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02-10   


闽人社文〔2023〕12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单位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对人才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传达学习《通知》精神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通知》内容,准确领会精神实质。

 

二、抓好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做好职称服务和管理工作,认真按照《通知》要求,逐项对照检视,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并完善相关政策。一要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发展战略,加强“四大经济”人才队伍建设,有关职称系列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设立“新评审专业”,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二要坚持以“破四唯”“立新标”为重点,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改革创新,支持各地围绕重点特色产业开展专项评审,探索将区块链、大数据等新职业纳入职称评审范围,修订完善各系列职称评审标准,各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2023年6月底前要完成职称评审标准修订工作。三要用好职称信息系统,简化优化服务流程,规范办事程序和申报材料,切实推动改革任务落实落地。2023 年底前,各设区市人社部门要系统梳理本地区设置的职称评审专业,形成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改革保障机制。一要强化主体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做好改革前后政策的平稳衔接,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突出评委会和组建单位首要责任,对申报材料把关不严,违反评审程序和规定的评委会及组建单位,视情况停止其评审工作,宣布评审结果无效,直至收回评审权。二要统筹服务和监管,各级人社部门和系列(专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重点监督检查和倒查责任追究制度。通过随机抽查、过程巡查、申报公示、结果倒查等方式,加强对下放评审权评委会的指导、监督、检查。三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监测,重点关注信访集中和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改革顺利开展。

 

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向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馈。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10日


  1. 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12-02]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12-02]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2-10



相关内容:

  1. 安徽省 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 福建省 转发《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
  3. 福建省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实验技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4. 福建省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5. 福建省 关于转发《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的…
  6. 福建省 转发《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