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招聘!事业编!3月15日截止

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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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国土空间规划设计中心招聘启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学历招聘人数工作地点
规划设计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1重庆
建筑方案设计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1重庆

  二、职位要求
  (一)规划设计师(1名)
  岗位职责:
  1、参与课题、政策研究等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城乡规划、土地政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城市更新等方向研究,制定工作流程及实施方案等;
  2、负责完成项目调研、规划/设计等文案编写、数据分析、基础资料收集与整理、成果汇报等相关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服从公司整体项目部署。
  任职资格:
  1、城乡规划、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经济地理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较强的空间设计能力、方案构思、城市空间设计能力;
  3、熟练掌握Office、Arcgis、CAD、PhotoShop等常用软件操作,专业基础扎实;
  4、性格开朗、思维活跃,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抗压能力;
  5、有责任心、积极主动、勤奋上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建筑方案设计师(1名)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建筑方案等相关设计工作;
  2、在项目负责人指导下完成各种设计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且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学制;
  3、熟练CAD、PS、SketchUp等相关软件;
  4、有相关职业技能或者职称资格证书者优先。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18523062621
  简历投递邮箱:249717518@qq.com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南彭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就业服务协管1名、民政协管1名和扶贫开发岗1名。

三 、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或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3.身体健康。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报名地点

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办事处412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023-66428969。

(三)报名要求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提供以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片1张(彩色)。填写附件《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南彭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四)资格审查

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

五、招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考核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职业素养、仪表礼仪、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公示和政审

(一)体检

体检人员到贝思特公司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贝思特公司提出复检申请,由贝思特公司征得南彭街道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南彭街道办事处机关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凡因体检、公示不合格以及在公示前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参考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政审

体检、公示合格者,由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个人征信记录等情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与重庆贝思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书》,缴纳五险,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发现有隐瞒病史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待遇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二)参与考试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己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南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南彭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2023年上半年赴市外考核招聘高层次医学人才和医学类毕业生简章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重庆市康复医院)是重庆市唯一一家非营利性三级康复医院,医院规划床位800张,是集预防、康复、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大型教学医院。医院成立于2016年,现有三个院区,分别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水镇,重庆市大渡口区(建设中,2023年投入使用)。医院依托重庆医科大学及各附属医院的雄厚人才、技术、设备支持,以互联网为载体和技术手段,秉承“整合医学、关爱生命”的服务理念,将先进的康复治疗技术与绿色生态环境相结合,打造国内一流的康复圣地,为亚健康人群、疾病早期及恢复期患者、慢性病患者、老年人群等开展疾病预防、保健、康复治疗、健康教育和咨询等服务。打造成为临床康复一体化的“小综合、大专科”、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新型现代化康复医院。

为更好促进“健康中国、重庆行动”战略,加快康复医学事业发展,202110月由市残联、大渡口区政府、重庆医科大学合作共建重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大渡口院区),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滨江湾区,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已进入室内装饰阶段,预计于2023年投入使用,拟开设内科(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内分泌科、肾内科、神经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儿童康复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急诊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在医院现有专科特色优势上,重点建设儿童康复中心和神经疾病康复中心,脊柱健康管理等特色医疗服务;二期主要开展以智能化信息技术为平台的多学科临床-康复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提供康复工程助残服务。该项目将填补大渡口区域三级医院的空白,增强区域医疗服务能力。项目建成后将推进成渝双城康复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辐射云贵川等西部地区康复医疗服务,努力打造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市级康复医学平台。

这里是您施展才华的舞台,洋溢着青春和梦想的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期待您的加入!

 

(大渡口院区)

   

(大公馆院区)

   

(石柱黄水院区)

一、招聘对象

2023年上半年赴市外考核招聘10高层次医学人才和医学类毕业生

、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在202322709:003312:00期间,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进入报名系统,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要求在网上提交符合资格条件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表彰(获奖)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00kbjpg格式)。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招聘对象仅为博士或正高职称人员的岗位,符合其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报考多个不同的岗位(单次报名仅能选择一个岗位,可多次登录报名系统并报考不同的岗位);不能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网上报名信息的,可到招聘现场进行报名。

、招聘岗位

浙江大学场次 

中山大学场次

关于招聘名额、招聘条件要求及考试考核等信息详见人社局公告正文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302/t20230221_11632172.html

四、工作地点

1.大渡口院区、九龙坡大公馆院区;

2.石柱黄水院区(每年夏季7-8月开放)。

、其他说明

1.招聘范围、考试考核规则及体检考察等详细信息均以人社局官网公告。

2.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咨询方式如下:

康复医院人事科咨询电话:023-68519362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一、招聘职位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法院4个,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人,具体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四)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全日制)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六)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其他岗位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已是重庆市法院系统用人额度内聘用制书记员的;

9.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采取网上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113.249.157.217:13922/exam-system-examinee/flfy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至3月12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法院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时,报考人员须承诺诚信报考,如实全面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后再对进入技能考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招聘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招聘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照片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近期高清电子登记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3月12日12:00前进行修改,等待重新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当天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3月12日18:00前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笔试费用为50元/人。逾期未缴费确认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

4.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开考比例为3︰1,招聘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指标。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将通知报考人员退还考务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3月15日9:00至3月18日9: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技能考试、面试。考生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管理,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官网、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相关通知,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由用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经济、公文写作、道德、国情市情、时事常识等方面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可于考试结束当日在报名系统查询。同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与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试人员。进入技能考试最后一名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技能考试。技能考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调减招聘计划,该岗位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初定于3月18日14:00-16:00进行。进入技能考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地点详见附件1。

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场资格审查表》(附件2,A4纸打印)、2寸登记照1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招考职位要求有相应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请所有考生务必提前准备以上资料并在笔试当天带齐所有资料以备笔试结束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由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核准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技能考试环节。

   (三)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时间初定于3月1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需自备)。考试采取听打和命题作文(满分100分,各占50分)的方式进行,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能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官网(http://cq3zy.chinacourt.gov.cn)公布。 

   (四)面试

从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30%,满分60分)从高到低顺序,按与同一职位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员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低于2:1的,不调减招聘计划,该岗位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面试由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100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当日在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告栏张贴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官网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以技能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布。

体检由各招聘法院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各招聘法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七、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单位(应届生为毕业院校)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招聘结束后,若参与招聘法院招出现聘用制书记员缺额,可从本次参加面试的其他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递补人员需完成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法院报到,与招聘法院签订《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首次签订合同固定期限为7年。新聘书记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书记员;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九、岗位等级和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其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任职年限,岗位等级共分为“三级九档”,由低到高依次为初级3档、2档、1档,中级3档、2档、1档,高级3档、2档、1档,试用期满合格的定为初级3档。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办法》享受与其岗位等级相应的工资待遇,实行绩效优先、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用人法院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聘用制书记员享有的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宜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参考用书。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在报名系统和在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查询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生应自觉配合考试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和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报考人员对招聘政策、笔试考务等方面有疑问的,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72220126。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72812534。

   (五)本公告由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六)报考者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和舞弊。凡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按不同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本次招聘由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3-7281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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