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2023-08-11   


  暂停二套房贷款了!重庆公积金政策有变!继九部门出组合拳严打房地产企业和中介违法违规销售后,重庆楼市调控开始在信贷端发力。

  (9)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的通知》。

  根据2017年度公积金资金供应总体规模,结合当前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实际需求《通知》明确:即日起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暂停受理主城区范围内非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首套住房认定标准为 “既认房又认贷”。

  即:职工家庭无房且无贷款购房记录(含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凡职工家庭有一次及以上贷款记录或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均不属于首套住房范围。

  公积金要有限保障首套房贷款需求

  重庆市公积金中心给出的解释是,《通知》出台是根据今年重庆住房公积金总体资金供应规模,结合当前公积金贷款实际需求。

  所以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在这之前,重庆并未规定二套房不能使用公积金。

  根据重庆市公积金中心发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底,公积金缴存总额1765.66亿元,缴存余额787.1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27%、17.87%。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相比上年无增减。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职工参贷后最高额度不超过个人最高额度的1.5倍(60万元)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06万笔273.00亿元。

  非首套房认定标准出炉

  公积金中心指出,首套住房是指职工家庭无住房且无贷款购买住房记录(含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暂停受理主城区范围内非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申请。

  以下任一情形均认定为非首套住房:

  1.经公积金中心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

  2.经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贷款购买住房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

  3.经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查询,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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