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有国家编制岗位,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编制218人

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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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招聘信息汇总

2023广东省气象部门气象类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珠海专场公开招聘6人公告(国家编制,至4月25日12:00) 

2023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50人公告(至4月28日17:00)

2023广东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第三次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及教练员39人公告(至4月26日18:00)
2023广东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东广雅中学第一次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2人公告(至4月25日17:00)
2023广东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清华附中湾区学校第一次招聘教师25人公告(至4月25日17:00)
2023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广州市南武中学、广州市南武实验学校、广州市南武中学附属学校(暂定名)招聘教师56人公告(至4月25日17:00)
01

2023广东省气象部门气象类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珠海专场公开招聘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气象局将在中山大学珠海校区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向气象类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专场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气象局简介

请登录广东气象网(http://gd.cma.gov.cn/)了解详情。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气象类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考生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届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2021年4月12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应聘者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要求的基本条件,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9:00--12:00

(二)报名地点

中山大学珠海校区 海琴二号B101报告厅

(三)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和纸质报名表(附件2)现场报名。

请报考人员自行打印报名表,附上1寸彩色免冠近照(可彩色打印),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四)由各招录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请报考人员按身份类别准备以下材料:

1.2023届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学生证。

2.择业期报考人员请携带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等材料。

3.留学回国人员请携带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材料。

(五)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附件1)。

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后续聘用资格。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留意现场通知,视报名情况进行调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面试形式和规定

1.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

2.面试规定:面试由5位考官打分,采用体操计分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各用人单位直接通知体检。体检程序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凡体检不合格、医院建议复查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表现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2.应聘人员在面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缺额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四)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组织面试的,将视情另行安排,请密切关注广东省气象局网站公告动态。

本公告由广东省气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他岗位招聘请关注广东省气象局网站(http://gd.cma.gov.cn/)了解详情。

咨询电话:020-87671392

监督电话:020-87618040

文件下载:

附件1.广东省气象部门2023年事业单位珠海专场公开招聘岗位明细表.xls

附件2.广东省气象部门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附件3.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气象类.doc

原标题:广东省气象部门2023年气象类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珠海专场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gd.cma.gov.cn/zfxxgk/tzgg_91206/202304/t20230412_54350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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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3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50人公告


信宜,古称信义,是著名教育家林砺儒等杰出人物和行业翘楚的故乡,素有崇智尚学的优良传统。林砺儒是华南师范大学的前身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的创建者及首任院长,他的“全人格”教育思想超越时代,后人有责任和义务继承和发扬。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正是基于此而创办。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加快发展更加公平而高质量的教育,全力打造信宜教育民生高地,经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教师现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优秀教师50名,以传承“重教兴学”之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是一所由茂名市人民政府、华南师范大学与信宜市人民政府本着优势互补、共同构建的原则,在茂名信宜市合作兴办的一所纪念和赓续林砺儒教育思想的茂名市直属公办学校。华南师范大学协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本部派驻高水平管理人员,以先进的办学理念、丰富的办学经验、科学的管理模式、优质的教育资源,把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建设成为高中教育标杆学校,为茂名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按照广东省标准化学校建设,于2022年开始筹建,将于2023年9月正式开学并投入使用。学校坐落于茂名信宜市发展中心玉都新区玉都快速干线旁,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距离信宜市市区中心仅5分钟车程,距离包茂高速六运出入口5分钟车程,距离规划建设中的永州至茂名高铁信宜站10分钟车程。学校总投资超过4亿元,总占地面积136亩,建筑面积约7.1万平方米,设计办学规模为60个教学班,可容纳在校生3000人。

二、招聘岗位

各学段学科教师共50名,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2023年度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1、2022、2023年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以上学位,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和相应的学士学位,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年龄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4月21日。

四、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和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从事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等条件必须与报考岗位的专业等其他条件相符。具体详见《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2023年度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

6.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资格证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见附件1)。未取得所需高中教师资格证的,须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本次现场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确定人选及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应聘人员须诚信报考,对个人报考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签订《应聘人员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予聘用。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线上报名

(1)线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9日至4月21日。

(2)应聘人员可先在线上预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清单(见附件5)中要求的相关报名材料扫描压缩成一个文档,发送至邮箱:18902266889@189.cn,文档和邮件主题均命名为:“姓名-学历-毕业学校-学段-学科教师”(例如:张三-本科-北京师范大学-高中-数学教师)。提交材料不齐或不按要求报名者,视为报名不成功。应聘人员须到招聘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

(1)广州

招聘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马克思主义学院顺德厅,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大校内生物山。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4月22日(8:30—12:00,14:30—17:00);

