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2023广东单位招聘577人公告(6月17日截止)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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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在每个公告底部的【文章来源】

1

2023上半年广东深圳市龙岗区外国语学校(集团)赴广州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18人公告(5月26日截止)

2

2023广东湛江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赴高校招聘工作人员204人公告(5月27、6月12、17日)

3

2023广东河源市教育局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聘市直公办学校教师81人公告(5月27日截止)

4

2023广东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254人公告(5月24-28日)

5

2023广东河源市江东新区赴华南师范大学设点招聘公办学校教师20人公告(5月27日)

2023上半年广东深圳市龙岗区外国语学校(集团)赴广州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18人公告(5月26日截止)

深圳市龙岗区外国语学校(集团)成立于2019年,是龙岗区第一个义务教育集团,也是紧密型教育集团。集团以美好教育为核心理念,着力打造“五个样本”:课程改革先锋、教育质量高地、国际教育窗口、集群发展标准、品牌创新旗帜,办成湾区一流、全省优质的基础教育品牌。集团现有“一本部六校区”,东西部两个办学群(东部位于大运深港国际科教城,西部位于坂雪岗科技城),教师1000余人,学生14000余人。另外,集团正在筹办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021年,龙外(集团)被评为广东省基础教育首批优质集团培育对象。

因教育教学需要,集团拟再次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正编教师。本次招聘岗位见《深圳市龙岗区外国语学校(集团)2023年上半年赴广州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参加定向地区的招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学历和专业的有关要求

(1)须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2)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

(3)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如:岗位要求学历“本科及以上”,专业要求为“汉语言文学”,考生为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学历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数学”,则不符合要求。

(4)考生的所学专业及专业方向要求,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或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根据其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所学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判定其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5)考生具有两个毕业证书和两个学位证书(四本证书)的,可以选择两个学位之一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2.对职业资格的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供相应资格种类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即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岗位,但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高学段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考生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交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种类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取得教师资格证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3.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12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请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18:00,按要求登录网址(http://www.szkscp.com.cn)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上传的资料可为任何图片格式,不能为PDF格式。

2.考生需网上预报名,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在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如出现报名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则判定为审核不合格并取消相关资格。

2.已报考我区此前批次招聘并被确定为拟聘(体检)人选的,不得再次报考其他考点招聘,如出现再次报考的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取得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地点为广州,时间初定2023年6月1日8:00-17:0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具体地点待进一步通知,请密切关注龙岗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http://www.lg.gov.cn/bmzz/jyj/)及深圳市龙岗区外国语学校微信公众号。

2.请考生按照公告要求,备齐报名表、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参加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等办法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实习表现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等。各岗位从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不超过拟聘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另行在龙岗政府在线教育局网站(http://www.lg.gov.cn/bmzz/jyj/)发布和学校微信公众号(深圳市龙岗区外国语学校)发布。

2.须提供的材料

请报考者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报名材料(现场验原件、收复印件),在指定时间按指定形式进行资格审查。

(1)基本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3)。

②本人身份证。

③个人近期生活正面照片。

④学历学位材料。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或证明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所有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

⑤考生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⑥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承诺书》(附件4)。

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⑧其他有关荣誉证书及主要作品(可自愿提供)。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③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

④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其他要求

(1)考生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公职人员招聘。

(2)考生须本人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3)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三、面试、签约

(一)面试时间

面试一般在资格审查全部结束后1-2天(自然日)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与面试公告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龙岗区外国语学校(集团)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全部结束后1天(自然日)内公布。

(四)确定拟聘人选

1.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整体情况划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招聘单位从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完全相同导致出现超出拟聘人数情况的,通过加试或考察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公布面试成绩时同时公布。

2.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或合适人选较少,可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拟聘人数。

(五)签约

拟聘人选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现场签约一般在面试全部结束后1-2天(自然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另行通知。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排名依序递补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有关要求执行。拟聘人选须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5),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三)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龙岗区教育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公示5天(工作日)。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及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所聘人员按深圳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1年内(从毕业之日起算)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批准,未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令招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违规用人的,责令清退,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资格审查、面试、签约等环节,均需做好防疫。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深圳市龙岗区外国语学校(集团)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规定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均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及聘用时,境外院校毕业生及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招聘信息查询

