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正式编制!招聘教师岗433人!上岸机会!

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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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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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州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即将开始
本次博览会共引进教师岗433人
遵义市人才引进教师岗63人
黔东南人才引进教师岗141人
黔南州人才引进教师岗137人
安顺市人才引进教师岗102人
六盘水人才引进359人
各地区招聘公告见下文
NO.01
2023贵州安顺市组团参加“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252人(教师岗102人)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吸引更多省内外优秀人才到我市工作,推进安顺人才大汇聚,我市提供967个岗位需求及6个项目(人才)需求参加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人才引进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坚持政府宏观管理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二、引进程序

(一)事业单位岗位人才引进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受理报名信息、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企业岗位人才引进由企业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按要求自主填报人才需求信息,开展自主引聘,切实提高引才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引进岗位

(一)本次人才引进共提供岗位需求967个(事业单位岗位需求252个,企业岗位需求715个(截止4月12日发布的岗位数),事业单位岗位需求详见《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人才需求目录(事业岗位)》(附件1)。

(二)企业岗位人才需求信息及6个项目(人才)需求信息,请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查阅。

四、人才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事业单位需求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立场坚定,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及副高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正高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2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根据工作需要需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的,需保证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存年限不少于15年。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报名时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毕业证书需满足学历和专业同时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报考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工作时间按截至2023年4月计算。

7.报考教师岗位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报名时须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2023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合格证明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3年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类研究生暂不提供),在2023年8月20日前不能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事业单位需求岗位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4.截止2023年4月,我市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3年4月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6.截止2023年7月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截止2023年9月30日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毕业生。

7.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8.2020年以来参加安顺市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法律法规条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企业单位需求岗位条件

由企业结合有关规定,按照发布的需求岗位条件,自行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条件。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引进到事业单位岗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4月22日-23日(星期六、日)上午9:30-下午15:0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2号馆。

(3)现场报名时应提交资料:报名表(附件2)(可网上下载或现场领取)1张、本人证件照3张,同时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以及对应职位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审查,并交复印件留存;市外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2.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28日。事业单位

人才需求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https://rc.guizhou.gov.cn/)发布后,报名人员可登录人博会官网,注册个人信息,选择报名岗位投递简历,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以及对应岗位所需相关资料,市外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的扫描件,一并上传至“我的简历”中的“附件简历”里。具体操作详见《人博会线上平台操作指南(个人端)》(附件3)。

(2)各招聘单位(部门)按照发布岗位需求目录、专业及岗位要求, 对已经收到的报名信息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及时回复审查情况,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一次性反馈不符合原因。事业单位岗位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事业单位岗位简历投递。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才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基本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招聘单位(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资格复审工作,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部门)另行通知。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并如实上传本人有关信息和资料,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不能报名,否则责任自负。报名人员没有完全对照个人毕业证书记载专业进行填写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视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情况随时取消资格。

报名以规定时间内收到简历为准,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的岗位则视为无效报名。

(2)专业要求: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对于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证明,证明在校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表(单)。国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翻译的成绩单中文翻译件,证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3)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及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专业目录。

(4)报名人员线上或线下报名都须认真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因报名相关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等导致信息难以认定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的,视为本人填写。报名人员要确保所留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引进到企业岗位

采取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部分企业岗位到现场)相结合的方式。

1.线上报名:2023年2月20日起,“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发布企业岗位需求后,可进行线上报名。

报名人员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网址:https://rc.guizhou.gov.cn),注册个人信息后,按要求进行报名,选择报名岗位投递简历,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以及对应职位所需相关资料上传至“我的简历”中的“附件简历”里。具体操作详见《人博会线上平台操作指南(个人端)》(附件3)。

2.线下报名:2023年4月22日-23日(星期六、日)上午9:30-下午15:00,部分企业可线下报名,具体情况可到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2号馆现场咨询。并准备相应报名表(附件2)(可网上下载或现场领取)、本人证件照1张,同时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以及对应职位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审查,并交复印件留存。

