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可报!天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27人公告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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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速览
天津理工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65人方案(高层次人才及紧缺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方式
教学科研岗位应聘人员均通过天津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ppc.tjut.edu.cn)进行注册报名,并在相应栏目下提交个人支撑材料,包括:
①个人简历(高中至今,时间不间断)和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等材料;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及重要社会兼职聘书的扫描件;
③主要完成的研究项目及重要获奖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排名)、项目来源和经费,以及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扫描件;
④论文被收录、引用情况及主要代表性论著5~10篇(册);
⑤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二)报名时间
招聘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全年招聘。
(三)资格审查
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相关安排将在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四)考试考核
主要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包括面试、试讲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由各用人部门测评考核小组按学校要求组织进行。考核时间、地点等将在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www.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在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www.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五)校级审查
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提交校引进人才专家小组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七)考察
学校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对人选进行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纪律、道德品质、人际沟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八)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在公示前出具原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公示环节。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的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在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期满6个月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一般不超过3个月),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根据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进行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学校在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九)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文件规定的情形的,应主动回避。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校对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和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节假日时间恕不接受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60215186联系人:常老师
监督电话:022-60215041
附件【天津理工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计划(高层次人才及紧缺岗位).pdf】
点击查看公告详情: 天津理工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65人方案(高层次人才及紧缺岗位)
天津理工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62人方案(应届博士研究生教师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相关信息于2023年1月9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和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理工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应届博士研究生教师岗位)》(附件1)。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方式
教学科研岗位应聘人员均通过天津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ppc.tjut.edu.cn)进行注册报名,并在相应栏目下提交个人支撑材料,包括:
①个人简历(高中至今,时间不间断)和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等材料;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及重要社会兼职聘书的扫描件;
③主要完成的研究项目及重要获奖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排名)、项目来源和经费,以及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扫描件;
④论文被收录、引用情况及主要代表性论著5~10篇(册);
⑤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二)报名时间
招聘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全年招聘。
(三)资格审查
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相关安排将在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www.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四)考试考核
主要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包括面试、试讲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由各用人部门测评考核小组按学校要求组织进行。(考核时间另行在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www.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www.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附件【天津理工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应届博士研究生教师岗位).pdf】
点击查看公告详情:天津理工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62人方案(应届博士研究生教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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