名,并上传相关资料。考生网上预报名后,我局将组织评审人员进行网上预报名筛选。评审人员通过查阅考生上传的相关资料,如所在院校、学历层次、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筛选。考生应及时查看网上报名预筛选结果,并密切留意我局发布的考点补充公告。未能通过报名预筛选的考生不建议前往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间截至相应考点资格审查开始前一日下午16点。

宝安教育教师招聘微信公众号:

(二) 考点选择报名

报名时间:详见各考点补充公告。请通过网上预报名筛选的考生在各考点补充公告发布后,选择相应考点及岗位进行报考。完成考点选择报名后,需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在按要求到对应的考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三)须提供的材料

在网上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并上传资料(上传的资料可为常用图片格式,但不能为PDF格式)。现场资格审查时也将按以下顺序核对原件。现场仅收取报名表原件、承诺书(附件3,按需收取)原件及未上传报名系统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1)基本材料:

①报名表(附证件照片并手写签名,现场收原件);

②本人身份证;

③个人近期正面生活照片;

④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⑤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⑥考生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若不能提供的,须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须现场提供近年来的雅思考试7分或托福考试95分及以上成绩单;

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⑧个人简历及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②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初审阶段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④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⑤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四)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一个考点限报考一个岗位,如出现在同一考点报考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进入签约环节的考生,不能再次报考我区其他考点的岗位,如出现再次报考的,取消考生该考点报考资格。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应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4.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

三、现场资格审查与面谈

(一)时间、地点

详见各考点补充公告

(二)现场资格审查与面谈办法

通过网上报名预筛选的考生,需本人携带所需材料现场参加审查。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预评分,对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进行高低排序,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拟聘人数3倍的,则该岗位预评分80分以上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都列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拟聘人数及面试有关事宜于考点现场资格审查与面谈结束次日14:00后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3)现场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4)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留意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确定为进入下一轮考试人选。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于发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时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签约及入围体检人选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签约及入围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面试成绩、签约有关事项及入围体检人选名单在面试结束1天后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人员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

签约及入围体检人选按面试成绩及签约公告中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签约(具体要求会在面试结果公告中告知),体检工作将在完成签约手续后进行(具体要求会在资格复审及体检公告中告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有关要求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4),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学校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中公示5天。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及时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备案同意聘用后,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试用期

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通过本次考试进入我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合同期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照我市赴外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

1.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www.baoan.gov.cn/jyj/

2.宝安教育教师招聘微信公众号:

(八)咨询电话: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0755)27750517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及客服电话:(0755)86199488转分机88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3年2月8日

附件下载

 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总表).pdf下载

 附件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下载

 附件3:承诺书.pdf下载

 附件4: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pdf下载

原标题: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23年上半年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baoan.gov.cn/jyj/zwgk/tzgg/content/post_104178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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