面试、签约时间:2023年4月23至24日。

(2)长沙

招聘地点:湖南师范大学(主校区)景德楼南栋304室,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湖南师范大学景德楼。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8:30—12:00,14:30—17:00)。

面试、签约时间:2023年4月26至27日。

(3)长春

招聘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就业中心多功能厅三,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

现场报名时间:4月28日(8:30—12:00,14:30—17:00)。

面试、签约时间:2023年4月29至30日。

3.现场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到招聘现场报名,需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清单(见附件5)顺序进行整理,复印件按顺序装订,现场报名及审核时出示给工作人员,原件经审核后当场归还应聘人员。未能按指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如因资料不全、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岗位表(附件1)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进行设置,请自行查阅。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和所获得的高中教师证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所获得的教师资格与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或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现场招聘工作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二)资格审核及面试人选确定

招聘工作小组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对考生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对符合条件的,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成绩、学习表现、获得奖学金或荣誉、任学生干部经历、业绩成果等情况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将按报名表上预留的手机号码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形式。采取试教的形式进行。备课时间为15

分钟,试教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内容。试教报考岗位学科课程相关内容。

(3)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考生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招聘工作小组可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当增加拟聘用人选),签订有关协议书,现场决定聘用,考生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经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协议生效。本次赴高校现场招聘除现场决定聘用外,不作递补。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组织入围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请入围体检对象密切留意。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岗位聘用要求。2023届毕业生须在考察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否则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mr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获聘人员一旦聘用,服务期不少于5年,未履行服务期承诺的,则承担相应责任。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茂名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茂名市事业单位相应类别编制待遇。其中符合《信宜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有关条件,按规定通过高层次人才认定的,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件,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和时限进行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或不按规定和时限提供所需材料,或不按规定和时限办理正式报到手续的,均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八、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招聘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点现场。应聘人员须自备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如因工作原因等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保持关注,及时应对。

九、组织管理

茂名市教育局和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成立现场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现场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具体事宜。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教育局所有。

联系电话: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黄老师 18902266889)。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2023年度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2023年度现场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应聘人员个人承诺书.docx

附件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5:报名材料清单.docx

茂名市教育局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3年4月8日

原标题: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2023年度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mmrs.maoming.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1161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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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3广东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第三次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及教练员39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教师35名、教练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职位和人数、地点

(一)招聘对象

1.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应聘幼儿园教师职位仅需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在2022年12月31日(含)之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应聘幼儿园教师、教练员职位仅需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考点

本次招聘考点设在从化区。

(三)招聘职位人数

本次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制教师35名、教练员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事业编制教师应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和任职资格。

5.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在报考时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附件1所列出的其报考岗位对应的具体资格条件。应聘幼儿园教师、教练员职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职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报名考生须年满18周岁。本科学历的考生年龄要求30周岁(含)以下,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的高级职称的考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含)以下。其中教练员具有对应项目中级职称以上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3.所有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报考人员的专业及其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规定的报考职位相关专业(代码)要求(详见附件1),专业以所获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4.考生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须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其中教练员对教师资格证不作硬性要求,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两年及以上对应项目基层带队经历(至少1名带训队员取得地级市锦标赛前六名);对应项目省级运动队在役或退役运动员;曾取得对应项目一级以上运动员称号;在对应项目比赛中曾取得省级锦标赛以上前六名。

5.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应通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之一:(1)取得英语专业四级(TEM4)及以上合格证书;(2)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及以上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如无法提供通过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的证明材料,应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学习并于2023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材料。

7.公务员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资格审查时必须出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开始之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依次按照网上报名、笔试、基本能力测试、资格审查、心理品质测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教练员免基本能力测试。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等按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到考场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均视为放弃考试。报考人员在各考试环节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无条件取消考试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9:00至2023年4月26日18:00时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3.网上报名环节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因考试信息填写不全、错误等原因影响考试或录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列入诚信记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内)。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4)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并于开考前公告。

5.打印准考证。暂定2023年4月28日。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3年4月28日10: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qgsydw.com)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暂定2023年4月29日,广州广播电视大学从化分校(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旺城大道337号)。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政策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学科专业知识等。其中教练员职位的笔试内容以教练员基础知识为主。

3.采取90分钟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成绩于2023年5月4日前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并进入基本能力测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基本能力测试。合格人数低于1:5的,该职位所有考生基本能力测试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6.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直接进入基本能力测试环节。

