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街道办有岗!2023广东事业单位编制招聘124人公告(4月14日截止)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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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中公告【点击蓝字可查看】

■【事业编制  ■【机关单位

■【辅警消防】  ■【国企银行】

■【非编教师  ■【非编医疗

【时政、各备考课件及历年笔面试题等】

附件在每个公告底部的【文章来源】

1

2023广东中山市东区街道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10人公告(华中师范大学场次)(报名时间:4月4-11日)

2

2023广东中山市东区街道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10人公告(东北师范大学场次)(报名时间:4月4-11日)

3

2023广东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第一中学)招聘专任教师9人公告(报名时间截止:4月11日)

4

2023广东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第二中学)招聘专任教师2人公告(报名时间截止:4月11日)

5

2023广东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人公告(报名时间:4月10-12日)

6

2023广东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第一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人公告(报名时间:4月12-14日)

7

2023广东阳江市阳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84人公告(报名时间截止:3月30日)

2023广东中山市东区街道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10人公告(华中师范大学场次)(报名时间:4月4-11日)

因东区街道工作发展需要,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专任教师10名,具体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6.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教师拟聘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4日至4月11日

(二)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请登录https://www.sydwzl.com/gdzszxjshzzp2023/报名。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初审时间:原则上在成功报名后5个工作日完成网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招聘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

2.现场资格复审。

在考试前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需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为华中师范大学,具体地点、时间及其他事项以电话通知为准。

报考人员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二)报名需提交材料

1.《中山市东区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报名表(华中师范大学场次)》(附件2),打印并由本人签名,提交扫描件。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且专业代码为《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里的专业代码)、学习成绩单等。

3.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4.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等)。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所需提交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并按报名须提供材料顺序整理后上传。

3.报考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专业应与岗位表要求一致,具体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里的专业及其代码)。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无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在填报专业代码处以“9999999”代替),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最终由招聘单位判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六、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根据符合报考资格的报考人员的道德素养、专业素养、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学术成果、社会实践成果等,综合岗位匹配度,择优确定入围考试人选。根据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设为X)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各岗位入围考试人数(设为Y),具体如下:X=1的,Y=5X;X=2的,Y=4X;X为3~4的,Y=3X;X≥5的,Y=2X+3)。符合岗位条件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符合岗位条件人数参加考试。

请报考人员在招聘系统中及时查询入围考试结果,并保持电话信息畅通。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确定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七、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试教或说课、答辩等形式,重点考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面试地点拟定在华中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一)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二)面试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和《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三)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签名确认。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试教或说课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总成绩及入围体检考核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由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布。

八、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者;

4.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拟聘人员;

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6.放弃聘用资格的;

7.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及镇街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8.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2021届、2022届离校未就业且户口、档案在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报考。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公示结果影响、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七)本公告由中山市东区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0760-88326757,联系人:洪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60-883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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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东区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岗位表(华中师范大学场次)

2.中山市东区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报名表(华中师范大学场次)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原标题:中山市东区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公告(华中师范大学场次)

文章来源:

http://hrss.zs.gov.cn/tzgg/gggs/content/post_22556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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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中山市东区街道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10人公告(东北师范大学场次)(报名时间:4月4-11日)

因东区街道工作发展需要,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专任教师10名,具体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6.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教师拟聘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4日至4月11日

(二)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请登录https://www.sydwzl.com/gdzszxjsdbzp2023/报名。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初审时间:原则上在成功报名后5个工作日完成网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招聘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

2.现场资格复审。

在考试前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需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为东北师范大学,具体地点、时间及其他事项以电话通知为准。

报考人员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中山市东区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报名表(东北师范大学场次)》(附件2),打印并由本人签名,提交扫描件。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且专业代码为《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里的专业代码)、学习成绩单等。

3.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4.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等)。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所需提交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并按报名须提供材料顺序整理后上传。

