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06-15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弘扬 “工匠”精神,发挥精品工程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工程质量品质,促进我省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申报工程应为我省行政区域内2019年6月30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以上使用没有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的新(扩)建工程,包括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市政园林工程、装饰工程和工业交通水利工程五大类。

 

(二)分配推荐项目指标

 

依据对各推荐单位汇总统一上报项目的资格初审情况,实施差额评选,表彰数量不超过120项。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2.工程设计、施工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

 

3.工程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先进合理,工程质量具有省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4.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完整、正确;

 

5.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行政处罚和查实的质量投诉;

 

6.住宅工程入住率应达到40%以上;

 

7.采用绿色建筑、智能建筑、装配式建筑、四新技术中五项以上项目优先推荐;

 

8.已参加过中州杯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9.企业信用不良或一年内受过处罚的企业不予表彰。

 

(二)工程规模

 

1.住宅工程: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群体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

 

2.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群体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

 

3.市政园林工程:市政工程造价6000万元及以上,园林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占地3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建构筑物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

 

4.装饰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工程造价不小于1000元/㎡,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且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独立发包且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申报。

 

5.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工程造价1亿元及以上。

 

三、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成立2023年度中州杯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省评选办),评选办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具体负责评选表彰和各地市开展创优工作的指导、督查等日常工作。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工业、交通、水利等省级相关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推荐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行业)内中州杯评选的推荐工作。

 

四、评选程序

 

(一)逐级审核。申报项目需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所在地监督单位进行审核后组织申报。申报单位需征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扬尘办)和消防验收等部门的意见,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组织推荐。各推荐部门应按照政府主导和项目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工作责任,由对应的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负责完成申报工程资料初审、现场复查、综合排名;行业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对推荐项目进行审核确认,并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后,由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统一向省评选办组织申报推荐;交通水利能源等专业工程统一由省级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向省评选办组织申报推荐;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初审,并将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函告厅相关处室对质量安全事故、行政处罚、质量投诉和资质等进行核查。

 

(三)评选表彰。省评选办结合过程监管、企业信用以及推荐意见,组织召开评选会议进行差额评选并提交评选结果,经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表彰决定,对获奖项目颁发奖杯,对参建单位颁发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评选程序。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完成项目培育、过程管理、部门推荐工作,并严格履行“两审三公示”程序。

 

(二)统一评选尺度。申报项目,原则上是各单位上报的培育项目;同一工程相同责任单位多标段或者多个单体项目,可以按照群体或者独立标段申报;同一工程多标段不同责任单位,原则上按照独立标段申报(不含轨道交通),各参建单位以工程竣工验收表为准,上报后不得更改。

 

(三)严格评选标准。坚持以工程质量、社会效益、标杆引领作为衡量标准。各推荐部门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审查、严格筛选,确保推荐评选质量,突出典型示范作用。

 

(四)严肃评选纪律。中州杯评选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对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州杯的项目、单位及个人,一经查实,省评选办将提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批准撤销其奖项,收回奖杯和证书,并予以曝光,暂停该单位下一届申报中州杯资格;评选费用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保障,严禁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费,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严格上报时间。推荐部门于6月26日前完成推荐项目网上信息录入,并将推荐材料上报省评选办。

 

申报系统登录:http://gdjg.hnjs.henan.gov.cn/

资料报送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5号河南建设大厦东塔17楼1712-5房间

联系人:崔斌 王宏 李超 0371-66069681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15日


  1. 1.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申报表.docx
  2. 2.无质量、安全事故、行政处罚和查实质量投诉证明材料.docx
  3. 3.申报承诺书.docx
  4. 4.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申报资料有关要求.docx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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