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殡仪馆、图书馆招聘编制人员,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编制465人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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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招聘信息汇总

2023广东江门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普通雇员招聘175人公告(殡仪馆、图书馆,至6月21日16:00)

2023广东韶关市新丰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人公告(至6月23日17:00)

2023广东惠州市博罗县(高校专场)招聘教师260人公告(第一批)(至6月14日17:00)

01

2023广东江门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普通雇员招聘17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办法》(江府办〔202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江门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普通雇员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江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55名,市直机关单位招聘普通雇员20名。应聘人员可通过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rlzyhshbzj/)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三类。

(一)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国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社会人员。指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不限。含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港澳台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考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截至报名首日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落款时间为准);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三、薪酬待遇

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机关普通雇员招聘岗位获聘人员,享受我市市直雇员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考流程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6月19日9:00至6月21日16:00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rlzyhshbzj/zwgk/gggs/index.html)报名。流程如下:

登录报考系统-->阅读相关文件-->注册用户-->阅读网上报考协议-->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学历证书、身份证上传(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文件不得大于80KB)-->选择岗位报考-->确定报考-->系统自动审核确认报考结果-->打印报考登记表(须双面打印,资格审核时须提交)-->完成报考。

(二)报考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考,报考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体检。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使用。

2.应聘人员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考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情形,“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

3.笔试前不安排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如对招聘岗位要求不清楚,可在报考前向招聘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造成成绩无效失去聘用资格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报考系统不设“人工审核”。招聘岗位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校核。校核通过的,自动确认报考,报考资料不能再作修改。

5.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6月28日上午9:00至7月1日上午9:30期间,登录报考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2。部分招聘岗位设有开考比例,如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招聘人数。

(一)笔试

笔试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1日(星期六)上午9:30至11:00进行笔试,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分为A1、A2、B、C、D五类。

A1类:适用于事业单位卫生综合类岗位。

A2类:适用于事业单位护士类岗位。

B类:适用于事业单位教育类岗位。

C类:适用于事业单位综合类及其他岗位。

D类:适用于机关普通雇员岗位。

3.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各类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同类试题笔试最高分的60%,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纳入面试范围。

4.笔试加分。参加我省“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持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蓬江区堤东路93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申请加分。逾期未申请,视为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加分。报考未设笔试环节的招聘岗位,不予加分。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业务考核和技能测试等方式,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或者委托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组织,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岗位入围面试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岗位入围面试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应聘人员结合招聘岗位所设条件提供以下审核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报考登记表。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缺失的,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港澳台学习、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工作经历佐证材料。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工备案的佐证材料。招聘岗位有指定工作经历类型的,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类型佐证材料(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

(4)专业相近材料。按专业相近规则报考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经毕业院校或该院校教务处盖章确认的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非按专业相近规则报考的,无需提供。

审核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3.组织面试。面试具体安排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各类面试试题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纳入体检范围。

(三)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权重+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报考未设笔试环节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其中,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机关普通雇员招聘岗位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其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在接到体检结论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应聘机关普通雇员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后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

八、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市直机关普通雇员的考察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工作执行。考察方式一般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九、资格复查和公示

考察合格的,招聘单位将相关资料送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聘用(雇用)。复查合格的,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十、聘用

(一)报到。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聘用(雇用)通知。应聘人员按聘用(雇用)通知书指引办理关系调动、档案迁移等手续。完成报到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根据招聘岗位性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机关普通雇员雇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

(二)试用期考核。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补足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内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补足后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可对其予以调岗或解聘处理。机关普通雇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国家《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递补

应聘人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按照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雇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自行提出意见,书面报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二、其他事项

(一)开展胜任力测评。招聘面试后面试组织单位可现场安排胜任力测评环节,该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职位的胜任力和适合性,不属于招聘考试项目,测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在考察环节参考。

(二)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要求者均可报考。本公告及附件所含“以上”“以下”“以前”各类表述,均包含本级数。

(三)国有单位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同意报考意见材料应在面试资格审核前提供)。

(四)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3),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十三、监督管理

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35号)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十四、联系电话

(一)应聘人员对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段(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致电招聘单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二)应聘人员对报名系统、笔试安排等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同上)致电市人事考试院咨询:0750-3873700、3873721;

(三)应聘人员对本次招聘政策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同上)致电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0750-3873783、3935295。

(四)监督举报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科0750-3935275。

点击查询>>>>

附件:

附件1:2023年江门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2023年江门市直机关普通雇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3:报考指南.docx

附件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5: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xls

附件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xlsx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5日

原标题:2023年江门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普通雇员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rlzyhshbzj/zwgk/gggs/content/post_2871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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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3广东韶关市新丰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为充实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 年龄一般为18-35周岁(即1987年6月20日至2005年6月20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至18-45周岁(即1977年6月20日至2005年6月20日期间出生)。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根据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3.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含见习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新丰县现有在编在职公益一类财供事业单位人员。

8.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形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9:00时至6月23日17:00时。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登录https://www.sydwzl.com/gdxfxgkzp2023/(报名系统),请报考人员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注册个人信息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之前可更改报考职位,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即2020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0日期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笔试成绩可加10分。

4. 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 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6. 限新丰县户籍是指报名首日前报名人员户口在新丰县,或父母、配偶户口一方在新丰县的报考人员。

7.限服务新丰县已期满的“三支一扶”基层服务人员是指派遣至新丰县并已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以上的“三支一扶”基层服务人员。

(五)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6月28日9:00至6月29日17:00登录https://www.sydwzl.com/gdxfxgkzp2023/(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报名系统另行公示。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及资格条件审查

此次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

(一)笔试

(1)考试内容:

