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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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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中共厦门市委党校厦门市行政学院厦门市社会主义学院2023年教师招聘启事

2、中共上海市金山区委党校(行政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公告

3、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公告

4、中共南通市委党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5、中共台州市委党校(台州行政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公告

中共厦门市委党校厦门市行政学院厦门市社会主义学院

2023年教师招聘启事

中共厦门市委党校于1956年4月正式成立。历经60余年的发展,已形成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为一体的“三块牌子,一套办事机构”的办学体制。校(院)承担着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职责,内设党史党建、政治学、统战理论、哲学、经济学、公共管理、法学七个教研部,是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的培训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宣传骨干、国家公务员和统战干部、民主党派干部等的高等干部学校。

2023年我校(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与各教研部岗位专业相符的专职教师5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备注:

(1)相关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

(2)最高年龄35周岁是指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在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的人员。

(3)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

(4)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聘任,如拟聘岗位数量不足或拟聘人员不具备相应岗位聘任资格条件的,可实行高职低聘。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15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2023年中共厦门市委党校教师职位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wfeng@xmdx.gov.cn(注明姓名+专业+高校人才网),【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如下材料(电子版):

1.《2023年中共厦门市委党校教师职位申请表》。

2.身份证。

3.博士、硕士、本科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硕士、本科各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毕业)、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网址:http://www.chsi.com.cn/,均需带有二维码。

4.有职称者需提供各阶段职称证书。

5.相关论文或课题证明。

6.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厦门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与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为试讲报考岗位专题课,试讲采用一堂课形式:①授课题目:由厦门市委党校校领导在机关纪委监督下确定试讲题目范围或具体试讲题目;②授课形式:专题课;③授课对象:县处级干部;④授课时间:50分钟;⑤授课基本要求:A、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广博的知识和较高的科研含量;B、有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C、有较好的教学方法、授课艺术和教学课件。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试讲时需提供资格初审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由专家评审组和监督组组成。试讲由专家评审组评审,量化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总分,合格成绩为70分。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数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考察组由2至3人组成,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拟聘用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进行考察,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凡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应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如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或者被考察人选自愿放弃等情况,经学校研究,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可以按试讲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校委会研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中共厦门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xmd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通信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天竺山西路71号,厦门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邮编:361027

联系人:王丰0592-5302028

电子信箱:wfeng@xmdx.gov.cn

中共厦门市委党校

2023年3月15日

附件下载

2023年中共厦门市委党校教师职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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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金山区委党校(行政学院)

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公告

中共上海市金山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是金山区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对领导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主阵地。为适应人才强校和建设一流区委党校的发展目标,更好地发挥教育培训党员领导干部主渠道的作用,中共上海市金山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拟招聘专职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专职教师2名(事业编制)




三、招聘条件



1、政治坚定,热爱干部教育事业,勤奋敬业,善于合作,身心健康;

2、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中国共产党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有一定的教学科研咨询能力,能在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事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5、专业要求:哲学(01)、经济学类(02)、法学类(03)、管理学(12)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报名以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2、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中共上海市金山区委党校(行政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代表性成果(专著提供封面、目录等,公开发表的论文提供论文PDF格式、发表截图)、荣誉奖励证书等。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材料(JPG或PDF格式)发送至jsdx236@126.com(邮件名:专业+姓名+毕业学校+高校人才网),【快捷投递: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跳转至网页→点击“立即申请/简历投递”→投递对应职位】。

4、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核等

1、资格审核。中共金山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2、确定面试人选。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根据其教学科研成果及岗位匹配度等,综合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的通知其参加试讲、答辩,未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的不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由试讲和答辩组成,重点考察应试者的理论基础、专业素养、学术水平、教容教态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

5、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在“www.jinshan.gov.cn”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6、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登记手续(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五、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聘用期内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健康路236号3303室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1-57332121,021-57338970(传真)

邮编:201599

电子邮箱:jsdx236@126.com

附件下载

中共上海市金山区委党校(行政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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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

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委党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专干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中共深圳市光明光明区委党校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4月12日

2.报名资料:

(1)《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原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学位网上电子认证);

(5)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仅需提供电子表格,附件3);

(6)任职回避承诺书(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7)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5);

(8)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

3.注意事项:《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任职回避承诺书等报名材料必须手写签名并按手印。

4.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请将填写好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类型+考生姓名+高校人才网”,报名时间截止后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考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有关岗位的,报名邮箱地址:qwdx@szgm.gov.cn【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报名联系电话:13632504438,13605943070;联系人:麦先生,郭小姐;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光明区委党校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资格初审通过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3月13日;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而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5比例的,则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分数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录取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光明区委党校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专干用工性质均为劳务派遣用工,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或考生放弃聘用入职的,由光明区委党校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人员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四)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1: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岗位表(附后)

