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少卿律师|原创|劳务派遣工被迫辞职补偿金赔偿责任分配类案检索报告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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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杠老青年
检索网站:裁判文书网
检索关键词:劳务派遣 不提供劳动条件 经济补偿金
检索时间:2023年7月5日
检索结果:共检索到全国范围内中级法院裁判文书152份,基层法院裁判文书53份,共计205份。
案情模型:劳务派遣劳动者未被合法退回,以用工单位不提供劳动条件为由,向用人单位、用工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者/和工资差额。
检索结果:经逐一阅览,共筛选出与本案案情类似的裁判文书共计51份
案例分析
一、广州仕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用人单位)、苏州盘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系列纠纷(共检索到系列裁判文书16份。)
以(2017)苏05民终3732号二审判决书为例。
基本案情:仕邦公司、盘古公司、刘忠芳之间为劳务派遣关系,仕邦公司与刘忠芳依法建立了劳动关系,刘忠芳被派遣至盘古公司从事劳动。盘古公司昆山四分店停业,盘古公司(仕邦公司)并没有与刘忠芳协商变更劳动关系内容,而直接通知刘忠芳去苏州店上班,刘忠芳不同意变更劳动关系内容。刘忠芳提起仲裁以盘古公司(仕邦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盘古公司、仕邦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裁判要旨:劳动者原在昆山四分店工作,后因分店关闭,仕邦公司与盘古公司要求其去苏州分店工作,该工作地点的变更已经构成劳动合同的实质变更。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当认定仕邦公司在昆山四分店关闭后未依约向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据此主张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仕邦公司依法应当对劳动者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盘古公司承担用工单位的法律责任,即对仕邦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仕邦公司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盘古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广州山九物流有限公司(用工单位)、广州红海人力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用人单位)等与劳动者劳动争议系列纠纷(共检索到系列裁判文书34份。)
以(2021)粤06民终2427、2472号二审判决书为例。
基本案情:山九公司与红海番禺公司存在劳务派遣关系,万从楷受红海番禺公司派遣至山九公司从事厂内货物搬运工作。后山九公司与红海番禺分公司逼迫劳动者重新与东六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企图清除劳动者的工龄补偿,阻止劳动者进入工作场所及任意将劳动者退回。万从楷被迫辞职并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金。
裁判要旨:劳动者主张山九公司拒不提供劳动条件,迫使劳动者离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劳动者不能证明在离职时明确向用人单位告知离职理由,则对经济补偿金不予支持。
三、上海东极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用人单位)、上海亚东宏华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用工单位)与肖贤华劳动合同纠纷
案号:(2020)沪02民终3300号
基本案情:肖贤华于2017年2月22日进入东极公司,遂被派遣至亚东公司处从事危险品车辆驾驶工作。2019年6月5日,肖贤华以亚东公司自2019年4月6日至2019年5月17日长达42天未安排出车、不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及用工关系,申请仲裁要求东极公司和亚东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不提供劳动条件期间的工资差额。
裁判要旨:一审认定东极公司系用人单位,亚东公司作为用工单位未给肖贤华提供工作岗位,判决东极公司与亚东公司应当连带向肖贤华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连带支付肖贤华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5日期间的工资差额。二审认为应当对亚东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是否存在恶意进行考察。考虑到肖贤华参与罢工行为的严重性,认定亚东公司合理期间内未给肖贤华安排出车任务不存在明显不合理,判决驳回肖贤华主张经济补偿金的请求,维持一审法院关于工资差额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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