综合类岗位: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级人事综合部门在统筹考虑本地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分别划定。

(2)笔试时间:笔试于2023年7月进行,具体时间将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报名系统或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 请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报名登记表,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 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2张(2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3. 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

4. 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及材料;

5.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父母户口报考的另需提供父母户口本,以配偶户口报考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6. “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

7. 报考限面向2008年-2021年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官的,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官通知书》及《士官转业证》。

8. 考生承诺书(附件4);

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面试

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岗位排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资格审核、面试人员名单,可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之内通过新丰县人民政府网查询。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未按时间要求提供资格审核资料的,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形式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成绩

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拟聘用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和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七、薪酬待遇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需在我县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离开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九、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其他事项

1. 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 本次专项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监督或投诉电话:0751-2268392。

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1-2257368)。

点击查询>>>

附件:

附件1:新丰县2023年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报考指南.doc

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考生承诺书.doc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6日

原标题:2023年新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infeng.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468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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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3广东惠州市博罗县(高校专场)招聘教师260人公告(第一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县政府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有效解决教师人数不足问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决定赴陕西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2023届毕业生;

(二)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届毕业生(非师范类研究生,本科须为师范类专业且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音乐、心理健康岗位除外)。

(三)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的2023届毕业生(即: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7.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8.专业要求:学历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如报考人员为研究生,且本科学历专业与研究生学历专业不相同者,报考人员可以选择以本科学历专业或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相应的岗位。例如:报考者本科学历专业为物理,研究生学历专业为美术,可以选择报考物理教师或美术教师岗位。

9.具有岗位工作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名单,尚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博罗县公办中小学校(含中专、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或参加博罗县教育系统招聘且已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中小学教师26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程序

赴高校专场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将在陕西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设置招聘点,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罗县教育局官网公告招聘事宜。

1.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上午8:00—2023年6月14日下午5:00。

(2)应聘者登陆报名网(https://www.sydwzl.com/gdhzbljszp

2023),进入报名系统,注册账号,填写基本资料,自行核对无误后,进行岗位选择并报考;各应聘者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一经确认提交,不可修改报名信息。

(3)每位考生每所高校专场只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如我县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4)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jpg格式)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②近期免冠蓝底彩照;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师范类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尚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和学生证;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硕士研究生还需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认证书);

④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2023年应届毕业生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⑤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但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承诺书(附件5),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未按承诺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5)网上资格审查:根据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报考者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通过者(报名系统会显示“审核通过”)进入笔试环节;报名系统显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查询审查不通过的原因。网上资格审查结束,考生可于2023年6月15日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准时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及地点

(1)陕西师范大学

笔试时间:2023年6月16日下午2:30—4:00

笔试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为准

(2)河南师范大学

笔试时间:2023年6月18日上午9:30—11:00

笔试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为准

(3)华南师范大学

笔试时间:2023年6月22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为准

3.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我县人社部门牵头、教育部门配合,对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准考证(网上审查通过后即可打印);

③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认证书);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与报考岗位不符的还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学业成绩单、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材料等);

⑤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合格证及承诺书、职称证书等)。

以上有关材料按顺序装订,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由招聘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复印件,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即退回考生。

4.组织考试

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统一考查教育综合能力(综合卷)。

①笔试时间、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为准;

②笔试命题和评卷:笔试命题由本县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第三方完成,评卷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在招聘点现场予以公告;

④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考生的笔试卷面分必须达到合格以上(总分的60%以上),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若以1:3的比例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则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

①时间和地点:具体以现场公告或通知为准;

②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③确定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又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5.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约对象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可携带三方就业协议书到现场应聘)。签订就业协议后不履行协议的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将会在就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6.体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体检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7.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8.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罗县教育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受聘的(在通知发出30天内未按聘用单位通知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按违约处理。

9.递补

招聘过程中,如有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考察程序经考察不合格的、拟聘人员不服从具体岗位安排的,未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的,拟聘人选公示结果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其他情形,则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同一岗位没有合格人选或递补后仍出现岗位空缺,则在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不同岗位的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考生同意并签署递补同意书(附件4)后方能进行递补。

(二)待遇

中小学教师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经批准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一年(从聘任之日起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将被解聘。

五、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全程实行诚信,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一环节审查出应聘者不符合聘用条件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自行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者明知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仍进行报名或考试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故意干扰报名、考试的人员,将依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对本次招聘中违纪违规的人员,我县将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准考证为确认考生身份的材料之一,考生需在取得准考证后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在招录的各个环节中均需出示准考证,准考证一经发出,不予补办。

(五)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罗县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对象后,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人员,应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及其他相关手续;若聘用对象未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及其他相关手续或违约的,需按规定或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被聘用为博罗县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硕士研究生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优惠政策。同时,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将被解除人事聘用合同关系。

(七)新招聘的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的津贴与安家费标准按县委县政府最新的有关政策文件执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子女需在博罗县公立中小学校入学的,由组织、人社、教育部门帮助协调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八)被聘用为我县教师的,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协议书,从聘用之日起,5年内不得调出本县教育系统,3年内不得调出被安排的工作单位。

(九)可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聘用人员,按《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部门:博罗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杨老师、冯老师

联系电话:0752—6624110,0752—629780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

1.中共博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博罗县监察委员会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0752-6206389

2.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2-6291791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博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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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惠”聚优才——惠州市博罗县2023年第一批(高校专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考生递补同意书.doc

附件5:承诺书.doc

博罗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日

原标题:“惠”聚优才——惠州市博罗县2023年第一批(高校专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oluo.gov.cn/hzbljyj/gkmlpt/content/4/4998/post_49989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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