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2〕156号)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面向社会引进1名急需人才,公告如下: 本次所引进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人员类型、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引进专业代码按照附件2中《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应聘。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应聘相关岗位。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杰出的专业技能水平、突出的工作业绩;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上午9时至2023年4月18日下午17时。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原件清晰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pfsrsk@163.com进行报名,包括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须上传,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 (5)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从事该段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2023年4月19日上午9时至2023年4月19日下午17时,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邮箱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