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图书馆等,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编制151人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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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招聘信息汇总

2023广东清远市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16人公告(市图书馆,至5月21日)

2023广东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期招聘4人公告(至5月26日)

2023广东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校园专场招聘教师54人公告(至5月19日)
2023广东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金中海湾学校招聘教师40人公告(至5月14日17:00)
2023广东汕头市中医医院招聘药学、医疗岗位人员17人公告(至4月30日17:30)
2023广东汕头市潮南区中医医院招聘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20人公告(至5月19日17:00) 
01

2023广东清远市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16人公告


清远市人才储备中心是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市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服务管理等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1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报考年龄:硕士研究生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5月15日后出生人员); 博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15日后出生人员);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清远市2023年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起至5月21日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80(清远市2023年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报名系统),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二)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核查方式。

1.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核查。资格审核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核查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

3.资格审核合格者现场发放准考证安排面试。

(三)报名材料

1.《清远市2023年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须插入彩色电子照片及考生本人签名);

2.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和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的相片相同,背面写上姓名);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在上传报名系统时一般要求pdf格式,显示必须清晰、完整,在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本人携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参加,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供的报考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并签名确认。

(四)注意事项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的专业为准)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一致,专业代码详见《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保证所填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提供的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面试合格入围体检的考生须签署《诚信承诺书》,作出恪守诚信、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未签署《诚信承诺书》的考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6.报考人员请保持报考期间手机(报名时在报名表中所填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范围。

1.考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人数确定初试和面试。

(1)如果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并确认参加考试的人数少于或等于20人,则此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

(2)如果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并确认参加考试的人数超过20人,则此岗位增加初试,初试以笔试形式进行。

(3)须进行初试的岗位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第5名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若初试合格人数不足5人,则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2.考测内容。

(1)笔试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职业要求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2)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职业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资格审核合格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按程序参加考试。

(四)考试成绩

1.须进行初试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无初试环节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为考试综合成绩。

3.初试、面试、综合成绩均采取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初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或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体检环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以主评委评分较高者排前;如果主评委的评分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五)考试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成绩。

五、体检

根据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材料到清远市人才储备中心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须在收到聘用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清远市人才储备中心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逾期没有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最终聘用情况以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等额递补。

(二)聘用人员由清远市人才储备中心派遣到相关用人单位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当用人单位有事业编制空缺时,按《清远市直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使用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清府办〔2018〕28号)规定调入用人单位。

(三)本公告由清远市人才储备中心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763)3362609

监督投诉电话:(0763)338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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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清远市2023年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清远市2023年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清远市人才储备中心

2023年4月26日

原标题:清远市2023年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srlzyhshbz/zhzx/tzgg/content/post_17029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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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3广东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期招聘4人公告


中山市神湾医院是隶属于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名,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6.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6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5月22日至26日期间将报名资料扫描件(要求清晰、完整)发送到邮箱215099543@qq.com,并请注明“中山市神湾镇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生姓名”。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需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证明截图)、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即劳动合同(合同内明确工作岗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若劳动合同内未明确工作岗位的需同时提供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有效工作证明;

4.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材料等)。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报考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可报考。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中山市神湾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原则上在2023年6月2日前完成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将于2023年6月9日前通过网络或到场领取方式收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23年6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3.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于2023年7月28日前在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5.面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6.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7.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体检

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关于招聘岗位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四)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公示结果影响、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六)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七)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6127007,联系人:潘小姐。

点击查看>>>1-3

1.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

原标题: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hrss.zs.gov.cn/tzgg/gggs/content/post_2268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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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3广东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校园专场招聘教师54人公告


为加强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

专场招聘应届本科毕业生教师32名和应往届博(硕)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2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详见附件岗位表,其中: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报名当日无存续人事劳动关系的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在规定期间内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二)应届博(硕)士研究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博(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含报名当日无存续人事劳动关系的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博(硕)士研究生毕业生〕;2021年1月1日至报名当日取得国(境)外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报名当日无存续人事劳动关系)。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在规定期间内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三)博(硕)士研究生

普通高校博(硕)士研究生或取得国(境)外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副高及以上职称在职教师(报名当日需提交职称证书)。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当日),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当日),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当日),副高及以上职称在职教师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当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岗位聘用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高层次人才按有关政策执行。