1.微信公众号:“深圳市龙岗区外国语学校”

2.网站:“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

3.报名系统:http://www.szkscp.com.cn/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和深圳市龙岗区外国语学校(集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5-89222812。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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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外国语学校(集团)2023年上半年赴广州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深圳市龙岗区外国语学校(集团)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4.承诺书.doc

附件5.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docx

原标题:深圳市龙岗区外国语学校(集团)2023年上半年赴广州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lg.gov.cn/xxgk/zwgk/rsxx/ryzp/content/post_10588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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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湛江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赴高校招聘工作人员204人公告(5月27、6月12、17日)

为进一步充实优秀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在华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设点,现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湛江市概况

湛江市,广东省地级市,总面积13263平方公里,下辖4个市辖区、3个县级市、2个县,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703.54万人。湛江市旧称“广州湾”,别称“港城”,位于中国大陆最南端、广东省西南部,属于热带北缘季风气候,终年受海洋气候的调节,冬无严寒,夏无酷暑,亚热带作物及海产资源丰富。湛江市先后获得“花园城市”“广东省卫生城市”“广东省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海鲜美食之都”“中国对虾之都”“中国十佳绿色城市”“国家卫生城市”“2018中国最具投资潜力城市50强”等荣誉称号。2022年,湛江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3712.56亿元。各级各类教育招生数(不含非学历培训)49.03万人,在校生186.30万人,毕业生45.37万人。

湛江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传统文化资源十分丰富。湛江雷州市、遂溪县和徐闻县以及湛江市区和廉江市、吴川市的部分地区,形成独特的以闽语雷州话为通用语言的区域文化(即“雷州文化”)。雷州文化是广东文化版图中不可或缺并具有独特魅力的重要文化区域,是岭南地区古老、持续时间长的文明之一,与广府文化、潮汕文化、客家文化并列为“岭南四大文化”。雷州市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享有“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书法之乡”美誉;遂溪县被命名为“中国醒狮之乡”;吴川市被世人们誉为“粤剧之乡”。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普通高等院校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21、2022、2023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2021年1月1日之后毕业且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外留学的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参与单位共18个,拟招聘人员204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招聘条件、专业要求等详见《2023年湛江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本次招聘,部分招聘单位设有2个专场,华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后,未招满的岗位继续在下一个专场进行招聘(详见附件2)。

所有教师岗位(不包含湛江开放大学)均须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段、种类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聘用1年内必须取得,逾期招聘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27日至2005年5月27日之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以放宽到45周岁以下。2023届毕业生年龄不作要求。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从事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现役军人、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湛江市事业编制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湛江市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湛江市教育局官网(http://https://www.zhanjiang.gov.cn/zhjedu/)、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zhanjiang.gov.cn/rsj/)、各招聘学校和相关高校校园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2)

(1)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5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一楼。

(2)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6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多功能厅三。

(3)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201。

2.报名方式及材料要求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接受报名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核。

报考者须提交如下材料: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5,须双面打印),毕业证和学位证(暂未取得的2023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校学习成绩单、个人简历材料、有关获奖荣誉证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收取原件,其余材料收取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3.其他事项

(1)报考者必须本人按要求带齐资料到招聘现场报名。

(2)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3)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依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办法为面试。

1.资格审核及面试人选确定

招聘工作小组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对考生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对符合条件的,根据考生学习成绩、学历、是否党员、是否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奖荣誉等情况综合评判,按招聘岗位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按照考生报名表上预留的手机号码,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请考生务必预留准确手机号码,并时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因所留手机号码错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接到面试通知的考生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未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招聘单位不再专门通知。

2.面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

3.面试办法和要求

面试时长:每名考生15分钟。

面试形式:教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展示+试讲方式;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说课、情景答辩和才艺展示(材料自备)方式;教辅和医生岗位采取答辩方式。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最终考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到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由招聘单位重新通过答辩形式确定排名先后,重新答辩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具体安排。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在面试现场签领并公布。

