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监察协作勤务力量,根据《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11个配套制度相关规定,结合省公安厅直属第三公安局监察协作勤务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30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2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须在2023年8月前取得学历);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退役军人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以为高中,但是应当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报考现有辅助人员岗位的,须在2018年11月底全省统计的现有辅助人员名单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在校学生;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省市县公安机关聘为员额辅警的或已经发布聘用公示的,不予聘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报考,需原聘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9:00至5月13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均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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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rst.shanxi.gov.cn/rsks/qtks/qtzplks/202305/t20230508_84986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