(三)基本能力测试

1.基本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初定2023年5月7日,广州广播电视大学从化分校(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旺城大道337号)。如有变化,请留意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2.基本能力测试方式:基本能力测试按照《广州市教师招聘综合素质评估工作指引(试行)》(穗教人〔2022〕21号)的要求组织。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以实操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以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具体职位类型见《职位表》(附件1)。

3.基本能力测试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仅作为进入下一环节的依据,不设合格线,不计入总成绩。

4.基本能力测试的成绩于2023年5月8日前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公布。

5.根据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同一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同分人员一起进入资格审查,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初定于2023年5月8日至9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公告为准。

2.考生下载资格审查资料目录表(附件3),相关复印件资料按照目录顺序装订(A4规格)。考生带齐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如出现考生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时,可在参加基本能力测试的考生中,按优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心理品质测试。

(五)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的对象、时间及地点与面试环节同步进行,考生在面试前完成心理品质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初定2023年5月10日,广州广播电视大学从化分校(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旺城大道337号),其中教练员面试地址初定在从化区青少年业余体校(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教育路25号)。如有变化,请留意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根据我国现行的教材,按报考学段选取教学内容,其中教练员职位按报考项目选取教学内容。考生在30分钟内写一课时的教学设计(教学设计不进行评分),考生根据所写的教学设计进行试教(限时10分钟/人)。

3.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综合成绩

1.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和面试成绩占70%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不达60分不予聘用。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公布。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八)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皆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列为体检对象。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由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需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公示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分配到相关单位工作,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按广州市从化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聘用人员可在聘用半年后申请办理户籍迁入从化手续。

(三)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入职资格。

(四)入聘岗位按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政策办理岗位聘用。

五、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三)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7号)的规定执行。

(四)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五)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六)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此次招聘名义组织的任何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从化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七、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020-87935143;020-87941578。

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

附件:1: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及教练员职位表.docx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资格审查资料目录表.docx

4:报考指南.doc

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0日

原标题:【区人社局】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局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及教练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conghua.gov.cn/zwgk/rsgk/gkzkzp/content/post_89140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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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东广雅中学第一次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我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吸引优秀人才到我校工作,广东广雅中学决定于近期公开招聘42名事业编制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东广雅中学由晚清名臣、两广总督张之洞于1888年创办,是全国知名中学。学校具有悠久办学历史、深厚文化底蕴、显著办学业绩,是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文明校园、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学校秉承“和谐”办学理念,坚持“发现”教育主张,通过课程建设、教师培养、学生发展三大途径,让师生在最美的校园里发现最好的自己,培养“品重学成、冠冕群伦”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东广雅中学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岗位需求表》(附件1),其中岗位代码1-2至1-14为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1、1-15至1-19为非教师岗位。

三、招聘对象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2.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还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限制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的要求为准。

相关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3.所有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2023年毕业生除外)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4.所有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5.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也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在系统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应同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得聘用。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7.国(境)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五、招聘工作程序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综合素质评估、心理品质测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考非教师岗位的考生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至2023年4月25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3.报名有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港澳居民可使用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按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含1:3)。对于专业技术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取消招聘岗位数,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二)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试报名的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3年4月28日17: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qgsydw.com)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考试流程

1.报考教师岗位的考试流程

(1)笔试

①时间:预计在2023年5月3日(以准考证为准)。

②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③形式: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知识、专业素养、思维能力等。

④教师岗位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分以岗位招聘人数1:10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估人员。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人数进入综合素质评估。

⑤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⑥笔试成绩及进入综合素质评估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综合素质评估

①时间:预计在2023年5月中上旬(具体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

考生按学校要求准时到候考地点报到、抽签。

②形式: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

测试形式




A类岗位

专业技能测试

B类岗位

进入综合素质评估人数与岗位招聘数>5:1的岗位

小组讨论

进入综合素质评估人数与岗位招聘数≦5:1的岗位

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③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品质测试人选。考生可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的“成绩查询”栏目查看本人成绩。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3)心理品质测试

通过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参加心理品质测试。

时间:预计在2023年5月中上旬(具体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

心理品质测试网址:https://cp.zgrsw.cn/。

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聘用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资格审查。

(4)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现场进行,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东广雅中学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资格审核目录表》(附件3),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系统填写的情况一致,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如有进入此环节人选放弃并提前告知的,可在不影响按时进行面试的前提下,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素质评估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人数进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后续面试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于资格审核结束后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公布。

(5)面试

时间:预计在2023年5月中上旬(具体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

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面试形式:采取说课、模拟授课、讲题、试教、面谈等多种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体检和考察阶段。

(6)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公布。

2.报考非教师岗位的考试流程

(1)笔试

①时间:预计在2023年5月3日(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②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③形式:非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综合素养等。

