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有编制-广州珠海招聘教师236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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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信息

1.2023春季广东珠海市金湾区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编制内教师141人公告(至5月16日18:00) 

2.2023广东珠海鹤洲新区筹备组(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招聘公办小学教师14人公告(至5月12日18:00) 

3.2023广东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招聘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6人公告(第二批)(至5月12日17:00)     

4.2023广东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招聘苏元学校事业编制教师45人公告(广州设点)(至5月12日17:00) 


01

2023春季广东珠海市金湾区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编制内教师141人公告(至5月16日18:0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为补充我区公办学校教师队伍,完善师资配置,经研究决定,我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141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简介

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西南部,设立于2001年4月,是珠海三个行政区之一。201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高栏港经济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12月,金湾区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一体化运作。金湾地理位置优越,毗邻香港、澳门,南连大西国际水道,北靠珠江三角洲腹地。珠海金湾机场、高栏港坐落区内。金湾坚持“工业立区”,是珠海的主要工业聚集区之一,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总量近三年来在全市排名第一,正在加快打造全市生物医药、高端打印设备、新材料和新能源四大千亿级产业集群主阵地,持续培育壮大航空航天、智能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清洁能源、家用电器、电子信息等产业集群。“十四五”期间,金湾将加快建设珠海市产业中心、交通中心、城市新中心,奋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增长极、珠江口西岸海陆空核心交通枢纽和经济特区活力品质幸福新城。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141名编制内教师,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总计141人。招聘范围及对象分为A、B两类岗位,具体为:

A类岗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1、2022年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须取得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B类岗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1、2022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须取得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4. 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心理素质及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学历专业要求

1.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特别提示详见《珠海市金湾区2023年春季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2. 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参考目录》)执行(附件2)。研究生可以本科专业报考。以国内学历报考的考生,其所学专业已列入《岗位表》的,可以报考;所学专业虽已列入《参考目录》,但没有列入《岗位表》的,不得报考。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岗位表》上相近的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本表所列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选择与《岗位表》上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岗位报考,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内相应专业标准,结合实际判定是否可以报考。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为报名首日。

(五)其他事项

1. 所有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 报考人员须符合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教师资格、专业等要求。符合报考条件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且不作任何补偿(因不可抗力无法开考导致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除外)。其他考生要求获得相应层次及专业的教师资格证方可报名(如报考小学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岗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 符合报考条件的2023年珠海市金湾区生源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报考A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且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的名额;报考B岗位需参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不参加排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且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的名额,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4. 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A类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初选—资格复审—心理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

B类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地址:登录https://bm.gd-pa.cn/wsbm/index/notice/sysList?fcode=jwqjyj网站进行报名,要求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须同时上传资格初审需提交的材料图片。本次招聘不受理现场报名。

2.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9:00至2023年5月16日18:00。

3. 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者须将以下材料扫描成清晰可辨的图片或PDF格式文件上传: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②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研究生毕业的还须提供本科学业成绩单);

③《就业协议书》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④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教师资格证;

⑦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项;其中③《就业协议书》为网签的,可提供电子版截图或扫描件;其中④,若考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上传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⑥,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3)。

国(境)外学历学位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④⑤⑥⑦项。

4.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环节审核的材料。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根据考生填报信息统一审核,资格初审通过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初审结果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反馈。

(三)网上初选

网上初选对象:A类岗位考生。

网上初选时间:另行通知。

网上初选形式:网上初选采取“线上说课+答辩”结构化形式进行,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情况,确定A类岗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线上说课采用第三方机构平台,主要测试考生的课堂教学能力、个人综合素养及仪态仪表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线上说课的,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初选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A类岗位资格复审人员,网上初选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若有考生主动放弃的,可根据网上初选成绩依次递补A类岗位资格复审人员(若网上初选分数相同且影响到递补人选,则同分数考生均进入下一环节)。

网上初选具体要求、资格复审等事项,将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发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对象:B类岗位考生。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形式:采取线下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及教学能力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合格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岗位资格复审人员。若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具体要求、资格复审等事项,将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发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A类岗位通过网上初选考生,B类岗位通过笔试考生。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参加,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各岗位入围面试环节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进入面试。

