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编制30人

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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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招聘公告汇总

2023广东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7人公告(至3月7日17:30)

2023广东韶关市新丰县医疗卫生类“青年人才”招聘9人公告(至4月30日)
2023广东东莞市技师学院招聘教师14人公告(至3月3日)
01

2023广东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7人公告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隶属于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7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7日17:30。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四)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可报考。

3.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

(五)资格审核

考生报考期间同时开展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需于2023年3月10日17:00前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考生通过网络资格初审后应于2023年3月15日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试

岗位代码为20221101、20221102、20221103的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代码20221104、20221105、20221106的岗位,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根据岗位的不同类别采用相应的考试科目,分别设置为A、B类。

A类为医学类(岗位代码为20221101、20221102),考试主要内容为“医学”三基知识;

B类为公卫类(岗位代码为20221103),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卫”三基知识。

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23年3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网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岗位代码为20221101、20221102、20221103的岗位,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网上公布;

岗位代码为20221104、20221105、20221106的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于2023年4月3日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网发布。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形式。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综合统筹、应变处置等能力,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4.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满分线分别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其中一科未达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6.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岗位代码为20221101、20221102、20221103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2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25%。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岗位代码为20221104、20221105、20221106的岗位,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体检

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岗位代码为20221101、20221102、20221103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确定名次;岗位代码为20221104、20221105、20221106的岗位,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确定名次。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应届毕业生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5.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公示结果影响、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时按规定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五)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六)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9873709、89893705,联系人:梁先生、邱先生。

附件:

1.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7日

原标题: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hrss.zs.gov.cn/tzgg/gggs/content/post_2230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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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3广东韶关市新丰县医疗卫生类“青年人才”招聘9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丰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韶委人才〔2021〕1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才9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一定实践经验,较好的学业背景和专业基础,取得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2月8日至2005年2月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2月8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韶关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5.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对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规定的“青年人才”,经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3.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对经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并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青年人才”,由用人单位发放5万元生活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四、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通过邮箱递交报名材料)方式报名,报名材料按“新丰县卫生人才+职位代码+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编辑好邮件主题(如编辑邮件主题:新丰县卫生人才+202201+张三+同济大学+临床医学),将报名表的可编辑电子版及报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xfwszp@163.com)。由相关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邮件、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本人简历扫描件(含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

2.新丰县2023年医疗卫生类“青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5.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能证明学历、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6.实践证明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之前可更改报考职位并重新提交资料,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院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或能证明所学专业情况的材料,如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于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六、考试

面试工作将根据报名情况举行现场面试或网络面试,具体时间和场次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应变沟通能力。应聘者面试完后,成绩当场宣布。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并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和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在新丰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八、人员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2251041。

点击查看>>>

附件1:新丰县2023年医疗卫生类“青年人才”公开招聘岗位明细表.xls

附件2:新丰县2023年医疗卫生类“青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新丰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8日

原标题:新丰县2023年医疗卫生类“青年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xinfeng.gov.cn/https://www.xinfeng.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367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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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3广东东莞市技师学院招聘教师14人公告


为适应东莞技工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精神,现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名。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人员素质。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教师共14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1.纳入国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于2022年或2023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2年毕业生须于报考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境内就读中外合作办学院校的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同时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

2.在国(境)外的2022年毕业生,报考时须取得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同时还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生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毕业时间和取得学位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

(二)社会人员

除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以外人员为社会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7.有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8.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8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2.专业相符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学历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研究生(硕士、博士)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学位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报考,辅修专业等非主修专业不作为报考依据;

(2)专业相近。毕业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且毕业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大部分一致,并在报考时提供毕业证书、毕业成绩单(须有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和院校开具的毕业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近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3)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教育管理等专业的考生,其专业方向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教师资格证及教师上岗证要求。入职2年内须取得中职教师资格证或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证;

4.职称要求。需取得与岗位专业相符的助理讲师或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以上职称,考生通过评审或认定程序取得的省外专业技术职称,应当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有关条件要求,否则视同无效,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时应已取得相应的职称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通过资格考试或评审、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邮箱报名方式,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以下简称《报名表》)。