④非教师岗位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分以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有进入此环节人选放弃并提前告知的,可在不影响按时进行面试的前提下,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人数进入。

⑤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⑥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现场进行,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东广雅中学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资格审核目录表》(附件3),

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系统填写的情况一致,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后续面试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于资格审核结束后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公布。

(3)面试

时间:预计在2023年5月中上旬(具体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

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质、专业知识、行政能力和操作技能等,形式结合各岗位实际情况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实操、面谈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体检和考察阶段。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公布。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合格者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考者本人放弃的(在三个月内未能根据聘用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按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要求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

(七)2023年毕业生如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九)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十)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我校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报名系统登记的手机畅通。

(十一)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8:30—11:30、14:30—16:30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0-81261273

监督电话:020-81261285、020-22083791

未尽事宜,以广东广雅中学解释为准。

广东广雅中学

2023年4月10日

附件:

1.《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东广雅中学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东广雅中学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资格审核目录表》.doc

原标题: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东广雅中学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insrecruit/20230410/103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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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2023广东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清华附中湾区学校第一次招聘教师2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我校决定面向全国招聘教师25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清华附中湾区学校是广州市教育局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一所12年全日制学校。学校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开学。清华附中湾区学校作为清华附中负责运行管理的广州市教育局属公办学校,将继承和发扬清华附中“为了每一个学生个性自由的发展”的教育理念,持续探索学生个性化培养和创新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坚守办学的初心,逐渐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及小学、初中、高中多种衔接贯通培养的办学模式。学校致力于办一所具有中国风骨、流淌清华血液、传承百年精神、适应未来发展、拥有国际品质的新百年名校,办一所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为此,学校热忱欢迎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拥有教育理想与激情的优秀教师加入。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清华附中湾区学校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还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相关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所有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证明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3.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需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也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在系统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应同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得聘用。

4.所有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2023年毕业生除外)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5.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持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取得国(境)外研究生学历者除外)。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报名截止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7.2023年毕业生如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8.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非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在读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五、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网上确认、综合素质评估、心理品质测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至2023年4月25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有关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名不设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名时需上传用于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未按规定上传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5)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对于专业技术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取消招聘岗位数,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二)考试网上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

2.考试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00:00时至2023年4月27日18:00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网上确认参加教师岗综合素质评估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确认参加考试。

4.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教师岗招聘的综合素质评估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2023年5月4日下午14: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预计在2023年5月7日(具体时间以综合素质

评估准考证为准)。

2.地点:广州市,具体地点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为准。

3.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集体讨论、问答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

测试形式




A类岗位

专业技能测试

B类岗位

考试网上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数>10:1的职位

小组讨论

B类岗位

考试网上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数≤10:1的职位

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4.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5.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品质测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心理品质测试。进入心理品质测试人员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心理品质测试

1.通过以及免考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参加心理品质测试。

2.具体时间及测试链接另行通知。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聘用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六)现场资格审查

1.通过综合素质评估且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人员自行携带现场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清华附中湾区学校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核资料目录》(附件3)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职在编人员还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材料,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5.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七)面试

1.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2.面试可采取说课、试教、面谈、问答等多种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侯分室当场公布。

3.根据面试成绩高低,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八)笔试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2.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4.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5.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免笔试(但计入进入笔试人员范围),其面试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6.对于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硕士及以上的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博士学位的,免笔试(但计入进入笔试人员范围),其面试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7.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九)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二)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决定。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三)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者本人放弃的(在三个月内未能根据聘用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按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七)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八)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九)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此次招聘咨询电话:020-62969980(工作日8:30-11:30,14:00-17:00)。监督电话:18520051285,020-2208379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清华附中湾区学校。

清华附中湾区学校

2023年4月10日

附件:

1.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清华附中湾区学校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清华附中湾区学校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核资料目录.doc

原标题: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清华附中湾区学校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89140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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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2023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广州市南武中学、广州市南武实验学校、广州市南武中学附属学校(暂定名)招聘教师56人公告


广州市南武中学创建于1905年,是具有百年历史的完全中学、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素有“北有南开,南有南武”、“体育固驰名于南粤,文化亦推崇于中原”的美誉。广州市南武实验学校为海珠区属公办初级中学,由广州市南武中学进行管理。广州市南武中学附属学校(暂定名)是海珠区按照“基于公平,追求卓越,办家门口的优质学校”的核心思路,依托南武中学办学理念和管理特色,计划新开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由广州市南武中学进行管理。为做大做强“百年南武”教育品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要求,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6名,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共14个学科,详见《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广州市南武中学、广州市南武实验学校、广州市南武中学附属学校(暂定名)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下称《职位表》)。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招聘对象