3.报考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专业应与岗位表要求一致,具体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里的专业及其代码)。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无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在填报专业代码处以“9999999”代替),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最终由招聘单位判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六、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根据符合报考资格的报考人员的道德素养、专业素养、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学术成果、社会实践成果等,综合岗位匹配度,择优确定入围考试人选。根据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设为X)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各岗位入围考试人数(设为Y),具体如下:X=1的,Y=5X;X=2的,Y=4X;X为3~4的,Y=3X;X≥5的,Y=2X+3)。符合岗位条件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符合岗位条件人数参加考试。

请报考人员在招聘系统中及时查询入围考试结果,并保持电话信息畅通。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确定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七、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试教或说课、答辩等形式,重点考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面试地点拟定在东北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一)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二)面试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和《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三)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签名确认。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试教或说课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总成绩及入围体检考核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由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布。

八、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者;

4.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拟聘人员;

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6.放弃聘用资格的;

7.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及镇街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8.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2021届、2022届离校未就业且户口、档案在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报考。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公示结果影响、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七)本公告由中山市东区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0760-88326757,联系人:洪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60-883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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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东区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岗位表(东北师范大学场次)

2.中山市东区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报名表(东北师范大学场次)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原标题:中山市东区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任教师)公告(东北师范大学场次)

文章来源:

http://hrss.zs.gov.cn/tzgg/gggs/content/post_22555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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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第一中学)招聘专任教师9人公告(报名时间截止:4月11日)

中山市第一中学是隶属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直属学校,因学校发展需要,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第139号令)及有关文件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专任教师9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社会人员。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6.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教师拟聘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2023年4月11日17:30。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网址:https://jyrc.zsedu.net)进行报名操作。

(三)报名资料。

1.《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从招聘系统中导出打印并由本人签名)。

2.报考人员专业应与岗位表要求一致,具体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里的专业及其代码)。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系统上传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在填报专业代码时以“9999999”代替,由招聘单位判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3.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完整的学习成绩单;社会人员需提供:学位学历证书等。

4.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等)。

5.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6.6分钟以内视频(含1分钟自我介绍和5分钟左右教学片段)。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所需提交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并按报名须提供材料顺序整理后上传;

4.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5.报名注意事项详见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涉相近专业的须上传相关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视频为必交资料,请及时上传,避免网报后期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7.按照操作提示进行网络报名并分类上传有关资料,在网报规定时间已在系统注册并填写信息但未成功上报上传有关资料,视为无效报考。处于返回修改状态的人员务必于4月13日17:00前修改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初审时间:原则上在成功报名后3天内完成网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招聘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

(六)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六、确定入围考试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道德表现、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情况,结合视频资料评审等综合评价,确定入围考试人选。根据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设为X)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各岗位入围考试人数(设为Y),(具体如下:X=1的,Y=5X;X=2的,Y=4X;X为3~4的,Y=3X)。符合岗位条件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符合岗位条件人数参加考试。

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确定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信息畅通。

七、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试教或说课、答辩等形式,重点考查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面试地点拟定在中山市内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内容及有关要求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具体如下:

(一)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核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各项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二)面试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三)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总成绩及入围体检考核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中山教育信息港招聘信息栏公布。

八、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教育信息港招聘信息栏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者;

4.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

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6.放弃聘用资格的;

7.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8.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9.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核的,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2021届、2022届离校未就业且户口、档案在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涉及年龄计算的时间截至报名首日止。

(三)社会人员须具有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第十点其他事项<二>中所述情况的2021届、2022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如报名时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种类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有拟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0760-88332635。联系人:曾老师、杨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60-88336183。联系人: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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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第一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个人承诺书

原标题: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第一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hrss.zs.gov.cn/tzgg/gggs/content/post_2255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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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第二中学)招聘专任教师2人公告(报名时间截止:4月11日)

中山市第二中学是隶属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直属学校,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专任教师2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社会人员。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6.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教师拟聘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1日17:30。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网址:https://jyrc.zsedu.net)进行报名操作。

(三)报名资料。

1.《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从招聘系统中导出打印并由本人签名)。

2.报考人员专业应与岗位表要求一致,具体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里的专业及其代码)。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系统上传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在填报专业代码时以“9999999”代替,由招聘单位判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3.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完整的学习成绩单;社会人员需提供:学位学历证书等。

