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事业编制,招聘辅导员23名 思政老师3名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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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3年

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

和党政管理人员招聘启事

河南理工大学2023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四川旅游学院2023年

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简称中石大、石大),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五大能源企业集团公司、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211工程”建设高校,是石油石化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位于青岛市。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和党政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数量

专职辅导员9人;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2人;党政管理人员4人。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政治辨别力与政治敏锐性;实事求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管理事业。
3.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各学习阶段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最晚应于2023年12月底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硕士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地应用常用办公软件。
(二)岗位资格要求

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4月10日前登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聘网(http://211.87.177.20:8070/hr/zgsydx/recruit/a.epx?action=index&entityId=HR_RECRUIT_RESUME),注册成功后,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按照岗位要求上传应聘岗位所需材料的电子文档,申报相应岗位。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和遴选,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在学校人事处主页上(http://rsc.upc.edu.cn/)公布。学校将通过校园网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通知笔试的有关安排(审核结果不在报名系统中反馈)。未获得笔试资格的人员,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及试讲
1.辅导员及党政管理人员理论测试
辅导员岗位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生工作理论及实践能力。内容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教育部41、43号令精神、教育学知识、党团知识、时事政治、校情校史以及学生工作理论及实践等。
党政管理人员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管理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理论知识、教育学知识、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试讲测试
(1)试讲时间:20分钟
(2)试讲内容:心理学范围,具体内容自定,使用板书和PPT。
3.根据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进行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名单。
(四)体检及心理测试
按照学校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通过者进入面试。
(五)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结协作意识等。根据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六)考察及公示
对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品德素养、遵纪守法情况等进行重点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学校予以录用。如出现通过人员弃权等情况,学校可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另行选择。

聘用管理

1.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和党政管理人员均纳入事业编管理。
2.录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并实行预聘+长聘制度。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聘期期满按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和聘期任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转为长聘管理;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不再聘用。

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若与学校事业编制职工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的,须在报名表“备注”栏中说明具体情况。应聘人须保证所提交信息与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2.笔试、面试、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校内公布,请持续关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事处相关通知。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或考试费用。
3.招聘工作期间,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且定时查看邮箱通知,及时获取招聘工作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招聘的任一环节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人事处
邮编:266580
联系人:祝老师
联系电话:0532-86981036
邮箱:teacher@upc.edu.cn
河南理工大学始建于1909年,是我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河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学校,是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河南省特色骨干高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根据学校2023年人才引进计划和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硕士研究生学历)。现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本科须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专业一致或相近,硕士毕业时间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在河南理工大学往年公开招聘工作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人员;
5.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个别岗位如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要求,学校将及时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在河南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诚聘英才”专栏公布。


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河南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www6.hpu.edu.cn/rsc/)“诚聘英才”专栏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在中研博硕英才网、高校人才网等合作网站推广发布,发布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10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https://gkzp.hpu.edu.cn/recruit/index.html(须使用谷歌浏览器或其他浏览器极速模式),进入“河南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13日。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可通过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相关信息。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诚聘英才”专栏信息。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影响招聘结果的,相关责任由本人自负。
现场资格审查时,请应聘人员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2023届毕业生携带就业推荐表)。应聘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任教师、思政课教师、就业指导教师岗位的,除携带以上材料外,还需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资质和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或实操)两个环节,考试工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人事处网站“诚聘英才”专栏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的比例。特殊专业未达到1:3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继续招聘,并将变动情况及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诚聘英才”专栏公布。
2.面试(试讲或实操)。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个人试讲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诚聘英才”专栏公布。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确定聘用人员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诚聘英才”专栏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即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人员递补规则
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或主动放弃应聘资格者,学校将从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及时在我校人事处“诚聘英才”专栏公布。

用人方式及工资待遇

1.用人方式。按照人事代理方式管理,档案委托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学校与人事代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按照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参照同岗位同级别事业编制人员标准执行)。
3.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比例分别承担)。

监督检查

1.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师生监督,校纪委(专员办)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再监督,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监督电话:0391-3987131,0391-3986016
2.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若需咨询应聘相关信息,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0391-3987137
四川旅游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国内第一所以“旅游”命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与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学校是全国100所“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四川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四川省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高校。2018年学校被国务院侨办批准为“海外惠侨工程----中餐繁荣计划基地”,2021年9月学校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明确“一主线四坚持”的办学思路,肩负“强旅报国”的历史使命,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传承中国优秀旅游、烹饪文化,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人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四川旅游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sctu.edu.cn,下同】上发布)。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附件《四川旅游学院2023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本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6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官网,点击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日9:00至4月6日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四川旅游学院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旅游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报送省教育厅前我单位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需调整考试日程的,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旅游学院2023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照片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4.打印《报考信息表》。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每科缴费50元,此次考试两科共缴费10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缴费时间:2023年4月1日9:00至4月7日17:00,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我校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有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旅游学院2023年4月10日在四川旅游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3年4月14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站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4月19日至4月21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旅游学院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2科,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一)、《高校工作人员专业及职业素养测试》(科目二)。笔试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科目一×50%+科目二×50%)。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80分钟(科目一90分钟,科目二90分钟)。
2.笔试范围。笔试范围主要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或岗位职业基本要求。不指定参考教材。《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一)的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数量关系、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高校工作人员专业及职业素养测试》(科目二)的笔试范围主要包括: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精神、理论知识及党团和班级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学风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学生日常管理、突发应急事件处理、重大时事政治等内容。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暂定于2023年4月22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3年5月8日17:00前在四川旅游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5月10日12︰00前发送电子邮件(主题为:查分申请+报考者姓名+准考证号)至邮箱sctursc@163.com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3年5月11日17:00前在四川旅游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
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3年4月18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四川旅游学院人事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行政楼315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4825818),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四川旅游学院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我校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旅游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3年5月11日17:00前由四川旅游学院在四川旅游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我校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1份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由四川旅游学院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④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⑤个人详细简历1份;
⑥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⑦报考者所就读学校学工部门、校团委或所在学院提供的报考者担任过学生干部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⑧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其中①-⑦项为必备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第⑧项。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四川旅游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四川旅游学院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重点考核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旅游学院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旅游学院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四川旅游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旅游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旅游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考核

四川旅游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旅游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四川旅游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教育厅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基本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教育厅进行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教育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旅游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教育厅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2023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四川旅游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最终审核确认。审查审核合格并经我单位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将汇总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单位报送的人员材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确认。
通过省教育厅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四川旅游学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旅游学院在四川旅游学院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和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28-84825818(四川旅游学院人事处)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12333
监督电话:028-84825007(四川旅游学院纪委办公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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