5.签订就业协议书:学校招聘小组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签约人员名单。招聘单位与拟签约对象进行双向选择,双方无异议的,现场签订协议书。考生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经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协议生效。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湛江市教育局、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递补

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由招聘学校根据实际需要,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1.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应聘期间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如出现考生报名、面试、签约的时间及地点与公告不符,以招聘单位现场通知为准。

3.具体了解本次招聘、招聘单位情况请登录各招聘单位网站或联系各单位,联系方式见《2023年湛江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咨询电话》(附件3)。

4、本次招聘不提供任何参考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一切与本次招聘相关的社会机构培训,与湛江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无关。

5.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解释权在湛江市教育局。

咨询电话:0759--3336260、3472199

监督电话:0759--3211680

湛江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5日

附件1:2023年湛江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湛江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3:2023年湛江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咨询电话.xls

附件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原标题:2023年湛江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rsj/zwgk/tzgg/content/post_17619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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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河源市教育局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聘市直公办学校教师81人公告(5月27日截止)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经研究,定于近期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市直公办学校教师8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

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说明:岗位代码请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符合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与该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未能提供,须于2023年8月10日前提交与该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27日8:30-13:00。

3.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楼楼前广场。

4.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收复印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需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且按相同标准另提交1张);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教师资格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须提交盖有院校公章的学业成绩表等且须于2023年8月10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4)截止至报名时是在职的报考人员(以劳动合同日期为准)需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在编在册的报考人员需同时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日后的日期;

(5)由相关部门出具的个人征信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招聘岗位要求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如: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参加志愿活动、课题研究、论文发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

1.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条件及人岗匹配度等,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中,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原则上按1:5比例推荐进入面试环节,符合面试资格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面试形式:试讲。

(2)面试时间:2023年5月28日上午9:00开始面试至面试结束。

(3)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及面试地点在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楼楼前广场查看。

(4)面试流程:8:30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候考室签到并核对身份(如考生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抽取面试顺序号→按抽取的顺序号依次进入备课室准备20分钟→进入面试室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5)面试范围:详见附件3。同一岗位由1号考生在备课室现场随机抽取一个课时作为该岗位试讲内容(如抽取的内容超过1个课时,则按第1个课时内容进行试讲)。

(6)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初审排序前后确定名次。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3.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

面试结束当天在报名点张贴公布面试成绩。

(三)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 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没有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岗位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岗位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河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准确,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正确、不畅通,导致未能及时接收到招聘工作有关的电话通知而耽误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年龄等时间计算以公告当天为限(如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是1988年5月15日后出生)。

(三)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0762-3389677;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386355。

附件:

1.招聘岗位及要求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试讲教材目录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河源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5日

原标题:河源市教育局2023年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市直公办学校教师公告发布

文章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eLQ3jN0Yo3YffdL2aL72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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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254人公告(5月24-28日)

结合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的需要,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基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我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公办职业学校教师10人,幼儿园教师1人,特校教师3人,中小学教师240人,总共招聘有编制公办教师254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学历及专业要求

(一)普通高等院校应届(非在职)、历届本科、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放宽到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小学全科岗位教师对象,要承担乡村学校跨学科教学工作。需具备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及以上人员,并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含具备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为稳定乡村基层学校教师,偏远的乡村学校要求仅限清新区户籍、清远市户籍。其户籍必须是公告首日前获得。

本类岗位专业不限,如专业是非师范类的,其教师资格证任教科目必须是中小学课程科目(中职仅限文化科)。

(三)为稳定乡村基层学校教师队伍,浸潭、石潭地区山区镇路途较远,招聘岗位要求仅限清新区户籍。其户籍必须是公告首日前获得。在清新区签订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或中小学公办学校(含公立幼儿园)任教一年及以上的,报考时还在合同期,目前仍在岗的,合同开始期为2022年9月30日前,不受清新户籍条件限制,报考符合专业要求的岗位。如考生在清新区内中途跨公办学校任教,合同月份必须连续,否则视为不符合。  二、招考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岗位表,报考所有的岗位,必须遵守:履行在清远市清新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的合约要求,因工作需要可以区内教育系统调动。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拟聘岗位所须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中的岗位设置表。