考生须提供复审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

①报名网站打印《报名表》并签字;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研究生毕业的还须提供本科学业成绩单);

④《就业协议书》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⑤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⑦教师资格证;

⑧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⑤⑦⑧项,其中④《就业协议书》为网签的,可提供电子版截图或扫描件;其中⑤,若考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上传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⑦,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3)。

国(境)外学历学位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⑤⑥⑦⑧项。

以上材料收取复印件(不予退还),查验原件。

(六)心理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在资格复审后,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心理测试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考生成绩。

(七)面试

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采取“试讲+答辩”线下结构化形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逻辑思维能力、板书能力、仪态仪表等教师个人综合素养。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考生需增加专业技能考试(体育、音乐和美术专业器材请自备)。

成绩计算: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计算综合成绩。

A类岗位综合成绩:

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综合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B类岗位综合成绩:

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且影响到确定体检人员时,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有体检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由区教育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八)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区教育局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拟递补人选的确定方法:在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各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名次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为准。

(九)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考试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在符合条件的医院统一体检。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十)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拟于2023年7月起办理接收、聘用等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须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金湾区教育系统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四、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 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

3. 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提供岗位所需材料的;

4. 考生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5.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6. 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的;

7. 2023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接收手续的;

8. 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9. 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拟聘的国内和国(境)外的毕业生,须按规定时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以上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在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788268、0756-7263395(金湾区教育局),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和14:00—18:00;监督电话:0756-7262786(金湾区教育局)、0756-7263359(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 珠海市金湾区2023年春季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岗位表

2. 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 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4. 珠海市金湾区2023年春季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有关问题解答

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月4月23日

原标题:珠海市金湾区2023年春季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jinwan.gov.cn/jinwan/zwgk/rsxx/gzzk/content/post_3517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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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3广东珠海鹤洲新区筹备组(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招聘公办小学教师14人公告(至5月12日18:0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珠海鹤洲新区筹备组(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决定公开招聘所属公办小学教师1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鹤洲新区筹备组简介

珠海鹤洲新区地处广东省珠海市南部,拟规划范围包括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洪保十”片区(洪湾、保税区、十字门片区)以及鹤洲片区,地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二线”门户位置。陆域规划总面积235.29平方公里,其中万山片区约88.87平方公里(下辖桂山镇、担杆镇、万山镇),洪湾保税十字门片区约26.26平方公里,鹤洲片区(含珠海中心站(鹤洲)枢纽所在的白蕉南片区)约120.16平方公里,鹤洲新区未来可开发利用空间约134平方公里。其地理位置的优势,确定了鹤洲新区将成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联动发展区、开放型经济体制发展创新试验区、港珠澳大桥经济拓展区、特色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以及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城市新中心。

鹤洲新区筹备组下辖十字门小学、保税区第一小学、桂山小学(海岛)、万山小学(海岛),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针对不同的招聘对象分别设置岗位招聘,符合条件的考生限报1个类别的1个岗位,不可重复报考。

主要面向以下两类人员招聘:

A类:面向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具体为:

(1)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及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

(4)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认证,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9月30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按服务期满后颁发证书的落款日期至报名首日计算)。

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考生在规定期间内是否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B类: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⑴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⑵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⑶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⑷ 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罚对象的;

⑸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⑹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⑺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及特别提示详见《珠海鹤洲新区筹备组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2.考生须持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考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在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即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招聘报名,通过公开招聘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设置。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非专业代码)已列入《参考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岗位。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岗位表》上相近的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网上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由招聘单位参考国内相应专业标准,结合实际判定是否可以报考。其中,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或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专业有一项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可报考。

(三)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考生请于2023年5月6日9:00起至5月12日18:00止登录“珠海鹤洲新区(筹)教师招聘系统(珠海南方人力易职招报名系统)”(网址https://zk.zh-hr.com/)或关注“珠海万山”微信公众号点击相关信息报名。