五、招聘形式及场次时间安排

(一)招聘形式:采用校园专场招聘形式进行。分别在华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三所大学设置招聘点进行现场招聘。

(二)场次时间安排:

1.第一场招聘点:华南师范大学〔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博(硕)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在职教师专场〕。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5月15日。

2.第二场招聘点:江西师范大学〔博(硕)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在职教师专场〕。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17日。

3.第三场招聘点:赣南师范大学〔博(硕)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在职教师专场〕。时间:2023年5月19日。

第一场招聘按附件1设岗,第二场招聘视第一场招聘岗位空缺情况设岗,第三场视第二场招聘岗位空缺情况设岗,直至招满为止。若前一场次岗位已招满,后续招聘场次取消。

六、招聘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仅限应届本科毕业生岗位)、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博(硕)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在职教师岗位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一)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1)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地点:华南师大石牌校区西六南面就业广场。

(2)江西师范大学: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地点: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研究生院。

(3)赣南师范大学: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地点:赣南师范大学(黄金校区)第四栋教学楼三楼。

2. 报名所需材料

(1)《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本人大学期间学习及参加社会工作简历一份;

(5)绩点排名证明、获奖证书、资历资格、论文发表、志愿服务情况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应聘者需按以上顺序将材料装订成册,并确保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取消应聘资格。

3. 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学习阶段起填写;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考生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除《广东省 2023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白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以上逾期未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5)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报名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初审通过人选,通知笔试有关事项。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招聘环节,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考试及相关安排

博(硕)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在职教师岗位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应届毕业生岗位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1. 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教育通用知识,实行所有岗位统一试卷,满分为100分;

(2)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进入笔试通知凭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笔试,未按时报到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将在笔试当天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4)笔试分数核查。考生如果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须于笔试成绩通知后当天及时反馈给招聘考试考务小组进行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逾期不再接受查分;

(5)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报考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及时主动提出,可从该岗位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6)是否进入面试将在笔试后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同时通知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

2. 面试

(1)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教学基本功和基本素质,其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形式进行,由考生根据自选相应学科内容独立试讲,试讲时间为15分钟;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时间为15分钟。通过面试,考查考生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进入现场面谈签约环节。

(2)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进入面试通知凭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总成绩是否入围现场面谈签约、现场面谈签约时间和地点将在面试后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三)现场面谈签约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2)面谈签约人员到现场面谈签约聘用意向协议书、现场网签《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仅限应届毕业生)。

(3)因考生放弃签约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同岗位中按照考生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其他考生。在接下来的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组织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濠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教师岗位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其他岗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濠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约定五年服务期,期间不得申请调出区外。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二)本次专场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方案由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2023年度校园专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濠江区教育局 0754—87374617

濠江区人社局 0754—87375501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濠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ojiang.gov.cn/

附件:1.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应届本科毕业生岗位表

3.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原标题:汕头市濠江区教育系统2023年度校园专场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haojiang.gov.cn/gkmlpt/content/2/2212/post_2212295.html#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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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2023广东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金中海湾学校招聘教师40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公开招聘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汕头金中海湾学校于2020年12月设立,学校位于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阿里山路西与港澳路、海峡路的交界处。学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汕头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承担高中学历教育。设定办学规模为学生总数2400人;全寄宿制;招生范围为汕头市;2021年秋季开始招收高中一年级学生。

学校占地104.9亩,总建筑面积11万8千平方米,按国家示范性高中标准设计、配套,高起点、高标准配套各教育教学场馆:教室配备空调、智慧教学平台;400米8跑道标准田径运动场1个;体艺馆1座(含50米标准泳池和25米训练池各1个、篮排球馆1个、篮球训练场2个、羽毛球训练场4个、乒乓球训练场16个、体操运动场4个);图书馆1栋,其中配有阅览室、自习室、社团活动室、音乐训练室;学生宿舍3栋(6人一间),备有空调、开水热水设备;学校为每位教职工提供校内住宿;设地下停车场,面积19508㎡,另设师生餐厅。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详见《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金中海湾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金中海湾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发布招聘公告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https://www.shantou.gov.cn/edu/)、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官网(http://www.stjzhwxx.net/)、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hrss/)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1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地点1: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海峡路6号汕头金中海湾学校第二教学楼;