六、后续招聘工作

(一)引进到事业单位岗位

1.考试(考核)方式:由各招聘单位(部门)结合报名实际情况,确定采取笔试、面试评审、专业操作、授课试讲、专业成果文献资料考察等方式进行。后续招聘环节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部门)另行通知。按照分块招聘的原则,各县(区)招聘公告在本县(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市直部门招聘公告在“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请报名人员适时关注。报名人员要确保所留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

体检必须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报名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部门)另行通知。

3.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执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须进一步核实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名人员范围,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定有《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人员;

(2)属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9月30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除外)、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档案材料人员。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报名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报名人员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4.公示和聘用审批

(1)经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部门)分块在县(区)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并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5.相关要求

(1)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考试(考核)和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后续相关公示、公告等信息将在各县(区)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请报名人员适时关注。因报名人员未及时查阅的,责任自负。

(4)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引进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顺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

(二)引进到企业岗位

由企业自主确定考核方式,自主开展后续聘用工作,聘用人员名单报“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执委会办公室备案。   

七、本次报名工作未尽事宜,由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执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281769(市人社局)

招聘咨询电话:0851-33525070(市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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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人才需求目录(事业岗位).xlsx

附件2: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报名表.doc

附件3:人博会线上平台操作指南(个人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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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执委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

NO.02
2023年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遵义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395人(教师63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才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大力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为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招才引智,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遵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遵义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市拟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395人。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2023年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遵义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人才引进原则及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岗位需求、报名、资格初审、线上初评、线下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备案等程序进行。

二、人才引进岗位

此次提供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301个,共计395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2023年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遵义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人才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一般应具备相应年龄、学历、职称要求:硕士研究生或市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2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的,详见《2023年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遵义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年龄时间计算参照本条)。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在专业要求上,考生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职位专业要求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一级学科名称相同的均符合要求(如,职位要求一级学科土木工程,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土木工程,视为符合该职位专业要求);要求二级学科的,专业名称必须一致。对于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急需紧缺专业相近、相似的国(境)外学历专业的认定,须经用人部门(单位)邀请3名及以上同领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外单位专家应不少于三分之二)组成专家委员会论证认定,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等材料。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网址: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1711/t20171118_63497835.html。

8.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截止2023年4月28日,我市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含事业单位新聘用仍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3年4月2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截止2023年4月28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人员。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10.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4月28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通过“贵州省人才博览会”网站(网址:https://rc.guizhou.gov.cn)或“贵州省人才博览会”APP注册登录,选择报名岗位投递简历。报名人员应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以及对应职位所需材料上传至“我的简历”中的“个人附件”里(或电话联系用人单位发到其指定邮箱)。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2023年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遵义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合格证明或合格成绩等,仅限于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于2023年培训结束的人员,并承诺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操作详见《人博会线上平台操作指南(个人端)》(附件2)。

3.报考人员可报多个岗位(同一家招聘单位的岗位限报1个),但只能签约一个单位。特别提示:因各招聘单位的线上线下考核时间未统一,报考多个岗位的人员,以第一家完成线下考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为准。已备案公示的人员,其他单位不得再为其备案与签约。

(二)资格初审、线上初评和线下考核

各招聘单位按照《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自行开展资格初审、线上初评和线下考核工作。

1.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进行审查,重点围绕本公告要求、专业及岗位条件,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基本信息,并及时回复审查情况。各招聘单位应于2023年5月10日前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基本要求等情况的,应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线上初评。线上初评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于2023年5月12日前在单位网站发布线上初评相关信息(含测评时间、方式以及结果运用等)。

单个岗位报名人数少于35人的,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自行决定是否开展线上初评环节;报名人数大于35人的,用人单位应通过线上初评,根据岗位数按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进入线下考核人员。其中,高层次人才可直接进入线下考核。

线上初评重点围绕意识形态、政治素质、专业能力素养等开展。线上初评结果以及进入线下考核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审定后,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线上初评工作。

3.线下考核。各用人单位根据线上初评情况,及时制定线下考核工作方案,县(市、区)事业单位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应于2023年6月5日前在单位网站公布进入线下考核人员名单,以及线下考核的方案、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信息。

