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招聘300人!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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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公安局公开招聘149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义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近期,义乌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49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二)年满十八周岁并且一般在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金华市辖区市、县户籍;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七)我市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辅警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退役军人,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执行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辞职警务辅助人员,自辞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招聘;辞职二次及以上的,不得招聘;
  (七)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6月10日8时至6月16日17时。

  报名方法:①如实填写电子报名表(附2)内容并将电子1寸照片贴入照片栏;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③学历证书照片;④学信网学籍查询结果页面;⑤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将上述资料打包并命名为本人名字发送至电子邮箱:361990495@qq.com。报考人员需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时间:6月19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

  地点:

  义乌市公安局辅警管理科(稠城街道机场路110号10楼);

  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北苑街道西城路88号):

  义乌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北苑街道宗泽北路330号);

  义乌市公安局稠城派出所(稠城街道工人北路365号);

  义乌市公安局福田派出所(福田街道春风大道1111号;春风大道与大通路交叉口);

  义乌市公安局江东派出所(江东街道篁园路567号;篁园路与南山路交叉口);

  义乌市公安局稠江派出所(稠江街道新科路E21号);

  义乌市公安局北苑派出所(北苑街道春晗路118号);

  义乌市公安局后宅派出所(后宅街道城北路M199号);

  义乌市公安局廿三里派出所(廿三里街道金鳞北路23号);

  义乌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城西街道求真路566号);

  义乌市公安局佛堂派出所(佛堂镇佛堂大道109号);

  义乌市公安局苏溪派出所(苏溪镇春风大道向南200米与镇前街交叉口);

  义乌市公安局上溪派出所(上溪镇四通东路166号);

  义乌市公安局大陈派出所(大陈镇丰润路与鸽溪路交叉口);

  义乌市公安局义亭派出所(义亭镇明月路56号);

  义乌市公安局赤岸派出所(赤岸镇石城路10号)。

  3.现场确认(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义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出示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5)退伍军人的提供退伍证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的提供第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及复印件2份。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纵跳、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女)长跑三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人民警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鉴于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特殊性,根据岗位匹配度,可视情相应调整核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要求。

  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要求。

(七)公示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要素,综合排名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安排相应工作岗位试岗;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警务辅助人员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不低于3年。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年薪不低于7.5万(含“五险一金”),其中科信科招聘的“网络安全管理”岗位年薪不低于10万(含“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0579—85534350

  咨询时间:9: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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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义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情况表

   2.义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嘉峪关市2023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嘉政办发〔2019〕88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辅警48名,其中男性43名,女性5名。

具体详见《嘉峪关市2023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分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嘉峪关市2023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表》。

2.岗位中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为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或按相关规定)取得毕业证书。

4.双眼矫正视力达到4.8以上,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脸部或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纹身等特殊印记,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慢性病;无肢体功能性障碍和其他生理缺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公安机关隔离戒毒或因“黄、赌、毒”违法行为被治安处罚的。

3.本人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4.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在从事其他工作期间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聘用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14日起通过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jyg.gov.cn/rsj/)阅读《嘉峪关市2023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并查阅岗位简表相关信息。

2.网上注册报名和上传附件

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9:00至6月28日17:00,在此期间应聘人员登录市人社局网站,从人事考试报名模块进入报名系统选择“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报名注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如实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报名人员务必牢记。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承诺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所有材料真实、准确,误报、错报、虚报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上传附件。将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照片等按岗位要求以附件形式单张、逐个、正位上传报名系统,请勿使用压缩包上传:

(1)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2)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按提示生成,网址:http://www.chsi.com.cn)。

(3)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和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4)上传经“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尺寸标准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为白色。可登录报名系统,在上传附件栏下载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此工具只可在电脑端使用,对拟上传的照片进行标准化处理,未经标准化处理的照片将无法通过审核)。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等材料。

(6)退役军人需上传《退出现役证》或《军官转业证》等证明材料。

(7)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材料。

3.资格初审

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至2023年6月29日17:00,未通过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内退回修改未再提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应聘人员可向市人社局申请一次个人信息(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更改,其中岗位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4.报名确认及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25日9:00至6月29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每人150元。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7月5日9:00至7月7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 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及公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公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占比不超过10%),合成一张卷,试题委托第三方命题机构负责命制。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下同)原则上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通过减少、合并、取消招聘计划的办法进行调整。

携带证件及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入场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计划于2023年7月8日上午9:00—12:00进行,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2.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资格复审人员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资格复审并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因放弃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全部进入面试,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本人签字)和网上报名提交的所有附件原件材料。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局和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思维反应、口头表达、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确定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无总成绩。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体能测试分别测试以下项目: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测试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考生有1次测试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试合格;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试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试合格;1000米(800米)跑只测试1次。体能测试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测试结果当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体能测试标准如下: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30周岁以下所用时间≤14″1为合格,30周岁以上所用时间≤14″4为合格;1000米跑,30周岁以下所用时间≤4′45″为合格,30周岁以上所用时间≤4′5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45厘米为合格。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30周岁以下所用时间≤15″1为合格,30周岁以上所用时间≤15″4为合格;800米跑,30周岁以下所用时间≤4′40″为合格,30周岁以上所用时间≤4′5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10厘米为合格。