地点2: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

3.资格审核:由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审核,并现场反馈审核结果,发放报名回执。

4.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海峡路6号汕头金中海湾学校第二教学楼。

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应聘人员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报名回执,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的证书证件等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

(1)本人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尚未毕业的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承诺书等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6)本人简历,主要包括教学技能获奖情况、论文发表或获奖情况、学生工作获奖情况、志愿服务情况等证书(证明)。

6.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即2023年5月14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属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市教育局同意后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以相近专业报考。

(3)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4)2020年5月14日至2023年5月1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属政策性加分对象,须在报名截止前提交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加5分,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下考试方式,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

1.笔试:

(1)主要评测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能力。

(2)组织形式和时长: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长为90分钟。

(3)时间、地点及须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官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官网上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送市教育局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1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

(1)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2)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

(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市教育局在收到查分申请于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

2.面试:

(1)面试对象:对笔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数。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1、Y=2X(1≤X≤3);2、Y=1.5X+1(3

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人员名单的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公布。

(3)具体时间、地点及须知等面试有关事项将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官网公布。

(4)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5)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成绩仍然相同的,则由市教育局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名次。

(四)考试总成绩合格人选和体检人选公布

面试结束次日,依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将考试总成绩合格人选、入围体检人员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公布。

入围体检人选一经公布不再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头金中海湾学校组织实施。

教师人员体检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费用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汕头金中海湾学校官网发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公布。考察工作由汕头金中海湾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考生咨询(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四)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用人单位指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用人单位组织的考察,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入职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体检、考察、入职的,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和汕头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推迟体检、考察、入职时间。

(五)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六)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七、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汕头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联系部门、监督部门电话

(一)联系部门、电话

汕头金中海湾学校 0754-81883956

汕头市教育局人事科 0754-88853404

(二)监督部门、电话

汕头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0754-88837652

附件:

1. 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金中海湾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 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 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汕头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4日

原标题:汕头市教育局下属汕头金中海湾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s://www.shantou.gov.cn/cnst/zwgk/jcxxgk/rsxx/zkly/content/post_22125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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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2023广东汕头市中医医院招聘药学、医疗岗位人员17人公告


为满足医院整体业务发展需求,现决定启动2023年度药学及医疗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相应岗位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网络报名:网络报名的邮箱为2793257911@qq.com,应聘者请于2023年4月30日前如实将以下报名材料打包压缩投递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学历+姓名+毕业院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17点30分。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提交报名材料:

1、《汕头市中医医院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和《汕头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药学及医疗岗位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2);

2、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3、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3、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或学生证扫描件和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等材料;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规培证明/证书扫描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6、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上述材料一般要求pdf格式,显示必须清晰、完整。

注意:

①附件1与附件2要以原有格式发送,并填写完整,以其它形式发送的视为发送失败;

②相关报名材料未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则视为发送失败;

③未按公告要求发送相关证明材料者,视为报名失败;

④未按要求填写附件2中联系邮箱或提供信息失实,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⑤报考人员报考多个岗位,则视为报名失败。

四、资格审核

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应聘条件者确定为面试人选。

五、招聘考核

当报名人员总数超过招聘岗位指标数量3倍时招聘考核按照先专业笔试后进行面试考核的模式进行,当报名人员总数等于或者小于招聘岗位指标数量3倍时,则直接进行面试考核。

1、专业笔试:通知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专业笔试(提前3天通过附件2所填写的邮箱通知应聘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考核:由医院招聘考核小组进行面试考核,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答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确定拟聘对象

依照应聘人员的面试总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拟聘人选。若拟聘人选有“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放弃聘用”等情形之一的,将在合格人选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人选,递补期限截止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七、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体检合格、考察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

八、聘用待遇

获聘人员按照《汕头市中医医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执行薪酬待遇(岗位工资+特区补贴+住房补贴+基础绩效+奖励绩效+“五险一金”)。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4-88459256

受理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和下午2:30~5:30,周六上午8:00~12:00。

联系人:张老师 伍老师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韶山路3号汕头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附件:

附件1:汕头市中医医院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汕头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药学及医疗岗位招聘报名信息表.xlsx

