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关于做好2024年技工院校新增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4-01-11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省管技工院校: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深化职业教育技工教育改革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赣办发〔2023〕11号)精神,根据《江西省技工院校专业设置办法》(赣人社发〔2023〕16号),优化技工院校专业设置,提高与主导产业匹配度,提升技工教育服务产业发展水平,现就做好2024年技工院校新增专业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原则
(一)服务发展。专业设置要符合本区域重点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发展需求。鼓励技工院校聚焦“1269”行动计划和省级重点产业链,面向物联网、大数据、5G与VR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产业和我省航空、电子信息、中医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增设新专业。
(二)促进就业。专业设置要与市场技能人才需求相匹配,与促进学生就业目标相适应,突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一体。
(三)科学规划。专业设置要注重结合自身的办学优势及现有办学条件和专业(群)建设情况,重点发展与办学定位和特色相一致的专业,科学制定专业建设规划,避免专业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幼儿教育、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与维修等专业不再新增。
(四)适度超前。专业设置要根据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充分考虑技能人才培养的周期性,可适度超前。
二、专业设置条件
(一)符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
(二)符合技工院校专业发展特色和长远发展规划,市场调研充分,专业定位准确,就业前景好;
(三)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专业技能人才培养方案;
(四)有完善的教学管理条件和专业开设必需的经费、校舍、设施设备、实验实训场所、图书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基本办学条件,保证每位学生有实训工位;
(五)具有与开设专业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相对稳定,能满足教学需要的教师队伍;
(六)有符合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规定数量的校企合作企业。
三、专业设置程序
(一)专业调研。技工院校要通过对行业企业的调研了解社会对本专业技能人才在数量、结构和岗位能力需求等方面信息;通过对其他技工院校的调研了解该专业开设经验;通过对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了解产业发展要求以及发展趋势与前景;通过对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职业标准分析了解专业设置的职业起点;通过对适龄学生及家长的调查了解专业报读需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专业设置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专业设计。技工院校要根据《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编制指南(试行)》和《一体化课程规范开发技术规程(试行)》等规定,明确设置专业名称与专业代码、招生对象和基本学制、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职业资格、课程体系、教学时间安排、教学实施与保障、教学评价等内容,形成完整的技能人才培养方案。
(三)专业申报。普通技工学校向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通过江西技工院校管理系统(网址:https://jgyx.jxhrss.gov.cn/jgyxweb/index.html#/index)专业管理模块报送,上传提交《江西省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申报表》和专业设置可行性分析报告及技能人才培养方案的扫描件。
(四)论证备案。省、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要组成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论证,必要时进行现场评审。对评审通过的新增专业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备案公布。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专业要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含年度增补专业目录)为依据,专业名称原则上应与《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一致。
(二)连续三年未招生专业视为停办专业,停办专业再次招生要按本通知要求重新备案。
(三)技工院校要按照同意备案的专业名称进行宣传,不得擅自变更专业名称和学习年限。各技工院校要规范招生流程, 在新设专业备案后进行新专业的宣传和招生等工作。
(四)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要于2024年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江西省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申报表》和专业设置可行性分析报告及技能人才培养方案)扫描件通过江西省技工院校管理系统专业管理模块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五)各设区市要按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好所属的技工学校新设专业备案工作,应在2024年3月中旬完成。
联系人及电话:
省人社厅技工院校管理处
何爱英 0791-86386153
省就业中心技工教育研究处
颜 悦 0791-86383683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月10日
- 附件:1.江西省技工院校专业设置申报表.docx
- 2.专业设置可行性分析报告(模板).docx
- 3.技能人才培养方案(模板).docx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