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编制106人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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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招聘信息汇总

2023广东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第一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人公告(至5月24日)

2023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招聘教师55人公告(第二批)(至5月18日17:00)

2023广东医科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8人公告(至5月22日)
01

2023广东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第一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人公告


中山市南头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中山市南头镇农业服务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6.本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2日至5月24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登陆网站bm.gd-pa.cn/dzsys/zsnt进行报名。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报考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可报考。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资格复审。原则上在2023年5月26日内完成网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bm.gd-pa.cn/dzsys/zsnt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5月29日前在报名系统bm.gd-pa.cn/dzsys/zsnt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于2023年5月29日在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3.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开考比例。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七、体检

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主考官评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由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者;

4.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放弃聘用资格的;

6.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7.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公告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23380769,联系人:谭小姐。

点击查看>>>

1.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4日

原标题: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hrss.zs.gov.cn/tzgg/gggs/content/post_2270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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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3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招聘教师55人公告(第二批)


根据教育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中小学教师共55名,具体岗位和学历、专业等条件见岗位需求表。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招聘对象

(一)非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023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等。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生;

2.增城区在编在职教师;

3.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本条所规定的时间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要求见岗位需求表。

2.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3.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任职资格和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须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种类)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年龄条件: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所学的专业必须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含国、境外学习人员)所学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资格审核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课程名称中文翻译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者,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者,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水平证书,或雅思考试(学术)成绩6.5分(含)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90分(含)以上(国、境外英语教育专业本科、研究生毕业除外)。未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或雅思、托福成绩的,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岗位要求有任教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普通中小学任教一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23年8月),且报名时仍在普通中小学任教;

(2)任教期间获得县(区)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名)教师、优秀(名)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县(区)及以上的教育、教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类奖励、学生竞赛优秀指导老师奖等。

8.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在现场考试确认时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

四、报名和考试确认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考试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操作: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信息并且完成网络报名。

2.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9:00至5月18日17:00(报名时间结束将关闭报名系统)。

(三)现场考试确认

1.网络报名成功人员,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考试确认并资格审核。现场考试确认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现场考试确认时间:初定在2023年5月22日至5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络通知为准)。

(四)现场考试确认要求

1.报考人员须本人到现场考试确认,并携带自行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相关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岗位要求有教育教学经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学校出具任教经历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以及已获得奖项证书或证明材料。具体按《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表》(附件3),按不同岗位和类别人员提交相应材料。

2.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岗位招聘人数与网络成功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才能开考,按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不足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现场考试确认后在规定时间打印考试准考证。

7.为方便联络,请所有考生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五)准考证打印

现场考试确认后,报考人员在笔试前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综合素质评估和面试(试教)三个环节,其中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总成绩;笔试和面试(试教)成绩分别按30%和70%折算计入总成绩;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博士学位,免笔试和综合素质评估,直接进入面试(试教)环节(不占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额),其面试(试教)成绩即为总成绩(不折算比例)。考生各环节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教育测量与统计研训员岗位考试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5月27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知识以及与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

5.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按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确定方法如下:

(1)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岗位招聘人数>10,该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的人数;

(2)5<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岗位招聘人数≤10,该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

(3)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岗位招聘人数≤5,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免综合素质评估,直接进入面试(试教)环节。

(二)综合素质评估

1.综合素质评估时间和地点按网站通知。

2.综合素质评估方式:A类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或实操技能测试形式;B类岗位采取小组讨论的形式。

3.测试结束后,现场向考生发放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通知单。

4.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成绩零分不参与排序),分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试教)的人员;进入面试(试教)环节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下一环节。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试教)。

5.未按时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的考生不再安排测试,视为放弃测试。

(三)面试(试教)

1.面试(试教)时间和地点按网站通知。

2.面试(试教)按报考岗位对应的中小学学科的一节课内容撰写教学设计和试教,试教时长10分钟。教育测量与统计研训员岗位面试为口述实操,时长15分钟。

3.面试(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试教)后,现场向考生发放面试(试教)成绩通知单。