(一)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其中,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教师的必须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应聘中学教师的必须具备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必须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者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2023年毕业生必须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及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2.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3日后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并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或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3日后出生);本科学历并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3日后出生)。

3.报考中学教师职位的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中学两年以上教学经历且报名时正在中学任教,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3日,职位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有关工作经历的要求,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以及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4.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5.报考人员以本科以上学历报考的,所学专业须与所报职位要求相符,专业代码一致。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的报考者,其专业研究方向需与报考的教师职位要求条件一致。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不一致,须至少有一学历专业符合招聘专业条件。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报名材料中另需提供有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原件扫描件,国(境)外学历的,请一并提供经公证处翻译的课程成绩单中文版,经招聘单位认定方可按相近专业报考。

6.通过考试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应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2023年毕业生如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用人单位不予聘用。

8.2023年毕业生需在入职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

9.因受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影响,部分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未能顺利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精神,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2年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本次招聘,但须承诺在入职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解除聘用。

10.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或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生;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曾因违反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而存在不诚信记录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计算截至2023年4月25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心理品质测试、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放弃。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至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下午5∶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需用原件扫描,现场资格审核时要查验所有原件),并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在报名系统填报);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国徽页及个人信息页);

(3)个人户口簿(地址页与本人页);

(4)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等(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2023年毕业生报考者,还需提交经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报考者,还需提供证明全日制普通中学工作经历的学校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纪录,以及其他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等;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还需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报考者,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职位。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职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相应减少或取消职位。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须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的考试。

2.时间:以广州市南武中学通知为准。

3.地点:初定广州市南武中学高中部(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62号),以广州市南武中学通知为准。

4.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5.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广州市南武中学、广州市南武实验学校、广州市南武中学附属学校(暂定名)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按招聘对象不同分为附件2、附件3,以只读方式打开)。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系统所生成的《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7.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名单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南武中学的微信公众号公布。

8.打印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

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根据广州市南武中学关于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名单的通知公告,在规定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网址:http://www.qgsydw.com),不再另行通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为准。

2.地点:初定广州市南武中学高中部(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62号),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为准。

3.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参加评估。

4.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用小组讨论、专业技能测试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具体考察形式见下表:

5.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成绩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方式,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6.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品质测试、面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心理品质测试。进入心理品质测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南武中学的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心理品质测试

1.进入心理品质测试、面试的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参加心理品质测试,由考生通过自备的电脑(具有联网的摄像头)作答。

2.时间:以广州市南武中学通知为准。

3.心理品质测试网址:以广州市南武中学通知为准。

4.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心理品质测试,未按时参加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环节资格。

(五)面试

1.面试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以说课或说题等形式进行。

2.时间:以广州市南武中学通知为准。

3.地点:初定广州市南武中学高中部(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62号),以广州市南武中学通知为准。

4.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进入笔试),按70%折算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每名考生面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该考生。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南武中学的微信公众号公布。

6.打印笔试准考证

进入笔试的人员根据广州市南武中学关于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的通知公告,在规定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网址:http://www.qgsydw.com),不再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笔试

1.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地点:初定广州市南武中学高中部(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62号),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

4.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进入体检),按30%折算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面试、笔试成绩按7:3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笔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南武中学的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八)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组织考察时,同时将进入考察的考生名单送检察部门进行审核。考察或审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1.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动态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入职审查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2.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公示期结束后,在六个月内未能根据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招聘单位可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前将户籍迁至广州市。拟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同时实行试用期,非首次就业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首次就业(包括2023年毕业生、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综合成绩为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五、疫情防控

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应自觉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面试、笔试等环节。

根据上级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招聘单位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考生可关注广州市南武中学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职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通过笔试并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在体检前承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以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海珠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考试。

(五)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本次招考所有职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广州市南武中学、广州市南武实验学校、广州市南武中学附属学校(暂定名)三校工作调配安排,自聘用之日起执行;需服从海珠区交流轮岗安排或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内公办学校实际情况实行跨校调配安排工作,区内跨校调配一般在学年结束后进行。

(七)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的规定执行。

(八)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4396821(资格条件咨询)、4008389296(报名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监督电话:(020)89185372、89185385。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广州市南武中学、广州市南武实验学校、广州市南武中学附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x

附件2: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docx

附件3: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2023年毕业生).docx

附件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0日

原标题: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广州市南武中学、广州市南武实验学校、广州市南武中学附属学校(暂定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insrecruit/20230410/103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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