报名开始后的前2天,每天10时、16时系统将发布各岗位报名的人数。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系统将公布岗位报名总人数。

(二)报名确认

考生请于2023年5月15日9:00至5月19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不成功。各岗位拟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5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5月22日9:00起登录“珠海市鹤洲新区(筹)教师招聘系统(珠海南方人力易职招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笔试预计2023年5月27-28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以下方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报考音乐、美术岗位的考生,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各岗位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入面试。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对象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线上资格初审合格)将于笔试结束后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二)面试

1.资格审核。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教学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仪态仪表、板书、逻辑思维能力、教学方法与教学效果等教师综合素质,报考音乐、美术的考生还须测试专业技能(展示器材和设备由考生自备)。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具体安排在“珠海万山”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按照面试成绩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入围体检及考察对象名单在“珠海万山”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签约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签约、聘用手续。

九、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工作于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8687439、8687435(珠海鹤洲新区筹备组社会事业局,地址:珠海市宝盛路6号利是达星际广场B栋8楼817室)。投诉电话:0756-8686126(鹤洲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筹备组,地址:珠海市宝盛路6号利是达星际广场B栋12楼)。受理咨询(投诉)电话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除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外,被聘用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报到手续。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需本人在报到截止日期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延长报到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9月30日。

(六)A类考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须取得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附件1: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4:关于人事或劳动关系的承诺书.doc

附件5:关于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doc

附件6:珠海鹤洲新区筹备组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有关问题解答.docx

鹤洲新区筹备组社会事业局

2023年4月18日

原标题:珠海鹤洲新区筹备组(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zhrsj.zhuhai.gov.cn/zw/tzgg/gzzk/content/post_35146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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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3广东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招聘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6人公告(第二批)(至5月12日17:0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等规定,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36名。本次招聘考点设在广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6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其中,报考物理实验员的2023年毕业生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其中: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报考教师岗位还须具有一年及以上普通中小学对应学科的任教经历,且报名时须在普通中小学任教。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前一天。

有关工作经历的要求,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要求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报考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取得相应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年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2.考生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物理实验员岗位须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不限学科)。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但还需符合该岗位的年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以研究生专业报名的,其本科专业也需与研究生专业方向一致。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若考生已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证中所任教学科与岗位学科相一致的,可视为专业一致。教师职称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4.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暂未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或以上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5.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的考生除外)。暂未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公开招聘报名结束之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确认、综合素质评估、资格审核、心理品质测试、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9:00至2023年5月12日17: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近期的证件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有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践行诚信报考,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网上报名时应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人只限填报1个具体岗位。招聘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

(二)资格初审及考试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需进行现场考试确认。

2.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待定,具体安排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和“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综合素质评估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综合素质评估

1.综合素质评估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安排为准。

2.请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qgsydw.com)下载打印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有关安排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和微信公众号“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

3.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4.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音乐、美术、体育为A类岗位。其他为B类岗位。

5.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6.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的人数。入围资格审核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审核。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待定。有关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和微信公众号“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

2.资格审核须考生本人到现场参加。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参加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

2023年毕业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在资格审核环节后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待定,有关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和微信公众号“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人数。入围笔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笔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进入笔试的考生情况将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笔试

1.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qgsydw.com)下载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取得相应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考生免笔试。

(八)体检

考生总成绩由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免笔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面试成绩排序,仍同分,则再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九)考察

招聘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其中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事业单位按招聘岗位办理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均提供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享受十二级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广州市黄埔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人员录用后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定期参加区内交流轮岗。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须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七)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等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六、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1:30、14:30—17:00

咨询电话:020-8237912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本公告最终由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第二批).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原标题: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广大附中黄埔实验学校 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 (第二批)

文章来源:

http://www.hp.gov.cn/xwzx/tzgg/zpgg/content/post_8946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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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2023广东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招聘苏元学校事业编制教师45人公告(广州设点)(至5月12日17:0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州市黄埔区苏元学校(下文简称苏元学校)事业编制教师45名。本次招聘考点设在广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介绍