5.未按时参加面试(试教)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试教)。

(四)总成绩和确定体检人选

1.按照参加笔试和面试(试教)考生的笔试成绩占30%、面试(试教)成绩占70%的比例确定考生总成绩。免笔试考生的面试(试教)成绩作为总成绩(不折算比例)。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未达合格线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2.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同分,则面试(试教)成绩高者排前;如出现总成绩及面试(试教)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高者排前;若总成绩、面试(试教)成绩和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均相同,且影响确定体检人选的,由招聘单位对总成绩及面试(试教)成绩和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相同且总成绩排名在岗位拟聘人数范围内的人员增加一次面试(试教),并按此次面试(试教)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合并总成绩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聘用人员须确保在2023年8月前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报到,如未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分岗位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递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含当日)。

十、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聘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争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报考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须承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一经报考视为作出承诺。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希望报考者不要相信社会的传言。要及时查阅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有关信息。

(五)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聘用人员应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进度,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作出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位置为“工作机构”—“通知公告”—“区教育局”)发布公告。

(七)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2662915、82637177(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岗位需求表.xlsx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表.docx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8日

原标题:广州市增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zc.gov.cn/jg/qzfbm/qjyj/tzgg/content/post_89558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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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3广东医科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8人公告


广东医科大学的前身为中山医学院湛江分院,创建于1958年。60 多年来,学校历经湛江医学院、广东医学院、广东医科大学的变迁沿革,实现了办学格局从单一性向以医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转变,是省属重点大学。2008年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2年获批设立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2013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有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4个(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攀峰重点学科1个、省级优势重点学科2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4个),珠江学者岗位计划设岗学科5个。

2015年5月,学校和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20年7月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22年11月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23年1月 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还进入高等教育研究机构世界大学排名中心(简称CWUR)和美国权威的USNews世界大学排行榜两个著名权威榜单。学校总面积近2300亩,由湛江校区、东莞校区两部分组成,学校常年招聘海内外优秀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具体学科专业及要求见广东医科大学主页http://www.gdmu.edu.cn“人才招聘”专栏。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一)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学历学位: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4.政治面貌:辅导员及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年龄要求:辅导员岗位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其他岗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任职要求:辅导员岗位要求在校期间应担任过以下主要学生干部之一:

(1)曾担任班长、团支书职务(须由院系出具证明);

(2)曾担任学校或院系团委副部长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或院系出具证明);

(3)曾担任学校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以上职务、学校社联副主席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处)或院系出具证明);

(4)曾担任学生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须院系党委出具证明);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广东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按国家及广东省政策规定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8日0:00至5月22日24:00。

(二)报名方式

通过广东医科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p.gdmu.edu.cn/注册报名。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招聘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那么专业中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港澳台学习、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还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及课程设置相近说明。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应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7.有关招聘笔试、面试等事项及考试成绩、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名单、聘用结果等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系统的通知、报名注册邮箱的信息和广东医科大学人才招聘网页。

五、笔试

笔试考核岗位所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学校将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医科大学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六、资格审查

面试前学校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七、面试

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从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一)辅导员岗位

辅导员岗位面试主要测试岗位能力及综合能力,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测评。无领导小组讨论考核应聘者岗位技能及组织协调能力。结构化面试考核应聘者综合能力,包括管理能力、事件应对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二)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课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由用人单位统一通知指定,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等方面考核。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试讲成绩×100%。

(三)教辅岗位

教辅岗位面试采用技术实操的方式进行,考核应聘人员实验操作、仪器使用或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能力等。教辅岗位面试成绩=实操成绩×100%。

八、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十、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医科大学主页的“人才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关于递补的说明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个人自愿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学校可根据需要递补。如递补,在同岗位成绩合格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二、联系方式

系统咨询:具体岗位联系方式详见招聘系统,系统使用问题可通过系统技术咨询入口进行咨询

招聘咨询:0769-22896201

监督电话:0769-2289622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

附件:广东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广东医科大学

2023年5月5日

原标题:广东医科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hrss.gd.gov.cn/zwgk/sydwzp/content/post_4175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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