4.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等)。

5.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6.6分钟以内视频(含1分钟自我介绍和5分钟左右教学片段)。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所需提交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用原件进行扫描,并按报名须提供材料顺序整理后上传;

4.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5.报名注意事项详见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涉相近专业的须上传相关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视频为必交资料,请及时上传,避免网报后期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7.按照操作提示进行网络报名并分类上传有关资料,在网报规定时间已在系统注册并填写信息但未成功上报上传有关资料,视为无效报考。处于返回修改状态的人员务必于2023年4月13日17:00前修改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初审时间:原则上在成功报名后3天内完成网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招聘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

(六)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六、确定入围考试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道德表现、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情况,结合视频资料评审等综合评价,确定入围考试人选。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试人数,符合岗位条件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符合岗位条件人数参加考试。

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确定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信息畅通。

七、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试教或说课、答辩等形式,重点考查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面试地点拟定在中山市内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内容及有关要求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具体如下:

(一)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核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各项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二)面试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三)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总成绩及入围体检考核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中山教育信息港招聘信息栏公布。

八、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教育信息港招聘信息栏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者;

4.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

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6.放弃聘用资格的;

7.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8.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9.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核的,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2021届、2022届离校未就业且户口、档案在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涉及年龄计算的时间截至报名首日止。

(三)社会人员须具有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含第十点其他事项<二>中所述情况的2021届、2022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如报名时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种类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有拟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0760-28165909。联系人:李老师、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60-28165922。联系人: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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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第二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个人承诺书

原标题: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第二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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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人公告(报名时间:4月10-12日)

中山市工程建设技术事务中心、中山市房屋管理事务中心和中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2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93)进行报名操作。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即劳动合同(合同内明确工作岗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若劳动合同内未明确工作岗位的需同时提供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有效工作证明;

4.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报考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方可报考。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原则上在2023年4月16日内完成网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21日前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2.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发布。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4.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专业技术及综合管理能力。

5.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6.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7.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体检

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招聘岗位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公示结果影响、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五)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六)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8337756,联系人:马小姐、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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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原标题: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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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第一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人公告(报名时间:4月12-14日)

中山市神湾镇崇正学校是隶属于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6.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教师拟聘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2日至4月14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将简历和报名资料发至44949578@qq.com。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5分钟以内模拟教学的视频资料;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即劳动合同(合同内明确工作岗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若劳动合同内未明确工作岗位的需同时提供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有效工作证明;

5.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称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证明材料等)。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报考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可报考。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初审时间:原则上在成功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

(六)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于2023年4月18日在神湾镇门户网站发布。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六、确定入围考试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道德表现、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情况,结合视频资料评审等综合评价,确定入围考试人选。根据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设为X)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数(设为Y),(具体如下:X=1的,Y=5X;X=2的,Y=4X;X为3~4的,Y=3X;X≥5的,Y=2X+3)。符合岗位条件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符合岗位条件人数参加面试。

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确定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信息畅通。

七、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无生授课、现场答辩、基本功展示等形式,重点考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从教潜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内容及有关要求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具体如下:

(一)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各项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二)面试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三)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总成绩及入围体检考核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中山市神湾镇门户网站公布。

八、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神湾镇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应届毕业生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5.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拟聘人员;

6.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7.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招聘岗位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公示结果影响、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6601494,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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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原标题: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hrss.zs.gov.cn/tzgg/gggs/content/post_22555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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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阳江市阳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84人公告(报名时间截止:3月30日)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教育、卫生领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阳人才〔2022〕1号)、《关于印发<阳春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春人才〔2022〕3号)精神以及阳春市委、市政府有关招才引智的工作部署,经阳江市委人才办和阳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阳春市部分教育、卫生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阳春简介

阳春,意取“漠水之阳,四季如春”,地处广东省西南部、漠阳江中上游,是广东省面积第三大县(市),拥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国家地质公园、中国春砂仁之乡、国家卫生城市、广东省文明城市、广东省园林城市、岭南康养胜地等名片。全市总面积4037.8平方公里,总人口122.5万人。