附: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中医医院(汕头市中医创伤骨科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汕头医院)始建于1958年9月,是粤东地区首家三级甲等中医院,也是粤东地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及康复为一体、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中医医院,目前有东、西二个院区,编制床位1030张。医院先后荣获“广东省文明中医院”、“广东省白求恩式先进单位”、“汕头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汕头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单位”、“汕头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深耕六十余载,医院积淀了一批中医特色鲜明、医疗技术精湛的重点专科。拥有骨科、内分泌代谢科、不孕不育科、妇科、肾病科和脑病科等六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成立了中医骨科创伤中心、针灸医学中心、治未病中心、推拿科、颈肩腰腿痛专科、康复中心等一批传统中医诊疗中心;设置了心血管病科、肺病科、普外科、肝胆外科、急诊、重症医学科、乳腺诊疗中心、消化道内窥镜中心、血液净化中心等多个具有中医特色的现代临床医学专科;新院增设介入科、颅脑外科、产科、新生儿科、肝胆外科、消化内科等临床专科,并建成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及慢病管理中心,建立中医临床研究中心及中医药传承及科研创新平台。

医院设有名中医工作室、名中医传承工作室,由郑瑞璋、陈昌和、林创坚、陈超等中医名家坐诊,广东省中医院的省名中医肾病专家杨霓芝教授、刘旭生教授,肛肠科专家范小华教授、罗湛滨教授等一批知名中医专家长期在我院坐诊。

医院拥有德国西门子双源128排螺旋CT机、核磁共振、DSA、高端彩超机、数字化X光机、西门子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等进口先进医疗设备,研发出桂枝茯苓丸、润肠丸、红楼膏、伤科药酒等疗效显著、深受百姓好评的院内中医药制剂。

医院长期承担着粤东地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任务,是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广州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点、全国多所中医药院校临床实践教学基地。医院自2008年起实施“名中医师承”、“读经典、用经方”等中医人才培养项目,是省内较早开始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化培训工作的医院,近年来为潮汕地区输送了大量中医专科人才和基层全科人才。东院区建有1000平方米的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并投入使用,为全院专业技术人员及培训实习人员提供全方位多功能培训平台,从而全面提高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水平及临床教学质量。目前医院的基层培训基地为:汕头市金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汕头市珠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院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778人,其中,中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79人,广州中医药大学教授及副教授39人,全国名中医药学术经验导师2名,广东省名中医4名,岭南名中医3名,广东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导师2名,汕头名医2名,汕头市名中医2名,汕头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名,硕士研究生导师15名。

蹄疾而步稳,勇毅而笃行。汕头市中医医院正奋力打造一所“技术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设备一流、环境一流”五个一流的国内知名现代化综合性三甲中医院,为建设健康汕头,进一步推动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原标题:汕头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药学及医疗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s://www.shantou.gov.cn/cnst/zwgk/jcxxgk/rsxx/zkly/content/post_22125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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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2023广东汕头市潮南区中医医院招聘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20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等有关规定,汕头市潮南区中医医院拟公开招聘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岗位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5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5月 15日以后出生),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潮南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所列学历学位均为最低要求。其中:

1、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任职资格等其他证明材料。

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任职资格等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任职资格等其他证明材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如已完成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属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属下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内人员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通过电脑端登录“职得招聘网”(www.zdzp.cn),打开“招考中心”进行注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用户注册与报名步骤详见《考生报考操作流程指引》https://d.zdzp.cn/?1012,报考人员注册使用的手机号码须与本人联系号码一致,并仅供报考人员本人使用。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至2023年5月19日17:00。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必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报考人员为国有单位正式人员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包含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均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报名初审

报考人员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应继续跟进审核情况,确认能否通过报名初审,报名结束后3天内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反馈,不另行通知。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身份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本次招聘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卫生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申请查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确定面试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3.资格审核

面试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放弃或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以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资格审核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面试

采取线下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专业相关知识。

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迟到、缺席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实行现场评分、统分、核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书。

2.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区卫健局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推迟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考察工作由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八、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约定试用期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约定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放弃、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应聘同一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工作一般于招聘单位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

十一、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0754-87779033)

监督部门: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7761043)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54-86730033,0754-86730055

咨询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附件:汕头市潮南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岗位表

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24日

原标题:汕头市潮南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chaonan.gov.cn/stcnwsj/gkmlpt/content/2/2212/post_2212919.html#2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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