(2)《东莞市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考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以下简称《信息采集表》)。

(3)居民身份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学历学位证书。

(5)教师资格证或技工院教师上岗证,博士研究生可暂不提供。

(6)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报考者还可以提交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发表的文章、开设的公众号(或其他自媒体)和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材料。

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一旦提交原则上不再作退回处理,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

3.报名邮箱及邮件格式:

(1)报名邮箱

①机械教师(0101)、机电教师(0102)报名邮箱:dgjsznzz82920237@126.com。

②新媒体传媒教师(0103)、设计类教师(0104)、网络信息与安全教师(0105)报名邮箱:dgjsdzsw82920238@126.com

③烹饪教师(0106)、语文教师(0201)报名邮箱:dgjszp22293101@126.com

④心理学教师(0202)、思政教师(0203)报名邮箱:dgjsrsc22693620@126.com

(2)邮件格式:

考生报名邮件标题为岗位代码+考生姓名,并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招聘单位报名邮箱:

①报名材料1(附件2)单独一个Word文档(命名格式:岗位代码+考生姓名+报名表);

②报名材料2(附件3)单独一个Excel文档(命名格式:岗位代码+考生姓名+信息采集表);

③报名材料3至8整理成一个Word或Pdf文档(命名格式:岗位代码+考生姓名+报名材料,文档大小不超过20MB)。

4.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3日24:00。

(三)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由市技师学院负责报考资格初审,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报名邮箱发送笔试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职业教育及技工教育相关内容及法律法规等。

采用线下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安排。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不达6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考试环节。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5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5,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入围下一考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资格确认,发放准考证

试讲(实操)和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入围的考生进行资格确认。报考者应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所有证件原件当场校验后退还,资格复核通过后发放准考证。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相关材料的须书面承诺保证已取得上述相应资格、材料,并在体检前提供,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六)试讲(实操)+面试考试

1.考试时间

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试方式

(1)试讲。试讲的形式为现场抽题现场备课(30分钟)后进行片段教学(10分钟)。试讲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考生试讲成绩,达标分数线为80分,成绩不达80分的不予录用。

(2)实操。一类专业教师岗位须进行实操考试。实操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点为考生成绩,达标分数线为80分,成绩不达80分的不予录用。

(3)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临场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15分钟,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考生面试成绩,达标分数线为80分,成绩不达80分的不予录用。

每个考试环节结束后,考生需在考场指定候分室候分,成绩将在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应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3.计算考试成绩

笔试、试讲、实操和面试各环节的成绩均为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不再四舍五入,应计尽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拟聘结果的,报考一类教师岗位的按实操成绩、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确定结果,报考二类教师岗位的按试讲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确定结果。各项成绩均相同的,需进行加试,加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一类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20%+实操成绩×30%+面试成绩×20%;

二类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20%。

考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技师学院门户网站公示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

体检地点:东莞市内三甲医院(具体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及聘用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函〔2020〕74号)规定执行。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递补录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将公布聘用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考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对审查没有结论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除本方案中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外,拟聘人员从报考之日起一年内须办理聘用手续,因拟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逾期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要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其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1年期满后正式定岗。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包括专业技能、工作态度和身体(心理)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入职2年内未取得中职教师资格证或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证的,证明不符合教师岗位要求,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者,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和从事教师职业的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近两年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4.应聘、调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考生因考试不合格、论文答辩不通过或纪律处分等个人原因未能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文件上的毕业时间为准;

7.不符合资格报考我市公办教职员的其他情形。

(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改卷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咨询电话:0769-22693620,联系人:罗老师、姚老师

附件1:东莞市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docx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东莞市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考人员信息采集表.xlsx

东莞市技师学院

2023年2月16日

原标题:东莞市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dghrss.dg.gov.cn/xwzx/gsgg/gkzp/zpgg/content/post_3957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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