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兴县、柳林、稷山|特岗压轴卷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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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23]1号)等政策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吕梁市文水县教科系统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文水县2023年度教科系统校园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校园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
二、校园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校园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校园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6.具体年龄及学历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不作为引进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校园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后、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岗位要求的辞退、试(聘)用期、服务期及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校园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文水县2023年度教科系统校园招聘岗位77个,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文水县2023年度教科系统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校园招聘方式
本次校园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足5:1时,通过面试方式确定引进人选;超过5:1 (含5:1)时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引进人选。
六、校园招聘程序
《文水县2023年度教科系统校园招聘实施方案》由文水县2023年度教科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制定。并在山西省人社厅官网、吕梁人事人才网、山西师范大学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0日—5月22日(9:00-18:00)
报名方式: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会场设在山西师范大学。
报名地点:
山西师范大学学生报名地点:山西师范大学太原校区科学会堂一楼大厅
其余学校学生报名地点:维也纳智好酒店大厅(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汇通北路文教城口)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提交《文水县2023年度教科系统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境)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文水县2023年度教科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审查
时间: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文水县2023年度教科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下述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照片需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审查时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院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提供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件或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3.核减、取消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不达岗位招聘人数的岗位,按1:1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校园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4.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可在指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文水县2023年度教科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校园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则增加笔试环节,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1. 笔试
笔试工作由文水县2023年度教科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笔试对象: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5:1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山西徐特立高级职业中学专技技术岗位11、专技技术岗位12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余岗位为《教育专业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及学科专业知识。
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有《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面试
面试工作由文水县2023年度教科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面试对象: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的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本次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课堂驾驭能力、学科教学相关知识等方面,采取先试讲后答辩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文水县2023年度教科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体检和考察对象
(1)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只进行面试的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体检注意事项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
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依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文水县2023年度教科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详见《文水县2023年度教科系统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校园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引进人才待遇及管理
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本次校园招聘引进的人才待遇保障。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五年,聘用人员三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八、严肃招聘纪律
(一)做好舆情监测报告处置。文水县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要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及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二)坚持全程公开。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实行回避。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县纪委监委派驻文水县纪检监察组要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文水县组织、人社部门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管力度。对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九、其他
请考生考前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减少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及时关注个人健康状态,做好个人健康管理,以免影响参加考试。同时,密切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相关公告。具体考试工作要求详见各环节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校园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文水县2023年度教科系统校园招聘岗位表
2.文水县2023年度教科系统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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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水县2023年度教科系统校园招聘
领导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5月11日

为进一步加强兴县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吕人社发〔2023〕17号)要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等政策规定,兴县决定面向社会组织实施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校园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

二、校园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校园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校园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6.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

7.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不作为引进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校园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岗位要求的辞退、试(聘)用期、服务期及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校园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岗位50个,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校园招聘方式

本次校园招聘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确定引进人选。

六、校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山西省人社厅官网、山西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吕梁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在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分别设置招聘主会场,具体招聘会时间安排如下:

山西师范大学报名时间:5月22日-5月24日(早上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山西师范大学报名地址:山西师范大学(太原校区)南区五号楼教学楼5410教室。

山西大学报名时间:5月25日-5月27日(早上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山西大学报名地址:山西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太原市学府街山西大学北门内50 米)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提交《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境)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下述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照片需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审查时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院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提供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2.核减、取消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不达岗位招聘人数的岗位,按1:1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校园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面试对象: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按所报岗位分别命题。备课时间4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重点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包括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

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由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察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在同一岗位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358-6450195

监督电话:0358-6450105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七、引进人才待遇及管理

新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5年内个人不得以辞职、离职等任何形式与用人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聘用期内提供免费人才公寓,免费乘坐县内公交车。

八、其他

请考生考前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减少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及时关注个人健康状态,做好个人健康管理,以免影响参加考试。同时,密切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相关公告。具体考试工作要求详见各环节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岗位表》

2.《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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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2023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

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为进一步加强柳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柳林县决定面向社会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才引智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

二、招才引智对象

符合本次招才引智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才引智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6.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7.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不作为招才引智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才引智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后,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岗位要求的辞退、试(聘)用期、服务期及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才引智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柳林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47个,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柳林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才引智方式

本次招才引智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才引智人数的比例不足5:1时,通过面试方式确定招才引智人选;超过5:1(含5:1)时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招才引智人选。

