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2023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中学教师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共公开考核招聘有编制教师80名,其中,高中教师20 名,初中教师60名。
二、考核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
2.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17日以后出生)。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在报名时请仔细阅读公告。在前一招聘地点已经招聘满额的岗位在下一招聘地点中不再招聘。
(二)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当招聘名额与报考人员比例超过1:3时,考核方式为初试、试讲;当招聘名额与报考人员比例小于或等于1:3时,考核直接进入试讲环节。
1.初试:重点考察考生言谈举止、形象气质、心理素质和专业能力。按1:2比例择优进入试讲环节。
2.试讲:采用现场抽取所报学科课题,备课、试讲。试讲满分为100分。
3.考核时间和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聘用
1.经考核、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完全达到招聘条件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含学信网上打印学籍证明)、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