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内!泉州事业单位招聘145人公告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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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文物博物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二、公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文物博物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至2005年6月)。

2.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报考岗位所需文物博物专业高级职称资格证需在公告发布日前取得。

5.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8:00起至2023年6月21日17:30止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6月21日17:30关闭。

同时必须将报名所需材料一并压缩打包后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发送至邮箱qzswbzx@126.com,压缩包文件命名及邮件主题注明“2023年专项招聘+姓名+手机号码”。其中,报名登记表单独一个附件,其它相关材料以扫描件或图片形式保存在一个PDF文档中。报名咨询电话:0595-22868756。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可登录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2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提前3天电话(短信)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于考试前一天携带报名材料(资格初审时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到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

拟进入面试、体检、考察阶段,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1份;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相片(电子照片直接打印,签字)。

2.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相关材料、所取得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学术论文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暂时未能提交的,可在进入体检前提交。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记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有关说明,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有关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考核方法

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考核根据岗位性质、特点采取面谈方式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等情况进行考核。

(一)面试内容及形式

1.业绩成果审核(30分),重点对考生的近五年业务工作和论文学术成果等体现业绩能力的材料进行评审。

2. 现场面试(70分),以学术答询、回答评委提问等综合考评为主要形式。

3.考官由7人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值的方式确定考生的最终得分;考核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考核。

(三)面试成绩

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发布并公示7个工作日。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报考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单位通知本人。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考察

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协议,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或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人员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无正当理由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

具有以下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3年:1)通过资格复核并入围体检后无故弃权的、或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2)进入考察、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

被核准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年。

(二)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岗位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人社网、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 33:8903/home)、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方网站(http://cbtb.quanzhou.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0595-22114736。

2.报名技术问题可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 8903/home)左侧的“在线客服”或咨询客服电话:400-619-6823。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55307。

(六)报考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七)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6月7日

附件下载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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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http://cbtb.quanzhou.gov.cn/zwgk/gsgg/202306/t20230607_2889730.htm

02

泉州幼儿高等专科学校 【8人】

2023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公开招聘编制内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加速优质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2023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泉州幼高专)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总数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详见2023年泉州幼高专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2.2023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3.岗位学历类别要求不限。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4.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可登录泉州人社局官网查询)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6.限定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预备党员也可报考。

7.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8:30至2023年6月21日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每个报考人员成功报考1个岗位后,不得改报其它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还需在备注栏中备注已开具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特别强调: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所写的专业名称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泉州幼高专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后3日内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申诉时间内致电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机会的,后果自负。资格初审要求补交材料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及时提交,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报考。

申诉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5日期间的工作日(8:40―11:40,14:40―17:00)。联系电话:0595-22391823。

准考证下载及打印(2023年6月28日开始):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所需材料

资格初审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报到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材料包括:(1)身份证;(2)《2023年泉州幼高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并签名,一式2份);(3)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4)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内高校毕业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国外高校毕业人员提供);(5)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正式就业的在职人员提供);(7)本人所取得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等;(8)研究生阶段成绩单;(9)研究生阶段毕业论文/设计/汇报演出的内容材料。

1-7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报考人员本人;8、9项材料可仅提供复印件。

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加分手续办理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具体事宜将在泉州幼高专网站(http://www.qzygz.edu.cn/)、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另行发布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州幼高专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我校商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方式

1.专任教师岗位(01、02岗位),考试采取片段教学+专业知识问答或专业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01岗位片段教学内容在片段教学前由监督人员从备选片断教学内容中随机抽取一套备选片断教学内容确定,分值占比50%。专业知识问答准备10分钟,现场问答7分钟,分值占比50%。02岗位片段教学内容在片段教学前由监督人员从备选片断教学内容中随机抽取一套备选片断教学内容确定,分值占比50%。专业技能操作10分钟内完成,分值占比50%,展示主项一项(体操、乒乓球、羽毛球、游泳任选一项),副项(自选)一项。