线下考核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专业需求,可以采取面试评审、专业操作、授课试讲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线下考核完成后,招聘单位在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按职位数1:1确定拟签约人员,并审核拟签约人员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市直事业单位的线下考核结果报主管部门审定后,及时将《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评审表》(附件3)一式三份、《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遵义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汇总表》(附件4)一式三份及电子版、考核相关材料(如评分汇总表等)以及拟签约人员报考资格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县(市、区)事业单位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将上述材料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经备案的人员作为公示对象,市直事业单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后续环节不再递补。各招聘单位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线下考核工作。

(三)签订协议

  线下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县(区、市)、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与线下考核合格并确定的拟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以后,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如发现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同时签约了两家及以上单位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签约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相关媒体发布及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意识形态、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人事档案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经报名、线上线下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在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用人单位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

五、纪律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如有回避对象参加考试的,须主动提出回避。在招聘过程中,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在招聘工作期间(报名开始至完成聘用审批),应聘人员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在招聘单位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限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各招聘单位在发布线上线下考核方案时,不得公布考核领导小组人员及考核专家相关信息。

(二)其他事项

1.岗位信息咨询:0851-2866265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

2.线上报名系统咨询:0851-2866271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

3.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六、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单位和相关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附件:1.2023年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遵义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

2.人博会线上平台操作指南(个人端)

3.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评审表

4.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遵义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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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2023贵州黔东南州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204人(教师岗141人)公告

为进一步创新引才方式,提升引才效果,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加大重点产业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决定组织相关事业单位开展人才引进工作,为做好引才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人博会)》。

一、组织领导

此次引才工作由同级组织、编制、人社部门牵头,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详情见附件1、附件2。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层次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层次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72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年龄时间计算参照本条)。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人博会)》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信网(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人博会)》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4.部分本科学历、学位岗位,仅面向部分高校进行引进(部分高校名单见附件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不作院校要求。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参与或者支持邪教、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盗窃、诈骗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3年4月21日服务期未满一届(3年)的(含参加2023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10.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11.截止2023年9月30日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

12.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3.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发布引进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引才信息通过各指定官方网站发布(见附件6)。报考者应密切关注各级指定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考生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报名。

(1)考生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2日17:00期间通过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官方网站(https://rc.guizhou.gov.cn/)提交个人申请信息,开展资格初审,并于2023年4月22日(09:00—12:00,14:00—17:00)至2023年4月23日(09:00—12:00,14:00—16:30)期间,携带有关资料(详见资格复审要求)到第十一届人博会(贵阳国际会展中心)相应引才单位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考生可于2023年4月22日(09:00—12:00,14:00—17:00)至2023年4月23日(09:00—12:00,14:00—16:30)期间,携带有关资料(详见资格复审要求)到第十一届人博会(贵阳国际会展中心)招聘单位展位进行现场报名,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引才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岗位引才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其报名申请,对不符合岗位引才条件的考生由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及时告知报考考生。

(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

通过贵州第十一届人才博览会(https://rc.guizhou.gov.cn/)网站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须于2023年4月22日(09:00—12:00,14:00—17:00)和2023年4月23日(09:00—12:00,14:00—16:30)期间提供相关资格复审(审查)材料原件(含复印件)到第十一届人博会(贵阳国际会展中心)引才单位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现场资格复审(审查)由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审查)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资格复审(审查)须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根据报考岗位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书面承诺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所载的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23年4月21日前服务期满一届(3年)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及以前);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持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及以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详见附件5。

6.《黔东南州事业单位2023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人博会)》一式两份。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等)。本年度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仅等待证书发放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并同时提供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书证件原件的承诺书。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专家评审

评审采取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简称“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对参加评审人员提供的主要业绩(成果、专利、论文、奖励)及其他相关材料是否真实进行审查,考察其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才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

(1)同一职位资格复审(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35人的,只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评),即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此类职位是否开展现场面试(面谈、专业测试)由各县(市)、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结合资格复审(审查)情况另行确定。

(2)同一职位资格复审(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不开展现场面试面谈工作,此类职位须先进行笔试(专业测试),再按1:5比例进行面试(面谈);州直属引才岗位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即考生综合成绩=笔试(专业测试)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各县(市)引才岗位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生综合成绩=笔试(专业测试)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评审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引才岗位专业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只进行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试(面谈、专业测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市)、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结合资格复审(审查)情况另行确定通知。

