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详细攻略!一文讲解“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之间的区别及风险!
2023-07-12
某学霸上岸笔记经验分享[火] 包括上岸学霸笔记、128个高频考点、手写三色笔记、速记口诀、材料作文30例、公基思维导图,扫码左侧二维码回复学霸笔记即可免费下载,仅限本周! |
有法律问题?点击上图“在线咨询律师”
企业用人时,时常会因为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及工作人员的限制,而采取“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的形式。
但在实务处理过程中,很多企业以为这是同一种模式,致使他们在用工过程中留下不少隐患与法律风险。
对此,京律鸣小编将在本文浅谈两种模式的区别,以及企业如何规避“假外包、真派遣”的用工风险,守护企业安全。
·劳务派遣VS劳务外包·
●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为满足用工单位的用工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直接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管理的用工形式。
通俗来讲,劳务派遣是三角关系,即“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之间的劳务派遣合同关系+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实际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实际用工关系”。
因此,用人单位将员工派遣到用工单位,该员工并不会和用工单位产生劳动合同关系,被派遣员工只是被派到这边干活,归用工单位安排工作内容。
●劳务外包则是指用工单位(发包单位)将业务发包给承包单位,由承包单位自行安排人员按照用工单位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内容的用工形式。
这里,劳务外包可以理解成直线关系,即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是承揽、委托、服务等民事合同关系,承包单位与其“从事外包工作的劳动者”之间是劳动法律关系,而发包单位与外包工之间则不存在劳动、劳务或其他用工关系。
由此可见,从定义上看,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之间就有不小区别,其次还不包括管理主体、用工范围、经营资质要求、结算方式、报酬支付方式等方面。
劳务派遣中的派遣员工,主要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管理,用工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直接适用于派遣用工。
劳务外包中,外包员工由承包方直接管理,发包方不得直接对其进行管理,发包方的各种规章制度也并不适用于外包员工,否则容易与造成劳务派遣“混同”。
劳务派遣因为三性(即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特点,其不应是整个部门或整条生产线,而仅是某个岗位或某个岗位的某几个人数。
劳务外包则是一个有完整的功能的部分,如某个部门、某个业务单元、某条生产线进行外包,其外包员工应当覆盖或者构成某个完整的功能。
劳务派遣中的核心要素是劳动过程,用人单位对派遣员工的工作结果不负责任,派遣员工是否能达到预期的产值、成品率等成败的风险由实际用工单位承担。
劳务外包中的核心要素是工作成果,发包方关注的是承包方交付的工作成果,承包方只有在工作成果符合约定时才能获得相应的外包费用,外包员工的劳动成果的成败风险与发包方无关。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法人实体。
劳务外包中的承包方一般都没有特别的经营资质要求,除非有特别的法律规定,会根据外包事项的不同,如果需要特殊的生产资质,那么承包方应当具备。
劳务派遣的结算方式是按照用工单位根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劳动者数量、工作内容和时间等与被派遣劳动者直接相关的要素,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
劳务外包的结算方式则是发包单位根据外包业务的完成情况向承包单位支付外包费用,与承包单位使用的劳动者数量、工作时间等没有直接关系。
所以!如果您准备采用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跳转→【在线咨询京律鸣律师】,即可获取资深律师指导。
·实务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另外,由上述内容可知,劳务外包业务模式的运营成本较低,但弊端是企业无法对劳务外包公司的劳动者直接进行管理;
而劳务派遣模式,虽然运营成本高且有着严格的岗位限制,却具备对劳动者进行直接管理的优势。
因此,很多企业在实际业务处理过程中,名义上签订的是劳务外包,实际却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模式,想要通过这种形式来规避劳务派遣模式的高成本及岗位限制。
殊不知使用“假外包、真派遣”的形式,将给企业用工造成法律风险,甚至还会造成企业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若企业单位不慎被认定为“假外包、真派遣”,企业不仅是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还会增加企业的成本支付。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未经许可,企业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例如:承包方(即劳务外包公司)与劳务外包劳动者之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已经到期未续签,或者签订的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且劳务外包公司也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发包单位直接向外包服务人员支付奖金、津贴等劳动报酬的情况下。
此时如果劳务外包劳动者与发包单位发生纠纷,发包单位对外包服务人员进行直接管理,则双方很可能被认定为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发包单位将面临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法律风险。
所以,京律鸣小编提醒各位企业人,无论是使用劳务派遣还是劳务外包,都要详读相关的规定条款,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用工风险。
点击下图,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免责声明:
1、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客服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或依法处理。
2、以培训或任何理由收取费用、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
3、客服邮箱:lhealth@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