2.辅导员岗位(03、04岗位),考试采取笔试+专业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涉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政策、理论及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知识,答题90分钟,分值占比50%。专业知识问答准备10分钟,现场问答7分钟,分值占比50%,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岗位所需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内容为辅导员相关工作实务,重点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仪态仪表等方面进行考核。

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05岗位),考试采取技能测试+专业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20分钟内完成,分值占比60%,技能测试内容在技能测试前通过监督员随机抽取测试题确定。专业知识问答准备10分钟,现场问答7分钟,分值占比40%,主要内容为岗位综合知识能力方面。各岗位的考试项目、分数比值和时间具体安排详见《考试项目安排表》(附件3)。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待定,将在泉州幼高专网站(http://www.qzygz.edu.cn/)、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三)考试成绩

笔试、面试均采取100分制记分,笔试合格线60分,面试合格线70分。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占比详见附件3)。若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员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则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确定为体检及考察对象。综合成绩若出现同分情况,则按照专业知识问答或专业技能操作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专业知识问答或专业技能操作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面试题,以加试成绩确定名次。每组考试由七名考官组成。主考官主持考试工作,每个考生考试完毕后,各位考官在考试评分表独立打分。按7名考官所给分数,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算数平均值的方式确定考生的最终得分;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在泉州幼高专网站(http://www.qzygz.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六、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泉州幼高专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为放弃资格。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学校通知本人。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由泉州市教育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逾期未申请复检视为放弃。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学校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二)考察

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需配合泉州幼高专做好档案调转及审查工作,档案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幼高专学校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后,由泉州幼高专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考试过程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学校人事处:0595-22391823,工作日上午8:40-11:40,下午2:40-5:00。

(二)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三)资格复审、考试、体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泉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quanzhou.gov.cn/)发布。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泉州幼高专网站(http://www.qzygz.edu.cn/)向社会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和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有关招考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七)未尽事宜由泉州幼高专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391823。

(八)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幼高专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781630,22387109。

来源:https://www.qzygz.edu.cn/rsc/info/1039/1721.htm

03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8人】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和教育人才,满足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工作需要,决定组织2023年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任教师。制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总数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详见2023年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在职人员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3.2023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8日。

4.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5日8:00—2023年6月29日17:30

2.报名方式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在职人员在报名时,还需在备注栏中备注已开具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资格审查

报名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拟进入体检、考察阶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有关说明,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有关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有关问题可进一步联系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联系电话:0595—23558957。

四、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商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方式

根据岗位不同,01-03岗位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04-08岗位考试采取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考生对所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能力等。具体如下:

1.笔试或技能测试

01-03岗位的笔试考核各岗位专业知识,试题在考试开始前由各岗位抽到顺序号为01的考生从已命制好的三份试题中随机抽取一份试题作答(同岗位同试题),笔试卷面总分100分,笔试时长2小时。

04-08岗位的技能测试内容为现场实践技能操作,使用相应素材或软件完成指定作品的制作,考核各岗位专业相关的技能操作、专业知识。试题在考试开始前由各岗位抽到顺序号为01的考生从已命制好的三份试题中随机抽取一份试题作答(同岗位同试题),测试时长2小时。

2.面试

01-08岗位的面试均由片段教学与专业问答两个环节组成

1)片段教学环节选用教材由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指定(同岗位同教材),各岗位选用教材详见《2023年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考试片段教学选用教材》(附件2)。考试当天由各岗位抽到顺序号为01的考生从选用教材中随机抽取一个章节(同岗位同章节)进行片段教学,仅使用粉笔和黑板等教具(不使用电教设备),片段教学时长20分钟,备课时间40分钟。

2)专业问答环节的试题在考试开始前由各岗位抽到顺序号为01的考生从已命制好的三份试题中随机抽取一份试题作答(同岗位同试题),作答时长5分钟。

(二)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等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qzgymy.cn/)的相关通知。

