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天津招聘,天津事业单位招聘(三单位)

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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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篇招聘信息)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依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隶属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天津市教委的组织指导下开展教育教学。学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对学院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院对标对表“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建设项目”重点任务,高质量承接25个建设任务,是高水平高职学校和智慧能源、城市智能管理两个高水平专业群市级“双高计划”建设单位,位列天津市高等职业教育第一方阵。学院是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天津市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实效奖单位、天津市“文明校园”先进学校。2022年,为落实中塔两国元首重要共识,学院有幸承接塔吉克斯坦鲁班工坊建设任务;2022年11月29日,塔吉克斯坦鲁班工坊成功启动运营,为丰富和扩展两国人文交流、增进两国人民相知相亲、深化两国各领域务实合作注入新动能、新活力,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致力打造“国家名片”。
      二、招聘岗位
      见附件: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计划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3.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专业指导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放宽年龄的见招聘计划;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生,报考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毕业生,需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前取得,留学归国人员需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8.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列入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23年2月15日至2月23日在以下网站发布:
      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tjny.com.cn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tjchengjian.com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相关通知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持续关注。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笔试、面试成绩发布时间等招聘事宜须另行调整的,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9:00-2月28日16:00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联系电话要求必须准确无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报名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请慎重报名。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联系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24日9:00-3月2日16:00
      (1)资格初审,按照所需岗位招聘条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报名系统显示,请报考人员随时登录查看。
      (2)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若未达到该比例,将视实际报名人数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招聘条件的,接到通知后于3月6日9:00至16:00改报其他岗位。
      六、考试
      1.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纳笔试服务费45元/科。缴费时间2023年2月24日9:00-3月3日16:00,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缴费成功方可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加笔试。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时间:3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
      咨询电话:022-28013603
      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助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和组织笔试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防疫相关材料,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测验,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参加面试人数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须按照资格复审通知中的要求按时准备相关材料。因材料不齐全或伪造材料等原因导致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缴纳面试报名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45元/人。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所需提供材料将于报名网站进行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防疫相关材料,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
      4.成绩查询
      应聘人员可于面试后五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查询。
      七、体检、考察
      1.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机构进行,由学院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特殊原因导致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安排调整的,将在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jny.com.cn)、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tjchengjian.com)、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和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九、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2.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3.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它问题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将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考生本人无法参加考试,由本人自行负责。
      招聘咨询电话:022-58859725 田老师
      招聘监督电话:022-58859752 贾老师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计划

附件下载及本文来源:https://www.tjtalents.com.cn/app/article/content/10006307.shtml

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满足补充工作人员需要,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是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财政补助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天津市公办示范幼儿园。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幼儿教师5名、体育教师1名,详见附件:《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本方案中所指的应届毕业生为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年、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四、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幼教工作;
      4.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天津市户籍;
      6.应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教育专业指导目录。
      8.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7年2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 2月24日以后出生);
      9.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10.国(境)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需持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11.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2.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考生从2023年2月15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北方人才网站: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tj.gov.cn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1.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费用45元/科·人)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5日9:00至2023年3月1日17:00结束。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5日9:00至2023年3月3日17:00结束。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考缴费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如报名被取消的岗位且已经缴费的应聘人员可在岗位取消后通过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改报时间:2023年3月4日9:00至16:00结束。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人才服务机构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3月23日9:00至2023年3月25日9:00。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学前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学前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根据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考)。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缺考者按零分计算。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如果人选不足1:4,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报考人员于笔试一周后登录报名网址或到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4)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根据工作进度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报名表(机打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和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下载。下载面试准考证时间请登录北方人才网站: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tj.gov.cn查询。
      (2)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3年4月(时间地点根据工作进度通过报名网站通知),面试在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监督下,由幼儿园组织实施。
      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模拟试讲、技能展示占50%,结构化面谈占50%。
      模拟试讲技能展示:考生组织幼儿进行教学活动模拟试讲和技能展示。教育活动内容由考生本人提前抽签确定。技能展示内容由考生本人提前抽签确定。
      面谈: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以上两项相加后得出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考生缺考任一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3.计分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成绩确定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参加面试的考生可登录北方人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总成绩。
      (四)体检
      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对通过笔试、面试人员组织体检,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进入体检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幼儿园对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幼儿园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北方人才网站、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正式聘用前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与备案
      公示期满后,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后,由单位履行备案手续。
      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2023年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2023年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文件执行。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如遇不可抗力需对招聘各项工作进行调整的,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并通过固定座机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2-83607160    监督电话:022-83609716
      附件:《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附件下载及本文来源:https://www.tjtalents.com.cn/app/article/content/10006344.shtml

天津商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方案

发布时间 : 2023-02-15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等相关信息将于2023215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jy.tj.gov.cn/)、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商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岗位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7.满足招聘计划中要求的岗位条件;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9.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10.应聘人员须在202312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11.岗位年龄条件:博士毕业生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且出站2年内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详见附表;
12.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正在服役的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只取得学历、学位证之一的;
9.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天津商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rs.tjcu.edu.cn/zpsys/,以下简称“招聘系统”)进行报名。发布招聘方案7个工作日后,开通招聘系统,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每人限报1岗。学校根据各岗位报名实际情况,分批次停止岗位报名申请,详见招聘系统。
报名咨询电话:022-26667644022-26662741022-26667665
(二)资格审查 
学校及各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情况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应聘人员承诺所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真实有效,未按要求报名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信息不全等,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面试考核
学校可对应聘人员进行多种形式的考核,可采取试讲、面试、答辩、实际操作、技能测试、学术讲座、视频答辩、综合评议等多种形式的考核,考核内容涵盖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思想政治、科研水平、教学能力、外语水平、健康状况、发展潜力等多方面。每个岗位考核的时间、具体要求将在天津商业大学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的岗位面试通知中进行公布。
根据实际需要,可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成绩,仅供参考。
面试考核分学院(部)、学校两级考核,满分均为100分,及格线均为60分,保留一位小数,在进行分数评价的同时,需要同时明确是否同意聘用。未通过学院(部)考核的(分数低于及格线或同意录用的票数未达到评委数一半以上)不进入学校考核,通过学院(部)考核的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并以不超过岗位计划人数的2倍数量进入学校考核面试成绩按照学院(部)考核占60%与学校考核占40%加权计算得出,未通过学校考核的(分数低于及格线或同意录用的票数未达到评委数一半以上)不计算面试成绩,未通过学校考核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保留一位小数,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商业大学网站主页(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学校考核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进入体检人员原则上须按照天津商业大学网站主页(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的体检通知要求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体检、复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学院(部)对考察人员进行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考察结束后由用人部门出具书面综合考察意见。考察周期至少为5个工作日。未按照学院(部)考察通知要求参加考察或考察结果为不合格将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通过公示的拟聘人员,须在公示期满6个月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3个月),其他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正式入职后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新进人员协议。职务晋升、福利、奖惩、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此次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我校新入职教师首年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从事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工作。
公开招聘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根据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执行递补。若经规定招聘程序后出现岗位空缺,可由我校根据实际需要在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临时调整的,新调整的工作时间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和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c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原则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 022-26667644022-26662741022-26667665   
举报或投诉电话022-26684102
 
附表:天津商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岗位计划
附件下载及本文来源:http://zp.tjcu.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gsxq/1/2c81d3bef12d4ab2be728824310b18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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