苏元学校(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7号)是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为全住宿三年制初级中学。苏元学校由黄埔区人民政府委托广州二中教育集团管理(下文简称二中教育集团),为二中教育集团成员学校。

二、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苏元学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苏元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 “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国(境)内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具有国(境)外学历和学位人员,毕业1年内也视为2023年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前一天)。2023年毕业生须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及研究生所修学的专业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

2.“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其中: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取得相应学科的中学副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放宽到本科学历,不要求学位。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考生还须有一年及以上普通中学对应学科的任教经历,且报名时须在普通中学任教(含九年制学校及十二年制学校在中学学段任教)。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前一天。

有关工作经历的要求,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要求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报考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取得相应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年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2.考生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科的中学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科普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与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专业对应均可;社会实践(劳动)教师岗位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即可,不限具体学科)。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研究生可以以其本科专业报名,还需符合该岗位的年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现代教育技术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4.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暂未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或以上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5.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的考生除外)。暂未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前)。

7.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公开招聘报名结束之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网上报名、考试确认、笔试、综合素质评估、资格审核、心理品质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在招聘各个环节,考生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9:00至2023年5月12日下午17: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考生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或通过微信搜索“事招雷达”报名。请考生保持报名系统中所登记的手机号码的通讯正常。

践行诚信报考,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温馨提示:报名系统弹出“尚未审核”的对话框属于正常状态,考生按时参加考试确认后、打印准考证前该对话框消失。

2.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招聘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

(二)考试确认

1.考试确认具体时间和方式请在2023年5月10日17:00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中“相关通知”栏和广州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gdgzez.com.cn )“招聘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免笔试考生须参加考试确认环节。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以准考证安排或通知为准。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中“相关通知”栏和广州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gdgzez.com.cn )“招聘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考生需完成考试确认程序才能打印准考证。免笔试考生也需要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3.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通识等。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成绩公布。请考生在笔试结束三到五个工作日后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市第二中学官网(http://www.gdgzez.com.cn/)查询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照1:15的比例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入围综合素质评估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综合素质评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6.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取得相应学科中学副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考生免笔试。免笔试考生直接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

(四)综合素质评估

1.综合素质评估具体时间、地点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中“相关通知”栏和广州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gdgzez.com.cn )“招聘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本次招聘中,信息技术、科普、音乐、美术、体育为A类岗位。其他为B类岗位。

3.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4.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的人数。入围资格审核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审核。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下一轮。

(五)资格审核

1.根据需要,资格审核采取线上或者线下的形式进行。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中“相关通知”栏和广州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gdgzez.com.cn )“招聘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如果线下审核,须考生本人到场。

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含免笔试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

3.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2023年毕业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并手写签名)、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并手写签名)、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在职证明等)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其中,工作经历证明请明确任教学段。

(六)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

具体安排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中“相关通知”栏和广州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gdgzez.com.cn )“招聘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不按要求参加心理品质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面试

1.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中“相关通知”栏和广州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gdgzez.com.cn )“招聘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取说课或者试教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八)体检

1.总成绩 = 笔试成绩×30% + 面试成绩×7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免笔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面试成绩排序,仍同分者,则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考生于面试结束三到五个工作日后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http://www.qgsydw.com)查询总成绩。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若应聘者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以上处罚,则取消录用资格,就业协议书自动解除,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录用的事业编制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其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事业单位按招聘岗位办理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均提供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享受十二级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须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六)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七)根据广州二中教育集团总体规划及集团内学校教育教学需要,集团内存在教师流动情况或者校内岗位调配情况,应聘者需服从广州二中教育集团和所在学校的工作安排。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七、咨询电话

时间:工作日9:00-11:30 14:30-17:00

电话:苏元学校 020-32099015、19129293786

广州二中教育集团 020-32079048

监督电话 020-83550134

网上报名技术电话 400-838-9296

本公告最终由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苏元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4日

原标题: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苏元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广州设点)

文章来源:

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insrecruit/20230424/103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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