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上为1993年6月30日(含)前出生。

参加以上体能测试环节的所有人员须签订《健康状况承诺书》方可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和资格复审

政治审查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由市公安局会同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考察。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审办法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政审突出政治标准,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操守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岗位适应程度。应聘人员中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对其毕业证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在2023年7月31日(或按相关规定)之前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政审和资格复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市公安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及待遇

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市公安局与其建立劳动关系,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聘用辅警工资待遇按照《嘉峪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嘉公发〔2020〕63号)执行。试用期工资分别按留置看护岗位3200元/月,特殊勤务岗位3152元/月,普通勤务岗位2576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分别按留置看护岗位4000元/月,特殊勤务岗位工资3940元/月,普通勤务岗位工资3220元/月。工作每满一年经年终考核合格的增加50元工龄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以上工资含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个人部分。

四、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邀请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二)体检、政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6789785    6789791(技术支持)

市公安局:5906612

监督电话: 6322050

附件:嘉峪关市2023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表.xls

第十四师昆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暂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第十四师昆玉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凡进必考”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法进行。

招聘范围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任务,本次计划招聘66名辅警,其中男性62名、女性4名。
      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2023年第十四师昆玉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1日期间出生)。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无宗教信仰。
4. 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能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 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
6. 善于思考、甘于奉献、吃苦耐劳,志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热爱公安事业。
7. 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 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等。
7.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 被开除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 身体有残疾、纹身、色盲、口吃、高低近视等症的。
12.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招聘范围的。
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报名
1. 岗位查询
具体岗位、招聘人数、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表》。
2. 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7日10:00时至2023年6月20日18:00时。
3.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第十四师公安局政治部辅警办(昆玉市)及6个基层所队。和田垦区公安局交警大队(224团)、喀尔塔格孜派出所(皮山农场)、阿克兰干派出所(224团)、昆仑派出所(47团)、巴什吐格派出所(一牧场)、拉依苏派出所(225团)。
报考者携带: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学历(学位)证书、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③近半年内有工作经历的需工作期间现实表现证明(应届毕业生需在校期间现实表现证明)原件1份;④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2张,到任一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填写报名表,信息准确无误后视为报名成功。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需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因信息填写失误、材料缺失、材料模糊变形、身份证过期等原因,导致资格审查无法通过的,后果自负。
组织实施后续招考环节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逐人通知。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体能测评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规定执行,成绩当场公布。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笔试
高中或中专学历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黑色签字笔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笔试。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笔试主要测试基础常识、基础法律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不发放学习资料。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
面试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以学历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员;学历相同时,通过加试选择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的报考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3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可以进行复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进行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时,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报考者是否存在本公告招聘条件所列12条情形。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相关所需证明材料的报考者,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
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手续,报送第十四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入职,进行实名制登记管理,兑现相关待遇;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兵团公安局、第十四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辅警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违反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
招聘有关事项
(一)报考者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做好参加考试准备。报考者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事宜,因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微信公众号“昆玉警事”,因查看其他网络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考试失误,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报考者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者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人员,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第十四师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薪酬待遇
(一)薪酬福利待遇
辅警工资按照《第十四师昆玉市公安机关辅警薪酬福利保障标准暂行规定》(师市党办发〔2019〕48号)《师市党委财经委员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纪要》(师市财会纪〔2020〕6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工作现实表现和年度考核定等情况发放年度绩效工资。辅警享受工会会员福利待遇。单位每年为辅警额外购买大额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其他待遇
辅警享受国家、自治区、兵团的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健康体检等福利待遇。休假标准按《第十四师昆玉市公安机关辅警请销假制度(试行)》执行。
(三)劳动关系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与第十四师公安机关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一经聘用,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由第十四师公安局负责。
优惠政策
(一)路费核报
内地户籍辅警工作满6个月的,师市公安局予以报销首次进疆到岗交通费,报销标准参照《第十四师公安机关民警探亲假报销标准》执行。
(二)子女入学政策
辅警子女在第十四师昆玉市辖区入学,按规定享受兵团学生相关政策。

咨询电话:

第十四师公安局政治部辅警办(昆玉市):0903-2528528

和田垦区公安局交警大队(224团):15276033879

喀尔塔格孜派出所(皮山农场):13399353296

阿克兰干派出所(224团):17881721661

昆仑派出所(47团):13037614528

巴什吐格派出所(一牧场):18213043469

拉依苏派出所(225团):19990464829

受理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30-19:30。

附件:1. 附件1-2023年第十四师昆玉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xlsx 

2.附件2.1.2023年第十四师公安机关面向退役军人招聘辅警报名表.xlsx

      3. 附件2-2023年第十四师昆玉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xls

       4.附件3 - 填表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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