(三)考试综合成绩

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组成如下:

01-03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其中:片段教学占比40%、专业问答占比20%)。

04-08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其中技能测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其中:片段教学占比40%、专业问答占比20%)。

每组考试由七名考官组成。主考官主持考试工作,每个考生考试完毕后,各位考官在考试评分表独立打分。按7名考官所给分数,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算数平均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的方式确定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为合格。

考试综合成绩在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qzgymy.cn/)公示7个工作日。

五、笔试加分办理

01-03岗位的笔试加分手续办理将在考试结束后进行,具体事宜将在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qzgymy.cn/)另行发布通知。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包括:

(一)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3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特别说明:(1)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笔试成绩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qzgymy.cn/)的相关通知。

(二)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取片段教学成绩较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考试综合成绩、片段教学成绩均相同,取笔试(技能测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各环节成绩皆相同,则加试一场专业问答,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取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qzgymy.cn/)的相关通知。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天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招聘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qzgymy.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方案将通过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社局、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等网站发布。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http://www.qzgymy.cn/)和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等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781630,23559279。

(三)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3年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考试片段教学选用教材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2023年6月8日

来源:http://www.qzgymy.cn/info/1059/5961.htm

04

泉州台商投资区 【12人】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和教育人才,满足教育事业发展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委编办、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2023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有关要求,结合教学工作需要,决定组织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学校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12人,详见《2023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岗位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网址: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3.2023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6月7日)。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聘用后一年内取得),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招聘对象

第1类: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第2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本科优秀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第3类: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3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3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不含各级各类公费师范毕业生、委托和定向就业的师范毕业生。

第4类:尚未签约的2023届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

第5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泉州市外公办学校编制内教师或符合下列条件且取得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民办学校在职教师、公办学校编外在职教师:

(1)中学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6月以后出生);(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从事5年及以上教学工作;(4)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被认定为泉州市第一至第五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教坛新秀、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参加市级及以上现场教学技能比赛(含公开课、片断教学比赛等)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招聘方式及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20日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在职人员在报名时,还需在备注栏中备注已开具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资格审查:报名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12:30,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拟进入面试、体检、考察阶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有关说明,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有关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关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的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条件提交等具体事宜将于该网站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予以关注。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商党群工作部研究后报泉州市教育局、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方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等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相关通知。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学科知识等。

2.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天。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面试合格线为70分。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和现场问答方式,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

面试成绩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综合成绩。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考试采用仅面试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相关通知。

(二)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体检前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取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3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附件3);

3.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优秀师范毕业生应提供优秀师范毕业生证明、报考人员所在高校提供的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或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证明材料;

4.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在面试合格线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天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资格初审、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后续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人员,追回已发放的引才待遇。

(三)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追回已发放的引才待遇。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接受区纪委、监察部门以及区党群工作部监督。监督电话:0595-27550755,27396657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组织。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0595-27398852,27398853。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2023年6月7日

来源:http://www.qzts.gov.cn/zwgk/zdxxgk/jy/jygz/202306/t20230607_2889684.htm

05

安溪县公办学校 【113人】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加速优质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有关规定,结合安溪县教育发展需要,安溪县教育局、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工作。制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113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教育行政部门由中小学校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模块中提交查询申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查询结果。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3.2023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7日。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聘用后一年内取得),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招聘对象

1类: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下同)。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2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优秀本科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3类:2023届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2023年6月20日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在职人员在报名时,还需在备注栏中备注已开具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资格审查:报名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联系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拟进入面试、体检、考察阶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有关说明,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有关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关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条件及提交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安溪县人民政府(http://www.fjax.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上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安溪县教育局商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报泉州市教育局、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方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等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学科知识等。

2.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将在“安溪县人民政府(http://www.fjax.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上公示7天。

(三)面试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和现场问答方式,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面试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将在“安溪县人民政府(http://www.fjax.gov.cn/)-通知公告”网站公示7天。