(四)签订协议

面试(面谈)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引才计划等额确定引才入围对象名单,并与引才入围对象签订引才协议。

(五)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本级组织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另行确定并通知报考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有《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不得录(聘)用情形的,考察结论不得定为合格。

截止2023年9月30日未能提交人才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证书及人事档案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持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应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

(七)聘用备案

经报名、面试(需笔试的增加笔试环节)、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应指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查,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由县级人社部门报州级人社部门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级人社部门正式批准备案之前作出选择,州级人社部门正式备案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备案到其他单位。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与单位约定不低于3年的最低服务年限。聘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试用期按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实施方案(人博会)》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和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坚持评审原则和标准,对评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

(三)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四)各县(市)、各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防止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准,取消拟聘人员的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州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由州级组织人社部门统筹,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人才引进工作由各县(市)人社部门统筹,并组织实施。

八、未尽事宜由各县(市)、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后,报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附件1: 黔东南州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职位表(人博会).xls

附件2 :黔东南州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人博会).xls

附件3:黔东南州事业单位2023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人博会).doc

附件4:部分本科高校名单.doc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模板仅供参考).doc

附件6:州直属单位及各相关县(市)人才引进信息发布指定网站.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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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贵州黔南州第十一届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306人(教师岗137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州战略,奋力推进人才大汇聚。根据实际需求,拟开展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黔南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为做好本次引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原则及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二、引进计划及岗位

此次提供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186个,共计306人,具体引才单位及岗位见《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黔南州事业单位引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岗位信息以贵州人才博览会官方网站发布为准。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事业单位引才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本科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资格等条件,应聘人员可以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http://rc.guizhou.gov.cn/)或贵州人才博览会微信小程序,查询具体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

4.具有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

5.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

6.报名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岗位专业要求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要求为一级学科或专业类的,该一级学科和专业类下所包含的二级学科或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后面附有括号的,按照括号外的专业名称审核。岗位专业存在新旧对照关系的,新旧专业均符合要求。

引才岗位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

(http://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1711/t20171118_63497835.html)。

(二)事业单位引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截止2023年4月28日,黔南州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含事业单位新聘用仍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23届毕业生;截止2023年4月28日仍在岗且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截止2023年4月28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7.不符合引才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9.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黔南人社微信公众号、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黔南州县(市)人民政府网站同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引进人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开展。

有志到黔南服务的各类人才,请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https://rc.guizhou.gov.cn)或贵州人才博览会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点击页面右上角“用户登录”按钮,选择“个人用户”进行注册登录并完善简历,完善简历后进入首页的“市州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目录下即可查阅岗位需求信息进行投递简历。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4月28日17时止。

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将于4月22日在贵阳隆重开幕,届时黔南各引才单位将于4月22日至23日在贵阳国际会展中心2号馆开展引才政策宣传活动,并现场提供报名咨询服务。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需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获奖证书、一寸近期同底正面彩色免冠电子照片以及对应岗位所需材料(原件需扫描清晰)上传报名系统。2023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上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操作详见《人博会线上平台操作指南(个人端)》(附件2)。

岗位其他报考条件及备注具体事宜按引才单位要求执行,并按引才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报名,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照要求报名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报名登记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人员因报名登记信息填写错漏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委托他人报名出现上述情况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网上报名时间,由各引才单位根据《公告》和岗位要求,及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清楚。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公告》及《岗位表》,报考不符合条件岗位而导致资格取消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后续环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统一由县(市)人社部门和州直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县(市)人民政府网站或州直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及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引才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复审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由引才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照《公告》及岗位表要求对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并核对人员身份信息。

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基本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县(市)人社部门、州直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县(市)人民政府网站、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及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资格复审结束后,于2023年5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

(五)考核测评

县(市)人社部门和州直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做好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23〕14 号)要求,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情况,自行组织开展线下考核测评工作。

线下考核测评方式、内容、时间及地点等由县(市)人社部门和州直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定。线下考核测评方案或公告将通过县(市)人民政府网站、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及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注意查看,保持电话畅通,主动与引才单位联系。线下考核测评工作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考核测评根据岗位专业条件需求,可以采取面试评审、专业操作、授课试讲等方式进行。