六、招才引智程序

)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9日8:00—5月23日18:00

本次招才引智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柳林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一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30kb以内,JP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境)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柳林县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组织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从报名第二日开始至报名截止之日,每日上午9:00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5月19日8:00—5月24日18: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天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自行下载并彩色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3.核减、取消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不达岗位招才引智人数的岗位,按1:1核减岗位招才引智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才引智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4.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可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另行通知,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柳林县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才引智其他环节使用。

)考试与资格复审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才引智人数比例小于5:1,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才引智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则增加笔试环节。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

(1)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岗位(序号1-17)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报考教师岗位(序号18-47)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基础及专业知识》。

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有《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才引智人数比例小于5:1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2)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才引智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才引智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与研究生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位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复审时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说明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可如期毕业及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并提供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报考教师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证书验证页;

(9)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招才引智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才引智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县直事业单位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

教师招聘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按所报岗位分别命题。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15分钟,满分100分。重点考察报考者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对象

(1)实际报名人数岗位招才引智人数比例小于5:1只进行面试的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才引智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实际报名人数岗位招才引智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5:1,增加笔试环节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才引智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体检注意事项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县直事业单位岗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

主要对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依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

)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咨询、监督

咨询、监督电话详见《柳林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表》(附件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才引智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引进人才待遇及管理

1.对引进的人才按《柳林县招才引智办法(试行)》(柳发〔2022〕9号)有关规定落实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保障政策。具体为:

对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享受国家和省市财政资助的基础上,每月给予6000元生活补助,共发放3年,一次性给予30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8万元科研经费。

对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享受国家和省市财政资助的基础上,一次性给予4万元生活补助,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科研经费。

对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普通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享受国家和省市财政资助的基础上,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

对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可申请免费入住人才公寓(不得与安家费、住房补贴政策同时享用),实行统一装修,统一配备家具、家电、网络等配套设施,达到“拎包入住”标准。人才公寓产权归政府或单位所有,只租不售,周转使用。

对本次聘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可参照吕梁市县处级干部体检标准,在吕梁市内定点医院进行体检。

2.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聘用人员三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八、其他

请考生考前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减少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及时关注个人健康状态,做好个人健康管理,以免影响参加考试。同时,密切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相关公告。具体考试工作要求详见各环节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招才引智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柳林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岗位表》

2.《柳林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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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招才引智工作领导组(代章)

2023年5月10日

为贯彻落实县委“1185”战略,推动招才引智大行动开展,引进集聚更多优秀教育教学人才,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参加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学校校园双选会,为我县县城中学校招聘一批优秀紧缺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共4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稷山县2023年县城中学校校园招聘高学历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2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名。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4.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5.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省人社厅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同时在相关学校校园网站上发布公告。

2.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取校园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东北师范大学招聘报名时间:2023年5月13日-17日,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现场填写《稷山县2023年县城中学校校园招聘高学历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就业协议书、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有关专业指导目录。

凡与招聘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程。

4.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高学历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有人报名即可开考。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数5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笔试环节。

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考完,总分100分。笔试时长为150分钟。考生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

②面试

面试采取讲课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5.综合排队

按照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如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拟聘用人员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6.考察、体检

考生持三方协议书、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到稷山县相关部门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主要了解拟招聘人才在校期间学习情况、德才表现、获得的荣誉奖励、资格条件等情况。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7.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8.聘用

经考察、体检、公示均合格的人员,经公开招聘领导组批准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服务协议(含试用期1年),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优惠政策

聘用人员符合《稷山县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要求的,第一个5年服务期内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职级待遇

选聘人员作为专业技术人才重点培养,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二)跟踪培养

1.对校园招聘的人才建立专门信息库,重点进行跟踪培养。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其它人才工程;优先作为“稷山县拔尖人才”评选对象。

3.聘用人员第一个5年服务期内享受以下待遇:

(1)生活保障

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除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外,发放3000元人才津贴、500元住房补贴。

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除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外,发放1000元人才津贴、500元住房补贴。

(2)住房保障

聘用人员工作满半年,可按照《稷山县购房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享受以下待遇:

博士研究生。最高20万元首付借款金额和40%的按揭贷款利息补贴。

硕士研究生。最高10万元首付借款金额和30%的按揭贷款利息补贴。

聘用人员未达到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需全额退还各类人才津补贴,承担违约责任;达到5年服务年限,需再次聘用的按照省市新规定重新确定优惠待遇。

六、其他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咨询电话:0359—5523880

附件1:《稷山县2023年县城中学校校园招聘高学历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岗位表》

附近2:稷山县2023年县城中学校校园招聘高学历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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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校园招聘高学历急需紧缺

专业技术人才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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