(三)应具有相应及以上学段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考试,报考时提供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证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书。

2.具备参加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同时提供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具备认定资格证明或认定受理回执。

以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本人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四)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5月13日至2005年5月12日期间出生)。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罚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清新区在编公办教师;

7.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8.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履行约定的高校毕业生。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六)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区外在职在编教师需要当地教育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七)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八)报考“限清新区户籍人员报考”或“限清远市户籍人员报考”岗位,其户籍以考生户口簿显示的户口所在地为唯一识别,户口的取得必须为公告的首日前。

四、报考程序和办法

(一)查询岗位。(详见附件岗位设置表)

(二)网络报考。

报考时间:2023年5月24日9:00至28日16:00。

报考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考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入清远市清新区教师招聘网(http://www.qyqxzp.com)点击“在线报名”进行报名。

备用报名网址:(http://www.qyqxzp.icoc.me)

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初步审核。报考后将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考生一经确认报考参加考试,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笔试的,我区将有权拒绝该考生参加我区其他教师招聘考试。并纳入教育系统教师诚信报考档案。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考审核通过后,在考试前3天,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5.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采用笔试与面试结合的形式。本次考试的成绩,可以用作参加我区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成绩的使用,不再另行组织考试。

(一)笔试。

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包括课堂教学管理及课堂教学艺术、教材分析理解和处理、教学方法的处理和运用、班级管理及工作艺术、德育管理、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等的基本常识以及相关个案分析。笔试采用同一试题。

时间:2023年6月3日。如因疫情变化等原因更改的,最终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地点:清远市清新区第二中学(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67号)和清远市清新区第三小学,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6月9日左右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入围面试的对象确认:由笔试成绩合格及以上的报考者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岗位调剂:同一岗位名称内如果有岗位出现空缺,没有考生报考的,将在同一个岗位名称内的其他岗位代码中符合专业条件报考的考生中选取,按没有入围面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

2.面试内容:面向招聘岗位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行、举止、岗位匹配度等教师综合素质。

3.面试时间、地点等详细要求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所有报考人员的成绩,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同时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公示后拟聘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六、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需提交材料

(一)审核材料时间及地点

考生笔试后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日期及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

(二)材料要求

提交以下各项材料接受资格审查,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1.报考人员应自行下载并填写《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5)A4纸双面打印,需粘贴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培养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4.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笔试合格证书、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大学教务部门出具师范生证明,同时出具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具备认定资格证明。认定机构提供的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回执也可作为教师资格证明。

5.以国(境)外学位报考的,必须提供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以及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6.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或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7.报考“限清新区户籍人员报考”或“限清远市户籍人员报考”岗位,提供其本人户口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的取得必须为公告的首日前。

8.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单位盖章并签名版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区外在职在编教师出具县级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不如实提供的,取消报考资格。已经签约未办理入职的不用提供。

(三)注意事项。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5)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如未列入专业目录(查不到毕业证的专业名称)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90%以上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高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应聘者须诚实守信,网上报名填写后即视应聘者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现场确认资格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资格。若在现场被确认不符合报名资格而不能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七、体检、考察、递补、公示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时须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区教育局可在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应聘者放弃资格审核、体检、考察、聘用,或资格审核、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岗位递补调剂:同一岗位名称内如果有岗位出现空缺,没有考生可以递补的,将在同一个岗位名称内的其他岗位代码中符合专业条件报考的考生中选取(必须是同一面试室),按没有入围面试的体检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名单。不同岗位名称及不同面试室的不进行调剂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公办教师,其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应承诺在清新区教育系统服务5周年。

3.被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人事股办理报到手续。

九、其他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负责,清新区人社局、清新区监察委履行监管职责。

(二)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时间、地点、面试人选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通知要求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ingxin.gov.cn,主页-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上公布。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不再电话通知个人,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我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如果被聘用,则在清远市清新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服务期间,不能够参加我区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除报考公务员外,不得以交流、借调、正式调动等方式调离清新区教育系统。