(六)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按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市)人社部门、州直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等信息由县(市)人社部门、州直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县(市)人民政府网站、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及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省、州有关规定执行。非2023届毕业生,需在考察时提供岗位所需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证书及人事档案,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2023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院校毕业生,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证书及人事档案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环节不合格或放弃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在县(市)人民政府网站、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与聘用环节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纪律监督和相关事项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引进人员符合州或县(市)在人才补贴、住房补贴、安家费等方面有关人才引进优惠政策或待遇的,按照就高原则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三)在引才工作期间(报名开始至完成聘用审批),应聘人员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在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限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

1.引才岗位条件要求具体事宜请咨询各引才单位,咨询电话详见《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黔南州事业单位引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2.引才公告详细事宜请咨询: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4-8222575

3.网上报名系统请咨询:

贵州人才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0851-86852178

或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贵州人博会智能客服

4.县(市)人才引进相关事宜请咨询:

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4-8223164

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4-2220185

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4-2918260

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4-5233021

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4-5631967

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4-6221862

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4-6822193
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4-3221160

三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4-3928042

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4-3615613

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4-7228186

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4-7621132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县(市)和部门研究确定。

附件:

1.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黔南州事业单位引才岗位信息表.xlsx

2.人博会线上平台操作指南(个人端).pdf

3.贵州人才博览会微信小程序二维码.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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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05
2023贵州六盘水市第十一届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359人公告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向海内外发出六盘水引才聚智最强音,推进人才大汇聚,为六盘水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经在全市范围全面收集汇总,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人才359名(其中编制外引进50名),引才单位、职位、具体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https://rc.guizhou.gov.cn)。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形式及地点

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其中线下于4月22日至23日在贵阳国际会展中心登录大厅2号馆(观山湖区长岭北路1号)举办。线上网址:https://rc.guizhou.gov.cn;微信公众号:贵州人才博览会;APP:多彩宝人才专区。

二、报名截止时间

原则上从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发布需求之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止。

三、引进人才条件

(一)引进的人才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能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开拓进取、勇于创新。

(二)年龄条件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引进方式

引进高层次人才分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柔性引进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采取任职、挂职、兼职、聘任、技术承包、技术或管理入股、项目合作(开发)、创办企业等多种形式,可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

(二)引进程序

1.发布引才公告。需要引进人才的单位,适时申报引才需求,引才需求申报结束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通过各大媒体、门户网站发布引才目录。需要引进人才的单位与符合条件的人才多渠道对接,物色引进人选。符合条件的人才可采取自荐等方式直接与用人单位对接。

2.开展申报人才的评审与考察。用人单位与拟引进对象达成初步引进意向后,要对其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等进行综合评审;对拟引进对象,用人单位要组成考察组到引进对象所在地或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查阅人事档案、组织体检等,对引进对象进行全方位了解。

3.资格复审。对符合条件的引进对象,根据拟引进对象工作表现情况,经用人单位党组(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拟引进人才相关资料。申报材料包括:拟引进人才报告、引进对象基本情况表、考察情况报告、查档情况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用编批复、其他相关材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4.研究录用。资格复审后没有异议的,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5.办理聘用手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引进的,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引进人才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服务期限、有关待遇、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后及时办理聘用手续。

五、服务及待遇

(一)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生活津贴、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岗位聘用等服务及待遇按照《中共六盘水市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六盘水党办发〔2013〕12号)、《六盘水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直通服务实施办法》《六盘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指南》(六盘水人领发〔2020〕3号)、《六盘水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六盘水人领发〔2020〕2号)、《六盘水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六盘水人领字〔2013〕10号)、《关于简化博士和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引进流程的通知》(六盘水人领发〔202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人才待遇标准,在住房补贴、生活津贴等方面在本办法规定待遇标准基础上可调整上浮,并配套相应人才工作经费。

六、其他事宜

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开展线下洽谈签约,整个集中引才活动于6月底结束,从7月初起,依托人博会官网转入常态化引才,未尽事宜由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六盘水市人才服务中心,0858—8691029

六盘水市人才服务热线,96567按3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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