光明区委党校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岗位表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

2023年3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2: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公开选聘专干报名表

附件3: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4:任职回避承诺书

附件5: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

附件6: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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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通市委党校

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为适应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的需要,经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同意,中共南通市委党校面向全国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博士研究生、杰出人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从事相关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共4个岗位。

杰出人才为党校(行政学院)学科发展需要的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人选、“chang江学者”特聘教授、学科带头人、近3年内全国党校系统精品课获得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身体健康,中共党员。

2.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应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共党史、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金融学、法学、政治学、行政管理、社会学等相关专业。

4.学术要求。近三年科研代表作3篇,其中包含北大、北图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1篇,或者获得市厅级及其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咨政报告1篇,或者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

5.年龄要求。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杰出人才年龄放宽。




三、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宁缺毋滥。




四、工资福利待遇



1.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所有工资福利待遇。

2.为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提供住房补贴人民币25万元,分5年发放到位。

3.为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提供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4.为引进的南通市区以外且在市区没有住房的博士研究生提供不超过36个月,每月不超过2千元的租房补贴,从起薪当月计算(如夫妻双方均为学校引进人才,只有1人享受租房补贴)。

5.引进的我校学科发展需要的杰出人才,政策比照地方高等院校、其他党校,参照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采取一人一议的办法。




五、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4月20日

报名邮箱:ntdxrsc@163.com,【快捷投递: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跳转至网页→点击“立即申请/简历投递”→投递对应职位】,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联系电话:0513-59005030、13861943050(施老师)

0513-59005031、18021685862(江老师)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将下列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

1.身份证照片(正反面);

2.《中共南通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3.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电子照片(高:170像素、宽:130像素,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4.近三年科研代表作3篇(该科研成果须国内外正式刊物发表,具有较高影响力、专业水平和创新性,文责自负)。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发送上述材料后,我校依据《中共南通市委党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有关规定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截止日后的15日内集中一次性公布。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科研成果原件等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到本校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以学术评价和专题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个人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在体检、考察环节,由于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等查清后再作决定。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我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相关材料,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23年应届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办结聘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招聘工作主动接受市纪检监察、组织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本简章由中共南通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南通市委党校

2023年3月16日

附件下载

中共南通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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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委党校(台州行政学院)

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教师公告




一、党校简介



中共台州市委党校(台州行政学院)是中共台州市委培训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学校,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规格正处级。

近年来,中共市委党校(台州行政学院)在中共台州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的有力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要求,紧扣中心大局大势,坚持党校姓党,坚持政治立校、改革强校、质量兴校,着力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全力塑造以教学为中心的办学生态,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先行推进红色智库建设,创新举措加强人才梯队培育,加快数字赋能校(院)治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校,聚力推动校(院)内涵高质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服务“两个先行”,实现台州“三高三新”奋斗目标作出党校贡献。

热忱欢迎八方英才,筑梦新时代,共创台州党校新辉煌。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招聘计划

因学科建设的需要,我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名。具体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校工作,能吃苦耐劳;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有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中共台州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tzswdx.gov.cn/,“公告公示”栏目);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在党校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专职教师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14日;专职教师2报名时间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人员招满后,即通过中共台州市委党校网站公告停止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tzswdx@126.com,报名邮件主题和文件名为“报考岗位类别+所学专业+姓名+高校人才网”。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个人学术科研水平的论文论著(至少1篇)、业绩等证明资料。

4.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考试前需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所需专业要求是根据岗位特点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校(院)审核意见为准。

报考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入围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形式

硕士研究生考试分为面试、科研能力考核、教学能力考核三部分。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70分以上(含)的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由科研能力考核和教学能力考核组成,其中科研能力考核分为科研成果评审和现场调研成果测评,占考试总成绩的30%;教学能力考核主要采取专题试讲的方式进行,占考试总成绩的70%。

博士研究生考试采取材料审议、面谈和教学能力考核等方式。不按校(院)的要求参加面谈的,视为放弃资格。教学能力考核以专题试讲的方式进行。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全部考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同时在党校网站公布考试结果。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考察着重了解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若体检、考察有任一项不合格或者在此过程中放弃应聘资格的,将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党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2.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规定



1.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可享受校(院)人才周转房;

2.符合人才政策规定条件的,享受台州市相关人才政策,并按规定执行。




五、监督与咨询



(一)监督

中共台州市委党校(台州行政学院)机关纪委:0576-88585021

(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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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委党校(台州行政学院)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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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人才网 |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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