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大通县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解决大通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不足问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单位自聘性质)。现将招聘公告如下:1.公开公平原则。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科学评价、择优聘用等原则。大通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线上报名(发送简历至邮箱)、资格审查、面试、试用期考核、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实施。(一)薪酬待遇:参考《西宁市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试行)》(宁法政组办〔2020〕1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编制外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0〕515号)等文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且有驾驶经验者优先。2023年4月14日—4月18日(上午9:00—下午18:00)1.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考生需在报名期间发送个人简历至邮箱:2561796195@qq.com2.资格审查与面试同步进行。考生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公告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个人简历。如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持伪造证件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考官集体评分,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一)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于信息不实造成一切后果皆由本人负责。(二)在招聘考试期间,如不按时参加面试、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如有作弊、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三)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联系不上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联系方式:0971-2731019 、13734651574
本公告由大通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大通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