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4-25   


渝人社〔2023〕17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医保、工会等部门,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医保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8号)精神,现将《重庆市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总工会

2023年4月25日

(联系人:张辉,联系电话:88633935,邮箱:sl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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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医保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8号)要求,结合《重庆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农民工工作要点》和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安排部署,适应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城乡融合发展等战略要求,顺应县域农民工流动变化,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以提升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为重点,全面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相关政策落实落地,着力提高县域农民工就业质量和技能水平,维护劳动保障权益,扩大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强化基层服务能力,推进县城稳定就业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增强县域农民工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就业创业质量。

 

1. 稳定农民工就业规模。坚持就业优先战略,落实援企稳岗政策,稳定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就业800万人左右。培育壮大一批就业带动强、适合农民工就业的优秀劳务品牌,增加有组织劳务输出。持续深化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开展家政劳务品牌建设及推广交流活动。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劳务经纪人、职业指导师等队伍建设,培育一批金牌劳务经纪人。打造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数字化平台,为农民工提供便捷服务。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推进零工市场和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

 

2. 帮扶困难农民工就业。深化鲁渝、川渝等劳务协作,有序强化跨省劳务输出。健全完善市内劳务协作对口帮扶机制,组织大中型企业定向吸纳远郊区县农民工。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通过以工代赈工程项目、乡村公益性岗位等渠道吸纳返乡农民工和脱贫人口就业,确保全市脱贫人口就业规模稳定在75万人以上。

 

3. 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深化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农业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等平台建设。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库、专家库、人员库,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配套支持。打造“渝创兴农”“美好生活”返乡创业服务品牌。举办西部农民工返乡创业大赛、返乡创业产品推介会等活动。

 

(二)提升技能素质水平。

 

4. 稳步提升农民工技能。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持续提升技能素质和稳定就业能力。围绕重点产业和产业链需求,健全培训供需对接机制,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8万人次。举办“巴蜀工匠”杯乡村振兴技术技能大赛,筹办第八届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持续打造手工编织“巴渝巧姐”、城乡电商“巴渝网姐”、家政服务“巴渝大姐”品牌。

 

5. 着力提高农民工素质。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鼓励职业院校开办涉农专业,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丰富课程体系,支持和引导职业院校为返乡农民工等群体提供再教育,提高农民工素质。举办返乡创业致富带头人、乡村振兴骨干人才、家政职业经理人等专题培训班。完善新市民“同享”网络学院功能,打造农民工新市民培训示范社区、示范机构,全年培训农民工新市民10万人次。

 

(三)强化劳动权益保障。

 

6. 严格规范劳动用工。依法查处劳动用工领域违法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展电子劳动合同试点。实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培育一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金牌协调员。强化川渝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合作,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专项行动。

 

7.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开展“扩面提质”专项行动,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等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巩固建筑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和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深化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升级,深入推进“全渝通办”“川渝通办”和“跨省通办”,为农民工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提供便利服务。

 

8. 持续深化根治欠薪。以工程建设、房地产等领域为重点,积极培育建筑企业自有工人,大力推进自有工人施工,促进农民工身份转变;深入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专项行动。优化运行“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培育“百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为农民工当事人依法维权提供便利。深化“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和“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保险待遇的,免予审查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条件,提供“全域办、就近办”便捷服务。

 

(四)加强县域公共服务供给。

 

9. 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挂钩相关政策,对吸纳外来农民工较多的区县给予财政倾斜支持。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企业、产业园等规划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探索建立人才加入乡村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

 

10. 保障农民工子女教育学位供给。持续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稳步提升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或享受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服务比例。持续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县域为单位推动城市居住社区配套建设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加大农民工随迁子女普惠性学前教育供给。

 

(五)提升基层服务农民工能力。

 

11. 强化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市、区县农民工办的统筹协调工作力度。完善基层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和农民工综合服务窗口功能,为农民工提供“一键办”便利服务。深入推进农民工综合信息系统应用,加强农民工数据信息动态分析,促进部门信息共享。春节前后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

 

三、进度安排

 

(一)安排部署(2023年5月10日前)。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落实本方案,细化重点任务,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能落地。

 

(二)组织实施(2023年5-11月)。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对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基础情况的分析研判,全面了解本地区农民工就业创业、权益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标梳理国家和市级相关政策要求,加大现有政策执行力度,制定新的有针对性的政策,全面推动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三)总结整改(2023年12月)。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区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要及时整改,为下一步开展好农民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组织领导机制。依托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的统筹协调,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系统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推进和督促落实。请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明确一名职能处室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并于5月10日前反馈联络员回执。

 

(二)建立督导评估机制。市人力社保局拟将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工作情况纳入2023年度全市农民工工作专项督查重点内容,适时组织开展督导调研。

 

(三)建立情况反馈机制。请各区县有关部门、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加强对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基础情况的分析研判,全面了解县域农民工就业创业、权益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于6月30日前向市人力社保局报送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基础情况的分析研判报告及半年工作推进情况,于12月5日前报送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四)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好线上线下宣传渠道,采取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农民工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城镇落户、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医疗卫生等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

 

附件: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联络员回执


  1. 1.关于印发《重庆市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含附件)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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