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院招聘(两单位)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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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杭州建德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
因医院工作需要,经建德市卫生健康局党委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护理人员5名。
招聘原则
1.尊重人才,任人唯贤;
2.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3.严守纪律,全程接受各方监督。
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遵纪守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2.具体职位要求
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023年6月7日在建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de.gov.cn/)“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录招聘”、建德市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同时进行公示。
2.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3年6月 7日- 6月16日
报名地点:建德市第二人民医院(梅城镇梅城大道120号)人事科
联系人:洪老师(0571-64105018)
报名者须提供如下材料:个人简历、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及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等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者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处理。
3.招聘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面试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示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对象并公示。
5.体检和考察
待录用人员参加医院安排的健康体检,并对体检通过者开展政审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通过者不得录用,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6.人员聘用
医院召开党委会议听取拟录用人员的考察情况、考试成绩与体检结果,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须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医院人事科负责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工资标准参照医院卫技临聘人员执行。
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考生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应关注相关公告,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未定事宜,由建德市第二人民医院研究确定。
4.本方案由建德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5.所有招聘工作在建德市第二人民医院纪检部门指导监督下,由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
来源|建德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浙江杭州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招聘
因业务需要,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护理人员12名,主要从事承接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相关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招聘专业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健康事业,责任心强,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能胜任夜班工作,服从科室工作安排。
(二)招聘要求
报名
1.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3日止。
2.报名地点: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四楼组织人事科。
3.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1)网络报名:发送报名表(样式见附件)及个人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至邮箱caxdyrmyy@163.com。
(2)现场报名:携带报名表和个人材料至医院组织人事科报名。
4.报名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上材料,包括各种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医院组织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
考试
1.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测试。根据招考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实践技能测试及面试对象。
2.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35%+实践技能测试30%,计算综合成绩。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的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与考察结果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招聘的,则按相关规定与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派遣至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从事相关岗位工作。
其他事项说明
1.薪酬待遇:按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待遇相关规定执行,节假日安排享受医院同岗位人员相同待遇。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合同续签:合同期满,根据本人的意愿和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的需要,经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劳动合同。
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博公司淳安分公司 64810302
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65035369
此公告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负责解释。
来源|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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