阳春市生态环境良好,具有中国大陆最南端喀斯特地貌、国家4A级旅游景区凌霄岩风景区、春湾风景区等奇秀山水,还有鸡笼顶高山草原、鹅凰嶂森林生态等优质资源,森林面积超4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8.33%,被誉为“百里画廊,水墨阳春”。

阳春市交通便利快捷,市区一环路、“五横三纵”路网基本形成,三茂铁路、云阳高速、汕湛高速、中阳高速等贯穿全境。随着阳信高速阳春段、广湛高铁阳春段、阳江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建设,境内以高速公路、铁路为骨架,国省道为干线、地方公路为支线的现代化立体综合交通网络日臻完善,加快融入珠三角1小时经济生活圈,逐步成为“双区”西进的重要交通节点。

阳春市产业基础扎实,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为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总面积20013亩,其中新吉园区8825亩、产业集聚区11188亩,随着广东新兴铸管、广东凌霄泵业、阳春新钢铁、阳春海螺水泥、阳春华润水泥、广东一片天医药、晟泽机械等企业发展壮大,形成以机械装备制造、钢铁、水泥、食品加工、医药、智能家电、电力能源等产业为主的工业体系。

二、引才计划

引进教育和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84名,详见附件1《阳春市2023年上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需求表》。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阶段需为附件5所列院校),或获得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才(要求有本科学历),或国内优秀院校的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国内优秀院校详见附件4)。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除职位表有职称要求的年龄限制外,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5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25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要求为50周岁以下(即1972年3月25日后出生)。

(五)具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在五年内(从2018年3月25日起至今)曾通过我市招才引智取得事业单位编制并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不得报名。

(七)现已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或辞职不满两年(即2021年3月25日起至今)的人员不得报名。

(八)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5年内受过处分处理的;

2、近两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现场报名和洽谈面试要求

2023年4月1日,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设教育、卫生单位引才专场,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洽谈面试的方式,每位考生只可报1个岗位,不可重复。

(一)时间地点。

2023年4月1日,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西六宿舍南面就业广场现场报名和洽谈面试,现场报名时间为9:00-12:00,洽谈面试时间为10:00-15:00。请符合本公告附件1岗位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到现场报名面试。

(二)现场报名所需资料。

现场报名人员按照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填写好的《阳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阳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3)、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成绩表、技能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资料。国内应届毕业生可以先提供就业推荐表,但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以上证件和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的专业代码请参照《阳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通过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符合岗位要求的安排洽谈面试。

(三)提前收集报名资料。

有意向报名的应聘者可提前在网上进行预报名,并于2023年3月30日(星期四)12:00前将相关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发送到引进单位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7)。引进单位可提前收集报名者的相关报名信息并加以审核,预报名通过后以现场提交终审资料为最终报名确认。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引进单位要审核应聘者提交的证件、证书的真实性,学历、专业、职称等是否符合应聘职位的要求。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洽谈面试。洽谈面试根据应聘者在校(原单位)的表现情况、任职情况和奖惩情况,考察应聘者掌握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应聘者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与应聘职位的要求是否匹配,并根据各项考察要素进行打分,按分数高低初步确定拟引进人选。

(三)考察。根据洽谈的分数从高到低,由引进单位按引进岗位人数等额拟定引进考察人选,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引进资格条件。

(四)公示。拟引进人选考察合格后,拟引进人选名单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公示7天。

(五)体检。拟引进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六)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和体检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工资福利待遇

(一)用人单位执行阳春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高层次人才按照类别享受阳江、阳春两级引进奖励。对副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人才给予相应的安家费和生活补贴。

(二)对引进到我市工作的40岁以下博士、45岁以下博士后,除享受上述政策外,可分别向省财政申请相应的生活补贴。

(三)享受人才政策配套服务,具体可通过电话进行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中共阳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阳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阳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问题可致电:0662-7736048,0662-7568312,0662-7734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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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阳春市2023年上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需求表

2.阳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3.阳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

4.国内优秀院校名单

5.国内、国外及港澳院校名单

6.阳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参考目录

7.阳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单位电子邮箱汇总表

中共阳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5日

原标题:广东省阳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yangchun.gov.cn/zxzx/gsgg/content/post_694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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