(四)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既可报考“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该岗位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如报考其它岗位,学历及专业需要达到该岗位要求,同时笔试成绩均不再加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现场审核需提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如报考此“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限服务在清新区或本人户籍(生源)在清新区。

(五)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的公开招聘。

(六)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无法如期办完相关调动或聘用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七)现场资格材料审核时必须由本人现场提交确认。

(八)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九)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十)本次考试没有入围的教师,考生可以用笔试、面试的成绩报考我区2023年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我区不再组织专门的考试,具体报考岗位及人数等另文通知为准。

(十一)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岗位表学历学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士以上”、“硕士以上”,均包含本级。

(十二)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由清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5820802;监督电话:0763-5810078)。

附件1 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职校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 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xls

附件3 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特校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4 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5 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报名表(双面打印).doc

附件6 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2日

原标题: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s://www.qingxin.gov.cn/zfxxgk/rsxx/gzryzl/content/post_1709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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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河源市江东新区赴华南师范大学设点招聘公办学校教师20人公告(5月27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定于近期赴华南师范大学设点现场面向全国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河源江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2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

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20个,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说明:岗位代码请参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科学历层次要求18至30周岁,研究生学历层次要求18-40周岁(即本科学历层次报考者为1992年5月15日至2005年5月15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层次报考者为1982年5月15日至2005年5月15日期间出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2023年河源江东新区赴华南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要求的资格条件。

2.具备招聘岗位相应学段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7日8:30-13:00。

2.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西六宿舍一楼南面就业广场。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属个人证件原件的现场审查后退回,只留复印件):

(1)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A4双面打印(需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且按相同标准另提交1张)。

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③盖有院校公章的学业成绩表、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且须于2023年8月10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④相应层次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⑤征信报告(近一个月内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⑥无犯罪记录证明(近一个月内由公安机关出具)。

⑦其他材料(如: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参加志愿活动等证明材料;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A4双面打印(需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且按相同标准另提交1张)

②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应层次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③截至报名时是在职的报考人员(以劳动合同日期为准)需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在编在册的报考人员需同时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日后的日期。

④征信报告(近一个月内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⑤无犯罪记录证明(近一个月内由公安机关出具)。

⑥其他材料(如课题研究、论文发表、教学荣誉、学业成绩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5.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每位报考人员在本场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中仅可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现场报考,多报的取消报考资格。

6.报名资格审核。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二)考试及签约

1.初审。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条件及人岗匹配度等,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中,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原则上按1:5比例推荐进入面试环节,符合面试资格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考试形式:面试。

面试形式:试讲,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

3.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8日上午9:00开始面试至面试结束,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上午8:30前到达指定场室报到,并进行身份验证,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地点在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西六宿舍一楼南面就业广场查看。

(2)面试讲课时间:10分钟左右,考生先在候考室抽面试顺序号,然后按抽取的顺序号进入备课室准备20分钟,再进入面试室讲课。

(3)面试范围:河源江东新区有关学校现行使用教材。高中学校类考生使用高二年级下册教材;初中学校类考生使用八年级下册教材;小学学校类考生使用五年级下册教材。同一岗位由1号考生在备课室现场随机抽取其中的一个课时作为该岗位试讲内容(如抽取的内容超过1个课时,则按第1个课时内容进行试讲)。

(4)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同一岗位所有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当日公布面试成绩。

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外组织考核。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4.现场签约。

确定签约对象(经考试入围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并进行现场签约(签约对象需现场提供“三方协议”)。确定签约对象于2023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到达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西六宿舍一楼南面就业广场)进行现场签约,逾期未签约者视为放弃签约资格。签约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约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考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并完成签约。

(三)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河源江东新区官方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招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由河源江东新区根据学校岗位统一进行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资格。聘用人员需在河源江东新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含)以上,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相关岗位时,试用期满后由学校组织竞聘上岗。如学校暂时不能聘用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必须服从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待学校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考试、体检、聘用等,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62-3133170。致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五、本公告由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查询>>>

附件:1.2023年河源江东新区赴华南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专业参考目录.xls

4.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5日

原标题:2023年河源江东新区赴华南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hyjdxq.gov.cn/ywdtnew/tzgg/content/post_5506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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