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天衢新区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园园长简章及陵城区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公告
202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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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德州天衢新区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园园长简章
为适应我区幼教事业发展需要,积极探索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满足公办幼儿园保教发展需求,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园园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天衢新区分园园长,人员性质为备案制管理人员,实行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5日以后出生),有学前教育方面省级荣誉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5日以后出生);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其中教育学、幼儿教育学、教育管理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7.通过正规教育培训方式取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认证(即园长证);
8.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曾任或现任省级示范园园长和副园长(3年以上工作经验)。
9.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7)天衢新区在职公办教师或园长。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8:00-8月5日16:00(报名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8月5日16:00以后报名无效)。
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箱的方式报名。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fzfwzxjtwlb@dz.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聘园长+姓名”。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德州天衢新区网站(http://jjjskfq.dezhou.gov.cn),自行下载附件并如实填写。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包括:《2023年德州天衢新区公开招聘园长报名登记表》(附件1)、《2023年德州天衢新区公开招聘园长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园长证;在职在编人员应聘的,报名时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以及省级示范园园长相关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及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以邮件方式反馈。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立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组织的园长招聘考试。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在天衢新区官网公布初审结果。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需按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
(4)教师资格证、园长资格证;
(5)工作经历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6)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7)承诺书(附件3);
(8)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
审查时间及地点:官网另行公告。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范围。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官网另行公布。
面试形式: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法。其中:备考15分钟,面试15分钟以内,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取最高分者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对考察人员的德、能、学业成绩(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从事教师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及档案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资格。未经德州天衢新区教体卫生事业发展部同意,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聘用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六、公示聘用
在德州天衢新区网站(http://jjjskfq.dezhou.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舞弊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2、报名及考试、录用等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德州天衢新区网站(http://jjjskfq.dezhou.gov.cn),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如仍有疑问,幼儿园业务咨询电话:0534-2565987;招聘流程咨询电话:0534-2753960。
4、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德州天衢新区教体卫生事业发展部。
联系电话:0534-2565987、2753960(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附件:
1 、2023年德州天衢新区公开招聘园长报名登记表.doc
2、2023年德州天衢新区公开招聘园长报名信息汇总表.xls
3、 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4 、同意报考证明信(样表).xls
德州天衢新区教体卫生事业发展部
(民政和退役军人事业发展部)
2023年7月25日
2023年德州市陵城区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经研究决定,开展德州市陵城区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和范围
(一)引进数量
共计2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引进范围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承担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
2.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依据《德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德人社发〔2018〕48号),通过双向选择,直接列为考察人选,不占本次引进计划。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人员须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过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条件和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过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放宽至考察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六)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七)《2023年德州市陵城区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岗位表》中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八)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或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9.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10.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http://www.dzlc.gov.cn/n31312550/n31312650/n31328924/index.html)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9:00—8月3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8月1日11:00—8月4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再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8月3日16:00)后,不能再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因各种原因错过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8月1日11:00—8月4日16:00
网上报名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及时进行补充;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核通过。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三)现场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员按照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dzlc.gov.cn/n31312550/n31312650/n31328924/index.html)公告中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提供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须本人签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应聘人员须向区教育和体育局提交承诺书后,在考察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四、面试
面试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的考生凭区教育和体育局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试讲方式,内容以现行教材为依据。每人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划定最低70分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
五、考察体检
区教育和体育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一)考察
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进一步审查。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须在上岗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如未按规定取得,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待遇及服务期限
被聘用人员在本地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相应待遇取消。
八、其他
报名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引进工作全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本次德州市陵城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优秀教育人才引进的未尽事宜,由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有关引进事项信息通过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
本公告由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4-8283809
附件:2023年德州市陵城区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岗位表.pdf
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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