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结合光塔街道普查任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济普查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范围及时间
(一)招聘人数
2023年越秀区光塔街公开招聘经济普查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时间
普查指导员聘用时间原则上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如确因普查工作实际需要,聘用时间可适当延长。
工作职责
完成经济普查工作与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招聘条件
政治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使命感;
3.身心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4.户籍不限,常住在越秀区的报考者优先。
(二)年龄要求
45岁以内(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熟悉经济普查业务条件者可适度放宽。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专业不限。有统计类、经济类、金融类等相关专业优先录用。
能力要求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软件(word、excel、ppt)等基本技能,有较好的学习能力,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其他要求
品行端正、善于沟通、踏实肯干、甘于吃苦、责任心强,具备较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工作耐心、认真、细致,服从工作安排,能够接受加班。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至6月9日(5个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1、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朝天路57号4楼(光塔街社区发展办公室)。
2、报名方法:
(1)填写报名表。
(2)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相关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带原件查验)、无犯罪记录证明。所提交复印件不予退回。
(3)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组织。面试由现场交流和答题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核应试者专业水平及个人综合素质等。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三)体检
1、面试结束后,从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通知并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结果由街道办事处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的体检结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街道办事处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
4、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可从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
5、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街道办事处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www.yuexiu.gov.cn/)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可从未被聘用的、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工资待遇
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购买“五险一金”,工资标准按照《广州市越秀区统计局关于街道聘用经济普查指导员的通知》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能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1873099;联系人:陈小姐、吴先生。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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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光塔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2:考生承诺书
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29日
原标题: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道招聘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uexiu.gov.cn/yxdt/tzgg/content/post_90038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