(四)综合成绩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考试采用仅面试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二)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体检前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取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2023年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1份,其中主要简历应从高中或中专起填写,按照高中或中专、大学、工作的顺序分阶段填写)。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附件3);其中,持境内学历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的查询认证结果。

4.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优秀师范毕业生应提供优秀师范毕业生证明、报考人员所在高校提供的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或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在综合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天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安溪县教育局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体检合格后,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安溪县教育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涉及选岗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到应聘岗位;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选岗;若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抽取顺序号的形式确定选岗顺序。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人才福利待遇

对符合《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引进条件的教育人才,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总额度最高30万元的经济补助及50万元的购房补助;硕士研究生、部属院校本科毕业生按引聘学校类别享受总额度3万元至7万元的经济补助及15万元的购房补助;配套安居保障、子女教育服务、培养培训、城市配套服务等政策优惠,通过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或符合“涌泉”行动、市级引进高水平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的,可同步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具体详见附件4。

对符合安溪县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学历教师奖励办法的,给予相应的安家补贴(工作津贴)、住房补贴、职称补贴,具体见附件5。

安溪县奖励方案与泉州市现行政策存在交叉重叠的,按照“从优、从新、不重复”原则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方案通过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泉州市教育局网站、泉州市人社局网站发布。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ax.gov.cn/)、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安溪县。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或享受相关人才政策优惠的引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执行。

(四)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追回已发放的引才待遇。

(五)未尽事宜由安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3232412。

(六)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县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3236030、0595-23260317。

附件:

1.2023年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3年安溪县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

4.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

5.安溪县教育系统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办法

安溪县教育局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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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fjax.gov.cn/zwgk/xwzx/tzgg/202306/t20230607_2889770.htm

06

泉州幼儿高等专科学校 【3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师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实行“长期接受报名、不定期组织考核”的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长期接受报名,学校不定期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直接考核,招满即止。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岗位表》

二、公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通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报考的在报考人员招聘考核前,由本校对报考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并由本校职称聘任委员会按照同类人员的任职条件进行资格认定。认定通过的,方可参加考核。

6.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核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其他条件

1.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3.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可登陆泉州人社局官网查询)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5.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后方可报考。

6.每名报考人员仅限定报考一个岗位。

7.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岗位需求情况表。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进行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还需在备注栏中备注已开具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同时必须将以下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发送至泉州幼高专人事处邮箱:rsc@qzygz.edu.cn

报名材料包括:(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2023年泉州幼高专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资格复审登记表》(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并签名);(3)本硕博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4)未正式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5)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联系人:周老师

咨询电话:0595-22391823 (工作日:上午8:40-11:40,下午2:40-5:00)。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考核,学校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本人。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特别强调: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所写的专业名称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填报。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可以致电申诉,资格初审要求补交材料的,应在要求时间段内及时提交,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申诉时间:工作日(上午8:40-11:40,下午2:40-5:00)。联系电话:0595-22391823。

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四、考试

(一)考试内容及形式

采用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对象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片段教学、专业知识问答等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形式、内容和时间等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人员的面试分数。成绩采取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影像资料由泉州幼高专统一保存。

(二)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我校人事处将通过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三)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考试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在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发布。考试成绩将在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体检对象的确定。通过招聘考核的报考人员。

体检标准。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学校通知本人。参加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由泉州市教育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学校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考察

1:1比例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需配合泉州幼高专做好档案调转及审查工作,档案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幼高专学校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后,由泉州幼高专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如符合学校引进人才条件的(详见《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享受学校引进人才相关优惠政策,服务期至少8年(含试用期)。对未满服务期提出调动、辞职等离校要求的,根据双方协议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核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核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幼高专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781630,22387109。

(四)未尽事宜由泉州幼高专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391823。

附件

1.关于印发《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的通知

2.博士研究生教师岗位表、复审登记表

来源:https://www.qzygz.edu.cn/rsc/info/1039/17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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